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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洁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2020-07-31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                     证券代码:002635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〇年七月
                 关于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査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667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安洁科技”、“申请人”、“发行人”或者“公司”)会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者“保荐机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
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或者“国浩律师”)及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或者“公证天业”)对相关问题进行
了核查和落实。现就反馈意见涉及问题的核查和落实情况逐条说明如下,请予以
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反馈意见回复的简称与尽职调查报告的简称具有相同的含
义,本反馈意见回复所用字体及其对应的内容如下:

                  内容                           对应字体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黑体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本反馈意见回复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
入原因造成。




                                    1
                                                            目录
问题 1............................................................................................................................. 3

问题 2........................................................................................................................... 10

问题 3........................................................................................................................... 17

问题 4........................................................................................................................... 25

问题 5........................................................................................................................... 33

问题 6........................................................................................................................... 42

问题 7........................................................................................................................... 47

问题 8........................................................................................................................... 66

问题 9........................................................................................................................... 81

问题 10....................................................................................................................... 114

问题 11....................................................................................................................... 156

问题 12....................................................................................................................... 164




                                                                 2
    问题 1:请申请人就所有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补充说明:(1)对
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包括案件受
理情况和基本案情,诉讼或仲裁请求,判决、裁决结果及执行情况;(2)诉讼
或仲裁事项对申请人的影响,是否会对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如申请人败诉或仲裁不利对申请人的影响;(3)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4)是否会构成再融资的法律障碍。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尚未了结的金额 200 万元以上的诉讼、仲裁事项,包括案件受
理情况和基本案情,诉讼或仲裁请求,判决、裁决结果及执行情况

    发行人尚未了结的金额 200 万元以上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如下:

    (一)安洁科技诉练厚桂合同纠纷案

    根据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0)赣 09 民初 100 号”《江
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及发行人起诉状、相关证据材料等,
其基本案情如下:

    1、诉讼各方当事人及案由

    原告:安洁科技;被告:练厚桂;案由:合同纠纷。

    2、安洁科技主张的事实与理由

    安洁科技与威博精密原股东吴桂冠、吴镇波、练厚桂、柯杏茶、黄庆生(下
称“交易对方”)于 2017 年 1 月 9 日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
利润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以下统称为“《利润补偿协议》”)。依据协议
约定,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和利润补偿期为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承
诺威博精密利润承诺期间实现的净利润承诺数总额不低于 128,000.00 万元,其
中: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承诺数分别不低于 33,000.00
万元、42,000.00 万元、53,000.00 万元。“净利润承诺数”中的净利润,均指威
博精密合并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利润承诺期间


                                    3
的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安洁科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
构对威博精密净利润承诺数的实现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以专项审核报告披露
的威博精密合并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实际
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方将按照双方签署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若利润承诺期间威
博精密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数低于净利润承诺数,则交易对方须就不足部分以股
份形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如股份不足以补偿的,应以现金方式补偿上市公司。

    根据公证天业出具的《关于惠州威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2019 年业绩承诺实
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苏公 W[2020]E1150 号),2019 年度威博精密实现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431,456.65 元,较业绩承诺
方 2019 年业绩承诺数 53,000.00 万元少 538,431,456.65 元,业绩承诺未完成。练
厚桂应按照约定履行其股份补偿及现金补偿义务、返还现金分红。安洁科技已按
照合同约定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
2019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及现金补偿的议案》,并已将股份回购数
量及现金补偿金额书面通知被告练厚桂,而练厚桂至今未履行相应义务,为维护
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安洁科技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安洁科
技已经向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安洁科技的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练厚桂向原告安洁科技交付安洁科技股份 7,268,154 股,
安洁科技以 1 元回购并注销;

    (2)请求判令被告练厚桂向原告安洁科技支付现金补偿 24,909,110.10 元,
并支付利息损失(自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
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

    (3)请求判令被告练厚桂向原告安洁科技返还现金分红 1,453,630.74 元并
支付利息损失(自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
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

    (4)本案律师费、办公费用、差旅费等费用由被告练厚桂承担;

    (5)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由被告练厚桂承担。


                                    4
     4、案件进展情况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上述案件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在宜春市中级人
民法院进行第一次开庭,尚未判决。

     (二)练厚桂诉安洁科技及威博精密合同纠纷案

     根据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案号:(2020)粤
13 民初 164 号)及练厚桂提交的民事起诉状,其基本案情如下:

