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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禾实业: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2018-07-21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8-070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7月20
日召开了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司拟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回购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的条件下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若全额回
购,预计回购股份不低于4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为0.71%,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公司将根据回购预
案、回购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实施本次回购。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
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
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如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可以根据与本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要求履行债务或要求本公司
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1
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年7月21日至2018年9月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城东大街127号
    联系人:刘洋
    邮政编码:239200
    联系电话:0550-5682597
    传真号码:0550-5602597
    3、其它事项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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