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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禾实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03-22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
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1)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滁州金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美国金禾有限责任公司;
    (4)金之穗(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5)金之穗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
    (6)滁州金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7)来安县金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8)安徽金轩科技有限公司;
    (9)定远县金轩新能源有限公司;
    (10)安徽金禾化学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
    (11)安徽金禾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12)金禾益康(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
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一套较
为完整、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
议,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公司董事
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负责,确立内部控制的政策和方案,监督内
部控制的执行。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保证了专门委员会有效
履行职责,提高了董事会的运作效率。
    公司监事会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
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实施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
经营管理工作,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行。
    (2)组织架构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内部控制的要求及自身业务特点,合理地设置公司内部
管理职能部门,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设立了总经办、销售部、生产部、安
全环保监察部、人力资源部、行政部、研发中心、财务部、资金部、战略发展部、
信息中心、后勤保障部、基建部、审计部、法务部、质量管理部、仓库管理部、
物资供应部、大宗物资供应部、设备部、电仪部、证券投资部等。各职能部门分
工明确、权责清晰、相互协作、相互牵制、相互监督形成了一体的控制体系,规
范了公司内部运作机制,为公司长期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和底蕴。公司成立以来建立了一套涵盖企业愿景、企
业使命、核心价值观、经营理念、质量方针等内容的完整企业文化体系。公司积
极开展各种形式的企业文化学习、宣传活动,在公司内形成了积极向上的价值观
和社会责任感,建立了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团队合作的良好工作氛
围。
    (4)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劳动用工制定》、《薪酬福利及考勤管理制度》、《培训管
理制度》等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在组织机构设置、薪酬管理、员工招聘及晋升、
员工培训以及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均作了详细的规定。
实现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5)信息披露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
管理制度》等,建立健全了公司信息披露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
的原则、内容、标准、程序;信息披露的权限与责任划分等,保证了公司及时、
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信息、防范投资风险提供了保
证,有效的保障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
    (6)财务管理
    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办法》、《差旅费报销制度》、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等制度,
规范了公司的重大资金活动,明确了审批权限及审计程序,细化资金管理流程,
合理分工,相互制约,加强了资金营运的全过程管理,规范了公司财务收支的计
划、执行、控制、分析预测和考核工作,整个流程透明严谨,切实防止了舞弊情
况的发生,保证资金活动有效管理。
    (7)研发管理
    公司通过相关制度和程序,规范公司研发立项,项目预算、项目实施和研发
项目效益评估,并对研发资料的保管,相关的保密和知识产权申请与保护作了详
细的规定。
    (8)内部审计控制
    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设置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
营活动和内部控制进行独立的审计监督,通过内部审计及时发现经营活动中存在
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落实整改措施,提升内部控制管理的有效性,进一步防
范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根据公司总体规划要求,统一管理子公司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策略。公司各
职能部门对子公司相关业务和管理进行指导、服务、监督,并依据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要求,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管控,并要求各子公司定期向公司提交财务
报告。
    (2)对外担保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及公
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要求,公司对担保业务的授权审批等程序都做了详细
规定。2021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徽金轩科技有限公司、来安县金弘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8,000万元的
担保额度,为金之穗(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塞拉尼斯采购物资提供额度不
超过3,500万元的连带责任履约担保,上述事项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
信息披露,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3)对外投资
    公司对外投资遵循合法、审慎、有效、安全的原则,《公司章程》、《对外投
资管理制度》等明确规定了公司重大投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公司对投资项目
的可行性、风险性、回报率等事项进行专项评估,并且董事会对投资进展做定期
跟进。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均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和
信息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
    为保障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广
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与关联
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等制度,公司随时关注关联方及关联关系的变动,关注
日常重大交易是否与关联交易相关,严禁利用关联交易直接或间接侵害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情况发生;对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等作了明确的规定,规范
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证券投资
    根据《公司章程》、《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证券投资等审批、
决策与管理程序,公司指定专人对投资项目进行事前综合评估、事后运作及管理,
审计部将及时对所投项目进行监督、审计及全面检查,确保有效控制投资项目的
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证券投资行为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总额的    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潜在错报         1%≤错报         <营业收入总额的1%                 的0.5%
资产总额的潜    资产总额的1%≤    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        错报<资产总额的
   在错报            错报                  产总额的1%                   0.5%

利润总额的潜    利润总额10%≤    利润总额5%≤错报<利润总
                                                                错报<利润总额的5%
   在报错            错报                    额的10%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②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
   错报;
       ③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④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
   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
   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
   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认定等级         错报金额                           重大负面影响
重大缺陷      2000万元以上           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并以公告形式对外披露
              1000 万元 -2000 万元
重要缺陷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含2000万元)
              1000万元(含1000万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
一般缺陷
              元)以下               造成负面影响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
 性作判定。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
 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
 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
 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