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禾实业:证券投资专项说明2022-03-22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经公司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
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含)1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
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
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其中,
委托理财是指上市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
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
证券投资金额不得超过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
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
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二、2021年度公司证券投资情况
2021年度,公司的证券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逾期未收回的
具体类型 资金来源 发生额 未到期余额
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 闲置自有资金 40,000.00 25,000.00 0
券商理财产品 闲置自有资金 3,000.00 3,000.00 0
其他类 闲置自有资金 83,232.45 83,232.45 0
1
合计 126,232.45 111,232.45 -
注:其他类为认购的私募投资基金及资管产品等。
三、报告期内执行证券投资内控制度情况
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风险投资行为,规定了证券投
资的内部决策程序、风险控制决策管理等,有效防范风险。2021年度,公司严格
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投资理财,
风险可控,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证券投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授
权范围内坚持风险可控、规范化运作。用于证券投资资金均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风险可控,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
情形。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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