     1、诉讼各方当事人及案由

     原告:练厚桂;被告一:安洁科技,被告二:威博精密;案由:合同纠纷。

     2、练厚桂主张的事实与理由

     2017 年 1 月 9 日,安洁科技与威博精密 5 位原股东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2017 年 3 月 21 日,安洁科技与威博精密 5 位原股东签订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上述两份协议约定:威博精
密 5 位原股东将威博精密 100%股权作价 34 亿元,转让给安洁科技,其中练厚桂
持有本次交易的威博精密股权比例 11.88%。

     练厚桂主张:安洁科技应向练厚桂支付现金对价 121,176,000.00 元,但是安
洁科技除了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向练厚桂支付第一笔现金对价 43,956,000.00 元
外,余款以“威博代扣个人所得税额”名义转入威博精密账户,再委托威博精密
向练厚桂支付。随后,威博精密向练厚桂支付了第二笔至第五笔现金对价合计
54,852,470.24 元 。 安 洁 科 技 与 威 博 精 密 共 同 累 计 向 练 厚 桂 支 付 现 金 对 价
98,808,470.24 元,尚余 22,367,529.76 元现金对价未予支付。

     3、练厚桂诉讼请求:

     (1)判令安洁科技和威博精密向练厚桂支付股权转让款 22,367,529.76 元;

     (2)判令安洁科技向练厚桂支付违约金 40,392,000.00 元;

     (3)本诉讼费用由安洁科技和威博精密承担。

     4、案件进展情况


                                           5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上述案件处于被法院受理但尚未开庭的状态。

    二、未决诉讼对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实施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如申请人
败诉或仲裁不利对申请人的影响

    上述尚未了结的诉讼均系民事经济纠纷,不涉及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的核心
专利、技术、主要产品,不涉及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的实施,且发行
人已经聘请律师积极应诉,故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

    (一)安洁科技诉练厚桂合同纠纷案

    安洁科技诉练厚桂的未决诉讼中,涉案现金金额共计 26,362,740.84 元,占
发行人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0.46%、0.84%,涉案股份数
量共计 7,268,154 股,占发行人现有股份的比例较低,为 1.15%。

    安洁科技诉练厚桂的未决诉讼案件,是发行人依据与练厚桂及其他相关方签
署的《利润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练厚桂支付相关
款项和股份。发行人根据前述协议约定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证天业,对威博精密 2019 年的业绩完成情况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苏公
W[2020]E1150 号),根据该报告,2019 年度威博精密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431,456.65 元,较业绩承诺方 2019 年业绩承
诺数 53,000.00 万元少 538,431,456.65 元。基于上述业绩承诺未完成,按照《利
润补偿协议》约定练厚桂应履行其股份补偿及现金补偿义务、返还现金分红。安
洁科技按照《利润补偿协议》约定,并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 2019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及现金补
偿的议案》后,已将股份回购数量及现金补偿金额书面通知被告练厚桂,而练厚
桂至今未履行相应义务。

    各方签订的《利润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系各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且相关交易经过证监会的批准,协议合法有
效,各方应严格遵守相关约定。合同约定的业绩补偿条件已成就,且发行人已按
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程序,而练厚桂至今未履行合同义务,已构成违约。



                                   6
     因此,发行人诉练厚桂是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安洁科技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其起诉于法有据,相关诉讼请求合理合法。同时,
安洁科技诉练厚桂的未决诉讼中,涉案现金金额占发行人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
产、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涉案股份数量占发行人现有股份的比例较低,对发行
人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练厚桂诉安洁科技及威博精密合同纠纷案

     练厚桂 诉安洁 科技 及威博 精密 的未决 诉讼 案件中 ,涉 案金 额共计
62,759,529.76 元,占发行人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和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1%、2%。

     发行人与交易对方于 2017 年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利润补偿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威博精密 5 位原股东将威博精密
100% 股权 转让 给安 洁科 技, 其中 练厚 桂持 有本 次交 易的 威博 精密 股权 比 例
11.88%。根据以上协议,发行人于 2017 年 8 月向练厚桂发行股份 14,172,632 股;
另外,分批累计支付款项 98,808,470.24 元。

