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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禾实业:关于涉及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337调查事项进展的公告2022-01-14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2-003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337 调查事项
                      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涉及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337 调查事项的公告》,Celanese 根
据《美国 1930 年关税法》第 337 节规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主张
对公司及子公司美国金禾等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及销售的特定高甜度甜味剂、制
备方法及其下游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进行调查,本次 337 调查涉及的产品为本公
司生产的甜味剂产品乙酰磺胺酸钾(“Ace-K”)(以下简称“安赛蜜”),具体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ORDER NO. 29:INITIAL DETERMINATION
GRANTING RESPONDENTS’MOTION FOR SUMMARY DETERMINATION THAT THE ENTIRE
INVESTIGATION BE TERMINATED DUE TO INVALIDITY OF THE ASSERTED PATENTS》,
初步裁定公司生产的甜味剂产品安赛蜜没有违反《美国 1930 年关税法》第 337
条的规定,因为公司没有侵害 Celanese 任何一项应受法律保护的专利权。
     本次 337 调查及应诉期间,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不会造成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持续跟进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协商,坚决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
以上述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