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路桥: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7-06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成都路桥”)的独立
董事,我们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学历、专业资格及履职能力等情况,我们
认为王培利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本次副总经理的提名、聘
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王培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天霞 薛小强 姚永妥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