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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禾实业: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3-24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8-031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3月23日(星期五),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3月22日—2018年3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2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
  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22日
  下午15:00至2018年3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城东大街127号 金禾实业综合楼会
  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杨乐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8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69,368,6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404%。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56,659,3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5.4879%;
    (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2,709,23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2525%。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14,128,4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0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19,25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515%;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709,23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2525%。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现场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
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269,368,6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128,497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269,368,6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128,497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269,368,6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128,497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269,368,6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128,497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269,368,6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128,497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9,368,6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128,497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269,368,6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128,497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9,116,4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4%;
反对252,1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6%;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876,333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52%;反对252,164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8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4,128,4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128,497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金禾实业董事、高管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9,368,6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128,497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为:同意269,368,6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128,497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司慧、张亘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金禾实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参加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
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