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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禾实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19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9-007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7 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通知,
并于 2019 年 3 月 17 日上午 9 时整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杨迎
春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 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王玉春先生、胡国华先生、杨辉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 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所作的《2018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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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 2018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工作,并有效执行了股东
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
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 年年
度报告全文》和《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披露的《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8
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亦客观、公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基于对 2018 年度经营情况的总结、目前市场环境以及 2019 年经营形势的分
析,预计公司 2019 年营业收入为 441,082 万元,同比增长 6.73%;归属上市公
司股东所有者净利润 80,516 万元,同比下降 11.67%。
    特别提示:本预算报告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和对 2019 年度经营业绩的承诺,
仅为公司经营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等诸多因素,具有不
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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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 年度
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 司 股 东净 利 润 911,579,114.10 元 , 按 照相 关 规 定, 提 取 法定 盈 余 公积 金
87,110,056.28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908,902,584.80元,减去上年利润分
配338,541,711.60元,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394,829,931.02元。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558,768,374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现金人民币 3.6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201,156,614.64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权益分派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和《独
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会
审字[2019]1195 号),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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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
制鉴证报告》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了
自查,形成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公司董事会认为《内部控制规则落
实自查表》能够真实、准确反映公司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规
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
规则落实自查表》和《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
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
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自公司成立以来,
已连续 12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
格按照财政部、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审计的各项规定,坚持独立、
客观、公正的原则,为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审计服务。经与公司独立董事、审计
委员会、监事会及内审部门沟通,公司拟继续聘请其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
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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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
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相关格式指引
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华
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会专字[2019]1194 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和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
证报告》和《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核查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杨迎春先生、杨乐先生、夏家信先生、仰宗勇先生、孙涛先生、王
从春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
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以
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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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计 2019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维护良好的
银企合作关系,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4.91 亿元,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授信期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 2019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充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金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轩科技”)、
金之穗(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金之穗”)的生产经营和融
资需要,降低公司子公司财务成本,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为金轩科
技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的担保额
度;拟为南京金之穗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期限为 12 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 2019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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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和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认购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
下,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追
加认购中泰资管 8077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总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该
项追加投资额度纳入公司风险投资额度范围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追加认购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提
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拟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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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独立董事、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华林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并注销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管理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营运效率,拟通过整体吸收合并
方式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滁州金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源化工”)
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以及人员。吸收合并完成后,本公司存续经营,金源化
工将依法进行注销,公司将作为经营主体对吸收合并的资产和业务进行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并注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2018 年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 年社
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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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议
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总经理工
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大经营
决策程序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三年。根据相关规定,由公司股东及公司董事会推荐,经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杨乐先生、夏家信先生、王从
春先生、陶长文先生、刘瑞元先生、孙庆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拟聘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第五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成员选
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开进行。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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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三年。根据相关规定,由公司股东及公司董事会推荐,经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玉春先生、胡国华先生、杨辉
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
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相关要求,
公司已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
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
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反馈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成员选
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开进行。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独立董事提
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19 年 4 月 9 日召开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
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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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11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杨乐先生,男,汉族,1989 年 5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13 年 10 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总经理,南京鸿烈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安徽立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
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金之穗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南京金
禾益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杨乐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
之一;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478,699 股,通过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 57,612,061 股;杨乐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夏家信先生,男,汉族,1969 年 8 月出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曾任来安县化肥厂车间主任、生产科长、厂长助理等职。2006 年 12 月至今在本
公司工作。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等职,安徽华尔泰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夏家信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与公司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302,468 股,通过安徽金瑞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309,733 股;夏家信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从春先生,男,汉族,1970 年 8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曾任来安县化肥厂车间主任、副总工程师等职。2006 年 12 月至今在本公司
工作。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王从春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与公司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72,582 股,通过安徽金瑞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38,183 股;王从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12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瑞元先生,男,汉族,1974 年 1 月出生,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05 年 2 月至 2006 年 12 月在安徽金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06 年 12 月至
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安徽金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主任,本公司综合办副
主任、主任、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人力资源总监,
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刘瑞元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陶长文先生,男,汉族,1968 年 4 月出生,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曾任来安县化肥厂生产科副科长,合成车间主任,生产科科长等职。2006 年 12
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陶长文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与公司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302,468 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309,733 股;陶长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孙庆元先生,男,汉族,1971 年 1 月出生,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曾任来安县化肥厂质检科科长、水泥分厂厂长等职。2006 年 12 月至今在本公司
工作。历任公司销售科长、总经理助理、经理。现任本公司精细化工产品销售总
经理。
    孙庆元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0,000 股;孙庆
元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13
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
    王玉春先生,男,汉族,1956 年 12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硕
士生导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 至 2005 年在安徽财经大学工作,2006 年至
今在南京财经大学工作。历任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副院长,校“财会审”
研究中心副主任,安徽省工商管理硕士(AH-MBA)财务学科组负责人,南京财经
大学会计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南京
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
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音飞储存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玉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胡国华先生,男,汉族,1973 年 11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学食品硕士、
工学化工博士,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 年至 2011 年在上海师范大学工作,2012
年至今在华东理工大学工作。曾担任上海师范大学食品添加剂和配料研究所所长,
曾被授予江苏省“双创人才”,苏州工业园区“科技领军人才”称号。现任本公
司独立董事、华东理工大学工研院食品(健康糖)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胡国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辉先生,男,汉族,1964 年 5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北京大学法学硕士,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 年 7 月至 1999 年 12 月在合肥经济技术学院工作,1999
年 12 月至今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作,历任合肥经济技术学院教师,安徽省法
学会经济法专业委员会副总干事,铜陵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现任本公司独立董

                                    14
事,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合肥仲裁
委员会仲裁员,安徽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员、安徽省人社厅专家咨询委员会
委员、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学院兼职教授、安徽省法学会法学教育委员会付
主任,合肥市法学会副会长,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惠而浦(中国)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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