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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禾实业: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2019-10-30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了公司相关会议资料,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
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独立董事:王玉春、杨辉、胡国华

                                                2019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