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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禾实业:关于认购基金份额的公告2022-08-26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2-063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充分利用资
金使用效率,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盈利能力,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投资
能力和风险控制体系,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2,000 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南京
天汇英才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天
汇英才医药基金”、“基金”)份额,基金目标规模为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天汇
英才医药基金投资方向为医药医疗行业成长期及中后期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董事会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合伙方基本情况
      1、普通合伙人
     名称:南京天汇优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浦东北路 5 号扬子江数字基地 B 区 8 幢 401-13
室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天汇红优投资管理公司
     成立日期:2022 年 7 月 2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1MA27J5K602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
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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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基金管理人江苏天汇红优投资管理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
 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32017。
       南京天汇优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
 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2、有限合伙人
       高荣,身份证号:3201061970********。
       高荣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名称:南京天汇英才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望江路 5 号 4 号楼 1
 楼 X-058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
 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存续期限:5 年(含延长期不超过 6 年)
       6、基金规模:规模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截止公告本日基金各合伙人认缴
 出资金额(包括公司拟认缴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名称                类型                     认缴比例
                                                    (万元)
       南京天汇优成创业投资合伙企
 1                                    普通合伙人            30      1.36%
       业(有限合伙)
 2     高荣                           有限合伙人           170      7.73%
 3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      90.91%
               合计                        -             2,200     100.00%
       7、出资方式: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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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投资方向:医药医疗行业成长期及中后期项目
    9、登记备案情况:尚未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二)管理模式
    1、基金管理方式
    合伙企业采取受托管理的管理方式,由普通合伙人指定的基金管理机构担任
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向合伙企业提供投资管理、行政管理、日常运营管理等方面
的服务。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于首次交割时,合伙企业的管理人为江苏天汇红
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管理费用
    各合伙人向基金管理人按本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 5%管理费率一次性支
付管理费。本合伙企业应在实缴出资总额全部到账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基金管
理人或其指定的关联方支付全部管理费。
    3、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事务执行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执行。有限合伙人不执行本有限合伙企
业的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本有限合伙企业。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得参与管理
或控制本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本有限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活动、交
易和业务,不得代表本有限合伙企业签署文件,亦不得从事其他对本有限合伙企
业形成约束的行为。
    4、合伙人会议
    合伙人会议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
人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例会,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议,可举行临时合伙人会议。
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如下事项时,应经合计持有合伙企业三分之二以上实缴出资
额的合伙人同意:修改合伙协议;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投资决策委员会组成及
议事规则;投资原则或投资范围有重大改变;投资项目的非现金分配安排等事项。
    (三)投资模式
    1、投资决策委员会
    基金管理人将合伙企业设置专门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
作为基金管理的内部决策机构,就合伙企业相关投资和退出决策等重大事项做出
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5 名委员组成,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选聘或
委派,经本基金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公司对于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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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拟投资的标的不具有一票否决权。
    2、投资限制
    合伙企业不得从事担保、抵押、委托贷款、房地产(包括自购房地产)等业
务;二级市场股票、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评级 AAA 以下的企业债、信
托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
助、捐赠;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进行可能承
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其他法律法规
禁止从事的业务;合伙企业投资范围限于未上市企业,但所投资企业上市后合伙
企业所持股份的未转让及其配售部分除外、合伙企业投资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公司除外。
    (四)出资缴付
    各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按其认缴金额一次性同比例缴纳。其中,
普通合伙人应当先于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协议签署后 15 日内,全体合伙人应
将注册资本全部出资到位。普通合伙人将其应缴出资实缴到位后且在出资款到账
截止日前 10 个工作日向全体合伙人发出出资缴付通知书,列明各有限合伙人应
缴付的出资占认缴出资额的比例(“出资比例”)、出资应缴付金额和出资到账截
止日、本合伙企业收款账户等信息。各有限合伙人应于出资到账截止日之前,将
出资应缴付金额支付至指定的收款账户。
    (五)收益分配
    投资项目取得项目投资的现金收入,在扣除项目实际支出费用及预计费用后,
全体合伙人之间的分配执行先本金后收益、先有限合伙人后普通合伙人的原则,
具体分配顺序如下:
    (1)分配有限合伙人的本金:按有限合伙人实际缴纳出资额比例分配各有
限合伙人的本金,直至各有限合伙人累计获得的分配总额达到其向本合伙企业实
际缴付的累计出资额;
    (2)分配普通合伙人的本金:经过上述分配后仍有可分配收入的,则继续
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其获得的分配总额达到其向合伙企业实际缴付的累计出
资额;
    (3)分配有限合伙人的门槛收益:如经过上述两轮分配后仍有可分配收益
的,则继续向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各有限合伙人获得的分配收益总额达到以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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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合伙企业实际缴付的累计出资额为基数按 8%的年化收益率(单利)计算的金
额;
    (4)分配普通合伙人的门槛收益:经过上述三轮分配后仍有可分配收益的,
则继续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其获得的分配收益总额达到以其向合伙企业实际
缴付的累计出资额为基数按 8%的年化收益率(单利)计算的金额;
    (5)分配剩余可分配收益:经过上述(1)、(2)、(3、(4)轮分配后仍有可
分配的收益,则该收益在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之间分配,其中,普通合伙人
分得的金额为基金全部收益的 20%,其余在有限合伙人中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六)退出机制
    经合伙人会议书面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依据合伙协议约定转让其持有的合伙
权益或通过其他方式全部或部分退出合伙企业。
    上述内容以最终签订的有限合伙协议为准。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四、本次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充分利用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投资能力和风险控制体系,优化资金配置,有
利于提高资金盈利能力,为公司股东创造投资回报,本次投资拟使用公司自有资
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不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
构成同业竞争。
    2、存在的风险
    投资可能受到外部因素影响,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同时,投资基
金尚未备案,存在备案不通过的风险。投资基金对外投资过程中将受政策、税收、
经济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亦可能面临投资基金投资标的选
择不当、决策失误、投资失败及亏损等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运作、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进展情况,防范、
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并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五、其他事项
    公司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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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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