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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禾实业: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02-28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六次监事会会议,参与了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
策,在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股东权益等方面认真规范的履行了监事会监察督
促的职能。具体内容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内容
                         1、《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届9次    2017.03.16
                         6、《董事会2017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预计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4届10次    207.04.28     1、《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4届11次    2017.08.08
                         2、《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4届12次    2017.08.29
                         2、《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4届13次    2017.10.24    1、《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4届14次    2017.12.13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全部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对公
司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定期审核公司财务报告,监督、检查募集资金使用、
关联交易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具体工作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7年,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依法列席了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的所有股东大会和现场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
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所作决议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
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并且公司已
建立了相对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
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进行了对外信息披露,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也没有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工作负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
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决定的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不
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对2017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
和审核,认为: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严
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公司
会计事项的处理、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及公司执行的会计制度符合有关制度的要求。
公司编制的,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2017年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核查
    监事会认为: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
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4、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1)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
和财务状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
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5、检查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没有发生重大收购和出售资产情况。
    6、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程序合法,按市场价格定价,定
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7、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17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
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8、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
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本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
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
运作。
    9、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该制度的规定执行,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备案登记,并签订内幕
信息知情人承诺书,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2018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将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公司董
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依法经营,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