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精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9-02-28
东方精工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9-019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2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19 年 2 月 26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董事会
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电话通知、直接送达、信函、传真、电子邮件
等方式;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 3 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
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召集人可不受签署通知时限、方式的限制,通过电话或者
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为董事长唐灼林先
生。应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为 6 人,实际参与表决人数 6 人,独立董事何卫锋先
生委托独立董事麦志荣先生代为表决并签署会议决议。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
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
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计提201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
编 号 : 2019-018 , 刊 载 于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201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刊载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中的相关财务数据以公司年审机构出具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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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精工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二、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 2018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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