     按照《利润补偿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约定,扣除 2017、2018 和 2019 年的
业绩补偿后,练厚桂应得经调整后的股权转让对价为 9,626.69 万元,而练厚桂除
7,268,154 股 股 份 应 回 购 注 销 但 尚 未 承 诺 回 购 注 销 外 , 还 合 计 收 到 款 项
98,808,470.24 元,发行人已支付款项已超过了练厚桂应得股权转让对价。因此,
发行人已依约履行了全部支付义务,并不存在违约情形。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安洁科技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
益,发行人已聘请律师就上述案件积极应诉。且涉案金额占发行人最近一年经审
计净资产和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较低,对发行人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上述尚未了结的诉讼均系民事经济纠纷,不涉及发行人主营业务
相关的核心专利、技术、主要产品,不涉及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的实
施,发行人已经聘请律师积极应诉,且涉及的未决诉讼总金额占发行人最近一年
经审计净资产、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较低,涉及股份数量占上市公司股本比例较低,
即便败诉也不会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7
    三、发行人已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
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前款所称重大
事件包括:……(十) 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
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1.1.1 条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重
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绝
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的,应当及时披露。未达到前款标准或者没有具体涉案金额
的诉讼、仲裁事项,董事会基于案件特殊性认为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本所认为有必要的,以及涉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决议被申请撤销或者宣告无效的诉讼的,公司也应当及时披露。”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1.1.2 条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重
大诉讼、仲裁事项应当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经累计计算达到本规
则 11.1.1 条标准的,适用 11.1.1 条规定。已经按照 11.1.1 条规定履行相关义
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发行人上述尚未了结的诉讼案件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未达到相关信息披露法律法规要
求予以披露的标准。但是,公司董事会基于谨慎性考虑,分别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2020 年 6 月 24 日对相关诉讼及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具体参见《关于公司
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及财产保
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公告。

    因此,发行人已经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上述尚未了结的诉讼不存在违反相
关信息披露法律法规的情形。

    四、发行人未决诉讼不构成再融资的法律障碍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存在下列
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8
    “(一)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三)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四)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
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五)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六)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
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七)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发行人的现有未决诉讼,不构成《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定的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实质性障碍。

    同时,发行人上述未决诉讼不涉及发行人主营业务和募投项目的实施,已经
聘请了律师积极应诉,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且该等案件的系争金额占发行人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营业收入的比例均
较低,涉及股份占发行人股本比例较低,不会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产生
实质性影响和重大不利影响。

    因此,上述尚未了结的诉讼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构成本
次再融资的法律障碍。

    五、中介机构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
息查询平台等网站对发行人及其附属公司的诉讼、仲裁情况进行了核查。


                                     9
    2、获取并查阅了发行人提供的未决诉讼、仲裁等相关文书、资料和清单,
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起诉状》《诉讼保全申请书》《预交受理费通知书》《管辖
权异议申请书》等。

    3、获取并查阅了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诉讼
情况公告。

    4、对发行人管理层和案件代理律师进行访谈,了解诉讼的背景、原因、胜
诉的可能性,发行人起诉和应诉的理由和依据等,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募投项目、
持续经营的可能影响等。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尚未了结的诉讼均系民事经济纠纷,不涉及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
的核心专利、技术、主要产品,不涉及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的实施,
且发行人已聘请律师积极应诉,故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实施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

    2、发行人涉及的未决诉讼总金额占发行人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营业收
入的比例较低,涉及股份数量占上市公司股本比例较低,即便败诉也不会对发行
人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同
时,发行人起诉练厚桂是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安洁科技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相关诉讼请求合理合法。

    3、发行人上述尚未了结的诉讼案件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未达到相关信息披露法律法规要求予以披露的标准。
但是,公司董事会基于谨慎性考虑已予以披露,因此上述尚未了结的诉讼不存在
违反相关信息披露法律法规的情形。

    4、发行人现有的未决诉讼,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
本次再融资构成法律障碍。



    问题 2:申请人披露,公司 2015 年、2017 年进行了再融资。请申请人补充

                                   10
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是否有关联关系;(2)本次募投项目
是否属于重复建设;(3)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新增产能的具体消化措施;(4)
本次募投项目相关风险披露是否充分。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
确意见。

    【回复】

    一、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生产型募投项目没有关联关系

    (一)公司 2015 年、2017 年再融资募集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发行人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80,402.94 万元,全部用于收购
新星控股 100%股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该次融资募集资金已使用
完毕。

