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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禾实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19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9-014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
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要求,
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为切实解决我国企业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实务问题、实现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
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
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根
据规定,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的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的《企

                                    1
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
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
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之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4、简化嵌入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
等。
    5、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
执行新的会计准则,不调整2018年财务报表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
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本准则实施日的新账面价值
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本准则实施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
合收益。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

                                     2
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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