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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禾实业:独立董事关于出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7-04-18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出让控股子公司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安徽

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审阅相

关材料,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出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55%股权转让

给安徽尧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池州市东泰科技有限公司,这将有利于优化公司

产业结构、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尧诚投资持有华尔泰 45%的股权,为华

尔泰的少数股东,因此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决策经过深思熟虑,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出让

控股子公司华尔泰 5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王玉春              杨   辉             胡国华




                                                         2017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