    发行人 2017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净
额 147,743.00 万元,其中部分已于 2017 年用于支付收购威博精密股权的现金对
价,剩余部分 45,743.00 万元用于威博精密的配套募投项目“消费电子金属精密
结构件扩产能项目”。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 5,704.25
万元。发行人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 年 1 月
6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
案》,终止了原募投项目“消费电子金属精密结构件建设项目”,变更募投项目
为“智能移动终端零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智能移动终端零组件产品技术
改造及扩产项目”。

    因此,发行人前次募投未完成的项目为“智能移动终端零组件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和“智能移动终端零组件产品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其中“智能移动终
端零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为在威博金属土地上实施厂房建设,“智能移动终
端零组件产品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是由威博精密作为运营主体,用于 3D 热压
复合板材后盖、MIM(粉末冶金)、注塑等工艺的相关产品的技术改造及扩产,
涉及产品在公司的四大主营业务分类中属于“智能终端金属结构件及模组类产
品”。

    (二)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生产型募投项目没有关联关系


                                    11
    发行人本次发行生产型募投项目为安洁科技母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的“智能终
端零组件扩产项目”和适新科技(苏州)作为运营主体的“新能源汽车及信息存
储设备零组件扩产项目”。发行人母公司和适新科技(苏州)是上市公司体系内
盈利能力较好的两大主体,适新科技(苏州)是发行人 2015 年非公开发行的收
购标的新星控股体系内的公司。

    本次募投项目分别围绕发行人母公司的主营业务“智能终端功能件及模组类
产品”,适新科技(苏州)的主营业务“新能源汽车类产品”和“信息存储类产
品”进行。是为了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利用发行人母公司和适新科技(苏州)的
技术优势、人员储备、客户资源,拓展现有产品和技术的应用领域,属于对目前
发行人母公司的智能终端功能件及模组类产品,适新科技(苏州)的新能源汽车
类及信息存储产品的主营业务的横向扩充,与前次生产型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
同、产品类别不同,互相独立,没有关联关系。

    二、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重复建设

    本次生产型募投项目包括“智能终端零组件扩产项目”和“新能源汽车及信
息存储设备零组件扩产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相比不属于重复建设,因其在实
施运营主体、厂房建设及项目实施地点、主要产品、产品主要用途、生产工艺、
购置设备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具体区别如下:

                               本次募投项目                          前次募投项目
                                                                 智能移动终端零组件产
  项目                                  新能源汽车及信息存储     品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
            智能终端零组件扩产项目
                                         设备零组件扩产项目      智能移动终端零组件生
                                                                    产基地建设项目
实施运营
                   安洁科技               适新科技(苏州)        威博精密、威博金属
  主体
厂房建设
及项目实         江苏省苏州市                 江苏省苏州市           广东省惠州市
 施地点
                                        新能源汽车及信息存储
                                        设备零组件产品,产品包
           智能终端无线充电模组、散热 括但不限于:高压连接线     3D 热压复合板材后盖、
主要产品   模组等模组类产品,内外部功 组件、新能源汽车电池盖     MIM(粉末冶金)、注塑
                  能件等产品            板等新能源汽车零组件;     等工艺的相关产品
                                        信息储存设备零组件,如
                                        钛合金垫片等硬盘的核

                                         12
                              本次募投项目                             前次募投项目
                                                                   智能移动终端零组件产
  项目                                  新能源汽车及信息存储       品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
            智能终端零组件扩产项目
                                         设备零组件扩产项目        智能移动终端零组件生
                                                                      产基地建设项目
                                        心金属结构件等

