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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禾实业: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3-19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八次监事会会议,参与了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
策,在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股东权益等方面认真规范的履行了监事会监察督
促的职能。具体内容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内容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四届十五次    2018.01.11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届十六次    2018.02.26
                            《2017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预计2018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四届十七次    2018.04.26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关于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
 四届十八次    2018.05.16
                            案》
 四届十九次    2018.07.02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届二十次    2018.08.14   《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届二十一次   2018.10.15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四届二十二次   2018.12.21
                            等额置换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全部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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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定期审核公司财务报告,监督、检查募集资金使用、
关联交易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具体工作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年,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依法列席了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的所有股东大会和现场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
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所作决议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
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并且公司已
建立了相对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
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进行了对外信息披露,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也没有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工作负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
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决定的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不
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对2018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
和审核,认为: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严
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公司
会计事项的处理、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及公司执行的会计制度符合有关制度的要求。
公司编制的,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2018年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核查
    监事会认为: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
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4、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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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检查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没有发生重大收购和出售资产情况。
    6、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程序合法,按市场价格定价,定
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7、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18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
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8、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
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本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
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
运作。
    9、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该制度的规定执行,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备案登记,并签订内幕
信息知情人承诺书,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2019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将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公司董
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依法经营,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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