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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禾实业:关于认购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9-043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1、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同意公司在保
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时在有效控制
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其中:
购买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非保本的理财、基金份额
等投资产品额度不超过 12 亿元,单个产品投资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参与新
股配售、申购、证券回购、股票等二级市场投资、债券投资进行证券投资以及交
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的投资额度不超过 3 亿元,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
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内。
    2、经公司 2019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认购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东吴证券星成 2 号 FOF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
产管理合同》,本次拟出资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认购该资产管理产品份额,
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02%。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借款。
    4、关联关系说明:上述资产管理合同的管理人、托管人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东吴证券星成 2 号 FOF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1、管理人
                                      1
    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2、托管人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时代广场 23 幢
    负责人:曹亮
    3、合同主要内容
    (1)资产管理计划名称
    东吴证券星成 2 号 FOF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2)委托资产金额
    本合同初始委托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3)投资范围
    本资产管理合同主要投资范围包括:场外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于基金业协会
官方网站公告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现金类资产
(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各
类存款)、场外货币市场基金。其中,应将 80%以上的本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投资
于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1) 权益类资产:占单一计划总资产的 80%-100%(包括 80%),权益类资产包
括国内依法发行的上市公司股票(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非公开发行股票)等。
    (2) 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单一计划总资产的 0-20%(不包括 20%),债权类资产
包括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期限在 7 天以内(含 7 天)的债券逆回购等。
    (3)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占单一计划总资产的 0-20%(不包括 20%),商
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包括股指期货,商品期货,国债期货,期权及场外衍生品等。
    (4)本计划属于权益类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穿透计算
投资权益类资产不低于资产计划总值的 80%,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商品及金
融衍生品类资产不得超过资产计划总值的 20%。
    根据市场情况变化,委托人、管理人和托管人三方协商形成补充合同后,可
适当调整投资范围和比例。如果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现影响和限制三方约定的投
资范围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三方应对本合同进行协商修改,订立补充合同,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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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合同不得掩盖非法目的或者规避监管要求。
    (4)合同期限
    本合同项下单一资产管理业务委托期限为 10 年,从委托财产运作起始日起
算。本计划提前终止时委托期限提前届满。如本计划提前达到投资目标,经各方
当事人同意后,本计划可提前终止。
    (5)投资限制
    本合同委托资产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本计划的建仓期为自产品成立之日起 6 个月。建仓期的投资活动,应当符合
本合同约定的投向和本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以现金管理为目的,投资于银行活
期存款、场外货币市场基金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投资品种的除外。建仓期结束后,
本计划的资产组合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投向
和比例。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的目的
    在控制风险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获得较高的收益。
    2、存在的风险
    (1)本次资产管理计划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存在因未
在该协会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导致本次资产管理计划不能进行投资运作的风险及
募集失败风险。
    (2)资产管理计划在运营过程中存在运营风险及资金损失风险,不能保证
财产中的认购资金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
    (3)其他风险如流动性风险、税收风险及法律与政策风险、发生不可抗力
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其他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针对主要的投资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管理人的运作情况,督促管理人防范
各方面的投资风险,努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一定
的风险投资,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四、其他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余额为人民币 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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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9.23%。其中购买短
期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余额为 0.70 亿元,购买基金、资管产品余额为 2.92 亿元,
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风险投资及证券投资的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
    2、公司目前不处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在认购
上述资产管理合同之前十二个月内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和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3、公司承诺在此项风险投资后的 12 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东吴证券星成 2 号 FOF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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