           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笔
           记本电脑、一体机、可穿戴设
产品主要                                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       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
           备、智能家居、新能源汽车等
  用途                                  汽车和机械硬盘                    机结构件
           智能终端的内外部功能件、模
           组件
           1、无线充电模组:磁性材料     1、高压连接线组件:包
                                                                   1、3D 热压复合板材后
           上料、贴合、AOI 自动全检、 胶、缩管、弯管、套网、
                                                                   盖:后盖喷涂、磁控真空
           性能测试等生产工艺;         锻压等生产工艺;
                                                                   镀膜、纹理模具设计开发
           2、散热模组:分条/分切、冲 2、新能源汽车电池盖板:
                                                                   制作工艺、物料入料检测
           压、模切、自动化组装+AOI     冲压、清洗、检测、贴装、
生产工艺                                                           测试等生产工艺;
           全检、检验、清洁、打包等生 冲压、检测、包装等生产
                                                                   2、MIM(粉末冶金)、
           产工艺;                     工艺;
                                                                   注塑等工艺的相关产品:
           3、内外部功能件:各种原材    3、钛合金垫片:车床、
                                                                   喂料、注射、脱脂、烧结、
           料分切、复合裁剪、精密模切、 预清洗、研磨、清洗、
                                                                   整型等生产工艺
           去废边等生产工艺             AOI 等生产工艺
                                        1、高压连接线组件:上
                                                                   1、3D 热压复合板材后
           1、散热模组:全自动贴合线、 下料系统、旋压机、弯管
                                                                   盖:自动喷涂主体设备、
           钢片检测设备、冲压送料\收    机、切片机、压缩空气系
                                                                   磁控真空镀膜主体设备、
           料机等;                     统、检测设备等;
                                                                   纹理模具光刻机,精密镭
           2、内外部功能件:玻璃 CNC 2、新能源汽车电池盖板:
                                                                   射机、3D 物料入料检测
           机台、QDC、复合机、气缸机、 冲压机、冲压生产线、多
主要设备                                                           设备等;
           切片机、整平机、拉料机等设 轴机器人、冲床、机械手
                                                                   2、MIM(粉末冶金)、
           备;                         等设备;
                                                                   注塑等工艺的相关产品:
           3、无线充电模组:辊刀机、    3、钛合金垫片:分切设
                                                                   烧结炉、注射机、脱脂炉、
           贴合机、影像测量仪、QDC、 备、上下料系统、AOI
                                                                   烧结单体炉、烧结自动
           冲床等加工、检测设备等       Machine、平面度测量等
                                                                   炉、整型设备等
                                        设备

    三、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新增产能的具体消化措施

    智能终端设备和新能源汽车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以及公司研发技术优势、成
本管理优势、质量控制等优势因素为本次募投达产后新增产能消化提供了强有力
的保障,同时公司已制定了具体消化措施,如下:

    1、利用优质稳定的现有客户资源,积极参与最终客户产品的前期研发、产
品试制和打样,推动募投产品的销售

                                          13
       公司已经与苹果、华为、微软、谷歌、联想、OPPO、VIVO、小米、希捷、
博世及新能源汽车全球知名企业等客户建立并保持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随着
公司与客户战略合作关系的进一步深化,公司配套的产品种类在不断增加,配合
客户提供的产品类型更加多样化。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下游应用包括中高端消费电子产品、新能源汽车和信息存
储设备,与公司现有的客户群体相同。其中“智能终端零组件扩产项目”产品的
目标客户群为:苹果、华为、微软、谷歌、联想、OPPO、VIVO、小米等国内外
中高端消费电子品牌厂商和新能源汽车全球知名企业;“新能源汽车及信息存储
设备零组件扩产项目”的目标客户群为:希捷等信息存储设备厂商,博世及新能
源汽车全球知名企业等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整车厂商等。

       公司客户以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为主的特征决定了公司的客户队伍具有很
强的稳定性;同时,公司多年来在产品质量、客户服务、诚信经营等方面的表现,
得到了客户的认可。为强化合作关系,公司不断采取措施以能够参与客户产品开
发的前期工作,与客户的产品开发团队密切合作满足客户的需求,不断加强研发
能力以便为客户提供零组件设计、测试、制造和服务等全面解决方案。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与以上客户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将通过积
极参与最终客户产品的前期研发、产品试制和打样,推动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的销
售。

       2、利用公司多年的技术储备、研发能力和生产管理能力,提高募投产品的
市场竞争力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13 年公司技术中心被评为“江苏省电子产品
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4 年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江苏省“企业技术
中心”。公司专注于技术创新与应用,并将研发成果逐步产业化。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正在使用的主要专利共计 282 项,其中发明专利 66 项,实用
新型专利 216 项。

       从 1999 年成立以来,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和生产实践,已经掌握了本次募
投产品各生产环节的核心技术。本次募投产品与公司原有产品在技术上存在互通
性,并且部分募投产品已经过客户认证、通过打样或者正在进行批量生产。

