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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禾实业: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09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监事会会议,参与了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
策,在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股东权益等方面认真规范的履行了监事会监察督
促的职能,具体内容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内容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9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五届八次     2020.03.04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2019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五届九次     2020.04.27   《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届十次     2020.05.29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五届十一次    2020.08.27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五届十二次    2020.10.30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全部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对公
司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定期审核公司财务报告,监督、检查募集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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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交易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具体工作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年,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依法列席了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的股东大会和现场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对股东大
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所作决议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务情况进
行了严格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并且公司已建立了
相对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信息披
露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进行了对外信息披露,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事项,也没有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工作负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
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决定的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不存在违
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对2020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
和审核,认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严
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公司
会计事项的处理、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及公司执行的会计制度符合有关制度的要求。
公司编制的,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2020年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核查
    监事会认为: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
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4、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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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检查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没有发生重大收购和出售资产情况。
    6、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程序合法,按市场价格定价,定
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7、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0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
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8、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
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本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
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
运作。
    9、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内幕知情人管理制
度》、《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该制度的规定执行,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备案登记,并签订内
幕信息知情人承诺书,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2021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将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公司董
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依法经营,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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