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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禾实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05-17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8-043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充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金之穗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
金之穗”)的生产经营和融资需要,节约公司资源,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
南京金之穗拟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开展
资产池业务(含票据池业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期限为 12 个月。
公司为上述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资产
池质押担保,承担担保责任,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因南京金之穗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企业规范
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南京金之穗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南京金之穗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4339357439M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南京市秦淮区汉中路 1 号 3901 室
    法定代表人:曹晨飞
    注册资本:500 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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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日期:2015 年 7 月 20 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矿产品、建材、化工产品、化肥、机械设备、五金、有色金属、
金属制品、金属材料、电线电缆、电子产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须取得许
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食品添加剂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按许可证所列项目
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
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南京金之穗 100%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3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69,312,621.66        150,835,012.25
负债总额                               159,210,696.17        141,472,072.69
净资产                                  10,101,925.49           9,362,939.56
应收账款                                26,523,474.38           5,137,662.38
           项目                     2018 年 1-3 月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245,794,405.48        776,473,396.54
营业利润                                    600,426.56          5,874,038.59
利润总额                                    722,655.04          4,360,894.44
    三、资产池业务概述
    1、业务介绍
    资产池是指合作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
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集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
台,是合作金融机构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业务是指合作金融机构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
融资产入池、出池以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
    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合作金融机构认可的存单、
债券、基金、商业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出口应收账款、国内应收账款、保
理、应收租费等金融资产。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的票据管理服务。合作金融机构为
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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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
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票据池业务从属于资产池业务。
    2、合作金融机构
    公司本次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为浙商银行。
    3、协议期限
    本次资产池业务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4、实施额度
    南京金之穗拟开展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资产池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可
以循环使用。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金之穗拟开展资产池业务提供质押担保,总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期限为 12 个月。上述业务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组织实施好资产池业务以及担保等相关事项。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能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
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全资子公
司,本次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可控,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0,公司无违
规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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