                                     14
    公司经过二十余年的行业积累,在为主要客户配套研发、生产的过程中,研
发和生产制造能力不断增强,积累了丰富的模具开发和设备运用经验,使得公司
产品的制造精度、产品良率得以提升。公司将利用多年积累的技术、研发和生产
管理优势使本次募投项目的设备、人员、原辅材料、产品实现良性互动、和谐运
转,降低生产的综合成本,通过提高设备的生产效率、原材料的利用率、产品的
品质和良率,以提高募投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募投产品的产能消化。

    3、公司将加大管理资源和人力资源投入,推动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

    经过多年的持续经营,公司已建立起一支经验丰富、结构合理的管理团队,
管理团队致力于行业多年。近年来,通过建立并逐渐完善现代化、全球化的管理
体系,包括供应链体系、销售体系、研发体系、人力资源体系及组织架构体系等,
公司充分调动了员工活力,提高了管理效率。专业化管理团队和全方位的管理体
系,保障了募投项目顺利推进。

    同时,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人力资源的开发和优化配置。公司
已经汇聚了一批熟悉技术、生产或市场、执行力强的研发团队、生产团队和销售
团队,主要业务骨干具备行业长期工作经验。

    未来 2-3 年,公司将继续加大管理资源和人力资源投入,推动募投项目的产
能消化。

    四、本次募投项目相关风险发行人已进行了充分披露

    发行人在《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其修订稿中披露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时关
于募集资金的各项风险因素,具体如下: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折旧及摊销金额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智能终端零组件扩产项目”、“新能源汽车及信
息存储设备零组件扩产项目”、“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募投项目建成运营后,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但由于项
目完全达产需要一定时间,而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固定成本支出自达
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或者预定用途就会开始,将给公司利润的增长带来一定的影

                                   15
响。若未来募集资金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且公司无法保持盈利水平的增长,则
公司存在因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大幅增加而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基础,但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现有技术基础、对市场和技术发展趋
势的判断等因素作出的。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如果市场需求、
技术方向等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导致新增产能无法充分消化,或者客户接受程度、
销售价格等与公司预测存在差异,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项目延期、投资超
支、市场环境变化等情况,从而导致投资项目无法正常实施或者无法实现预期效
益。”

    五、中介机构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执行了下列核查程序:

    1、取得并查阅公证天业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行
人 2017-2019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等,与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查阅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涉及的董事会决议、股东
大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文件,了解涉及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2、查阅前次与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主要产品和设备清单,与发
行人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前次募投与本次募投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3、查阅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研究资料、发行人已
经取得通知订单的相关邮件资料等,与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本次募投
项目产能消化的具体措施。

    4、查阅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预案及其修订稿,与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了解本次募投项目相关风险披露是否充分。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16
       1、本次募投项目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利用发行人母公司和适新科技(苏
州)的技术优势、人员储备、客户资源,拓展现有产品和技术的应用领域,属于
对目前发行人母公司和适新科技(苏州)的主营业务的横向扩充,与前次生产型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同、产品类别不同,互相独立,没有关联关系。

       2、本次募投项目在实施运营主体、厂房建设及项目实施地点、主要产品、
产品主要用途、生产工艺、购置设备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与前次募投项目相比
不属于重复建设。

       3、发行了已经制定了本次募投新增产能的具体消化措施,相关措施具备合
理性和可行性。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其修订稿已充分披露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和相
应风险,本次募投项目相关风险发行人已进行了充分披露。



       问题 3:申请人披露,本次募投项目计划销售客户为美国公司。请申请人补
充说明出口至美国的产品所占大致比例,是否属于被加征关税的产品,中美贸
易摩擦及汇率波动对申请人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影响。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
见。

       【回复】

       一、发行人出口至美国的产品占比约为 5%,出口美国产品被加征关税的情
况

       (一)中美贸易摩擦进程情况

       根据美国贸易代表署(Office of the United States Trade Representative, USTR)
披露的文件所示:

