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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禾实业:关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公告2017-12-05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7-083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1、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进行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详见 2016 年 9 月 2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同意本公司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
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
证券投资的最高额度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单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该额
度可循环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年内有效。
    2、公司与上海亿信伟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签订了《亿信金禾稳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 号基金合同》,出资人民币 2,000
万元认购亿信金禾稳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 号 A 类份额。
    公司与上海古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古
木金禾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出资人民币 1,600 万元认购古木金禾 1 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借款。
    4、关联关系说明:以上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5、公司本次出资人民币 3,600 万元认购私募基金,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46%。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亿信金禾稳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 号情况
    1、基金管理人
    名称:上海亿信伟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水清路 368 号一层北 104 室
    法定代表人:郝丹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创业投资,法律咨询,商务咨询,财
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P1005950
    2、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3、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主要内容
    基金名称:亿信金禾稳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 号
    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2,000 万元。
    基金份额的初始募集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基金的存续期:1 年
    投资目标: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追求资产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1)公开募集追求投资基金(仅限分级基金)
    (2)交易所债券(仅限于国债、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券)、个股期权,商品期
权、期指期货、商品期货(仅限于白糖和豆粕)
    (3)在基金从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且由托管人托管的或由具
有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试点资格的证券公司进行综合托管的私募基金
    (4)现金,货币基金、银行存款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其他投资品种。
    基金的分类安排:
    (1)基金份额配比
    本基金采用分类安排,分为 A 类份额及 B 类份额,A 类份额由基金管理人或
其委托的代理销售机构向合格投资者募集,B 类份额由管理人(上海亿信伟业股
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有资金认购,两类份额分别募集,合并运作。管理
人认购 B 类基金份额不低于本基金资产总值的 20%。
    (2)基金终止时两类份额的收益分配
    如本基金存续期内提前终止清算且基金累计单位净值低于 1.00 元,则 B 类
份额以其全部资产为限承担本基金的亏损,弥补 A 类份额的损失,使其累积净值
达到 1.00 元;但在极端情况下,B 类份额全部资产不足以弥补 A 类份额的累积
净值达到 1.00 元,则差额部分不再弥补。
    本基金终止日,如本基金累计单位净值低于 1.00 元时,仅在该日 B 类份额
以全部资产为限首先承担本基金的亏损,弥补 A 类份额的损失,使其净值达到
1.00 元。但在极端情况下,B 类份额全部资产不足以弥补 A 类份额的净值达到
1.00 元,则差额部分不再弥补。
    无论本基金提前终止还是在基金终止日正常终止,如终止时本基金单位累计
单位净值高于 1.00 元(含),则 B 类份额持有人不再对 A 类份额持有人进行任何
弥补,A 类份额持有人与 B 类份额持有人均按照各自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获得本
金及收益。
    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
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管理人至少于收益分配之
日前 2 个工作日公告。基金托管人对于本基金投资收益分配承担的复核职责仅
限于对收益分配的总金额进行复核,对于在不同类别投资者之间分配的金额、分
配顺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不承担复核义务。
    在收益分配方案公布后,基金管理人依据具体方案的规定就支付的现金红利
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时进行现金分
红资金的划付。
    (二)古木金禾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情况
     1、基金管理人
    名称:上海古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 520 号 224 室
    法定代表人:徐洁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兼并,实业投资,投资咨询,商务信
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咨询均除经纪),市场营销策划。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P1000891。
    2、基金托管人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3、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主要内容
    基金名称:古木金禾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1,600 万元。
    基金份额的初始募集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基金的存续期:5 年
    投资目标:本基金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构建投资组合,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的前提下,力求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沪深交易所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新股申购)、证券公司收益
凭证、债券逆回购、现金、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
货币市场基金、股指期货、商品期货、信托计划、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
计划、保险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于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公示已登记
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发行的私募基金。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私募
基金管理人需取得特定资质后方可投资上述证券或金融衍生产品的,则私募基金
管理人投资上述证券或金融衍生产品前应获得相应资质。
    私募基金份额的分类
    (1)基金份额分类概述
    本基金份额分为 A 类份额和 B 类份额,其中 A 类份额根据本合同约定,按其
净值占比获取投资收益或承担 B 类份额有限补偿后的投资亏损,并承担本合同约
定的管理费。B 类份额按其净值占比获取收益,并以其净资产为限为 A 类份额的
本金提供安全垫,同时不承担管理费。本基金 B 类份额仅限管理人以其自有资金
认购。
    (2)基金份额的配比
    两类基金份额(A 类份额和 B 类份额)的初始配比原则上不超过 4:1。初始
份额配比比例及本基金存续期间的份额配比例均由管理人自行监督控制,托管人
及运营服务机构均不负有监督义务。私募基金管理人作为 B 类份额持有人,追加
金额进行申购是其权利而非义务,并非是基金投资者本金不受损失的保障,基金
管理人不承诺委托财产本金不受损失。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与通知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私募基金管理人根据本合同制定,包括基金收益分配的
范围、分配对象、分配原则、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基金收益分配登记日前,将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交由私
募基金托管人复核。私募基金托管人应于收到收益分配方案后完成对收益分配方
案的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私募基金管理人(或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份
额登记机构)。复核通过后,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通知基金份额
持有人收益分配方案。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 投资的目的
    在控制风险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公司自有资金获得较高的收益。
    2、存在的风险
    (1)基金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存在因未在该协会履行
登记备案手续导致基金财产不能进行投资运作的风险及募集失败风险。
    (2)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存在运营风险及资金损失风险,不能保证基金财产
中的认购资金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
    (3)其他风险如流动性风险、税收风险及法律与政策风险、发生不可抗力
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其他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针对主要的投资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基金管理人的运作情况,督促基金管
理人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努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一定
的风险投资,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四、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证券投资情况
    1、2016 年 5 月 3 日,公司与北京神州牧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红
炎神州牧基金合同》,出资人民币 3,000 万元认购了“红炎神州牧基金”。具体内
容详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 年 5 月 18 日《关于认购红炎
神州牧基金的公告》。现该基金已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赎回部分份额,赎回到账
资金为 1,350 万元,剩余份额转让其他投资者,转让价款为 1,650 万元。
   2、2016 年 8 月 30 日,公司与海航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签订了《海航期货-春秋 1 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出资人民币 4,000
万元认购了“海航期货-春秋 1 号资产管理计划”优先级份额。具体内容详见巨
潮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 年 9 月 6 日《关于认购海航期货-春秋
1 号资产管理计划的公告》。现该管理计划已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赎回,购买基
金产品的本金 4,000 万元和收益 329.09 万元已如期到账。
   3、2016 年 12 月 8 日公司与江苏兴佳利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兴业观云私银家族尊享 23 号分级私募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出资人民币 4,000 万元认购“兴业观云私银家族尊享 23 号分级私募投资
基金”的优先级份额。具体内容详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
年 12 月 14 日《关于认购兴业观云私银家族尊享 23 号分级私募投资基金的公告》。
现该基金已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赎回,购买基金产品的本金 4,000 万元和收益
72.36 万元已如期到账。
    五、其他
    1、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余额为3,600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6%,未超过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进行风险投资及证券投资的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
    2、公司目前不处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本次董事会
审议该议案之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和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3、公司承诺在此项风险投资后的12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五、备查文件
    1、《亿信金禾稳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号合同》
    2、《古木金禾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同》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