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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精工: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17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切
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略、
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
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2018年度,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参加了股东大会会议。
     (二)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
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    会议召开时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号       间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

                                      议案》
      2018年1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1                                    2、《关于为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5日          五次会议
                                      3、《关于授权经营层2018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2018年2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2                                    1、《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7日          六次会议

                                      1、《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8年4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3、《关于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
         25日          七次会议       4、《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1
                                      6、《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暨2018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追认2017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议案》

                                      9、《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0、《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11、《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的议

                                      案》

      2018年4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4                                    1、《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7日          八次会议

                                      1、《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8年8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5                                    2、《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9日          九次会议
                                      的议案》

      2018年10月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1、《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
         29日          十次会议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18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
2018年度依法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
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 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2018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和检查。监
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完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2018年财务报告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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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和重大遗漏。
    (三)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监督。监事会认为:2018年度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议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事
项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
编制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无异议。
    (四) 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为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审议和执
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
审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幕信息及
知情人员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严谨
规范,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2018年,监事会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
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
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有效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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