       2018 年 6 月,美国政府发布对中国出口产品征收额外关税清单,对 500 亿
美元的中国出口商品征收额外 25%的关税。

       2018 年 9 月 24 日起美国政府宣布继续对我国向其出口的合计 2,000 亿美元
商品加征 10%的关税。


                                        17
       2018 年 12 月,中美两国元首开展贸易谈判。在贸易谈判期间,前述合计 2,000
亿美元商品仍维持 10%关税。

       2019 年 5 月,美国政府再次宣布对 2,000 亿美元中国商品继续加征关税,由
原来的 10%提高至 25%。

       2019 年 9 月,美方再次对外宣称对中国进口的 3000 亿美元产品加征 15%关
税。

       2020 年 1 月,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的正式签署,已加征关税有望分阶段
降低。

       2020 年 2 月起,美国宣布对已于 2019 年 9 月 1 日起加征 15%关税的 1200
亿美元商品,下调加征关税到 7.5%。且 2019 年下半年开始,美国开始逐渐接受
中国进口商品的关税豁免要求,批量批准了部分商品的免税要求。

       (二)发行人出口至美国的产品所占大致比例,及其被加征关税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美国的产品主要是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品,客户主要是
新能源汽车国际知名企业,相关产品的关税由进口方即客户承担,发行人实际不
承担相关关税。

       由于发行人出口美国产品具体型号种类较多,对应的美国商品编码(H.S 编
码)较多,经查询美国贸易代表署网站,从 2018 年 6 月起,公司直接出口美国
的产品按照中美贸易摩擦进程情况分批被列入中美贸易摩擦加征关税的清单之
列(加征关税比例 7.5%~25%),2019 年下半年开始,受中美贸易摩擦进程影响,
发行人部分产品陆续又被豁免加征的关税。但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发行
人直接出口美国产品仍有部分被加征关税。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至美国产品的金额及所占大致比例如下:

  出口区域          2020年1-3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出口至美国产品
                         2,632.00      16,717.92      20,182.26        6,656.28
收入(万元)
占营业收入比例             4.22%            5.33%        5.68%           2.45%




                                       18
    由上表可见,2019 年度公司出口至美国产品收入 1.67 亿元,较 2018 年 2.02
亿元有所下降,下降比例为 17.17%,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美贸易摩擦加征关税
的影响。

    但是,总体来说,报告期内公司出口至美国的产品产生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为 2.45%、5.68%、5.33%、4.22%,占比较小。且发行人出口至美国产品的
客户,为新能源汽车国际知名企业,发行人为其提供的零部件,大部分为其新能
源车型的专供产品,新能源汽车国际知名企业在上海的工厂也已经正式投产并逐
步扩产,未来随着其在上海工厂的产能进一步扩大,公司出口至美国的产品将逐
步转移至内销,直接出口至美国的产品有望进一步减少。

    本次募投项目中,除新能源汽车与信息存储设备零组件扩产项目中,少量新
能源汽车零组件新能源汽车电池盖板,因为已经收到客户美国工厂的预测通知订
单以外,不存在计划直接出口到美国的情况,其他绝大多数募投产品为计划销售
给在国内及美国以外的工厂,不受中美贸易摩擦加征关税的影响。

    二、中美贸易摩擦对申请人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影响

    (一)中美贸易摩擦对发行人报告期造成的影响

    除公司直接出口美国的产品一定程度受贸易摩擦影响外,公司主要产品属于
产业链的中间产品,下游产品生产和制造产业链分布在中国、东南亚及欧洲。虽
然公司部分产品所处供应链的终端为美国公司品牌,如苹果、微软、谷歌等,但
一方面,部分美国公司并非公司的直接客户,另一方面,大部分美国品牌的最终
产品最终销售地不在美国,而在中国境内或者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实际不受中
美贸易摩擦加征关税的影响。同时,公司的最终美国品牌客户,均为全球化运营,
设立了全球化的生产基地,在中国内地、东南亚或欧洲等全球范围内均设立了生
产基地。因此,除最终销售到美国的终端产品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外,其他销售
给美国以外的终端产品及其上游零部件,均不会直接受到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

    报告期公司采购的原材料的采购端未受到中美贸易摩擦影响,在销售端,报
告期内公司出口美国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2.45%、5.68%、5.33%、4.22%,占比较
小,且相对稳定,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目前的直接影响有限。



                                   19
       另外,公司将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抢抓智能终端、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
发展机遇,进一步深挖国内市场需求,持续开拓美国以外其他国际市场业务,从
而减少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的影响。

       因此报告期内,中美贸易摩擦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中美贸易摩擦对发行人长期可能造成的影响

       由于发行人所在的智能终端产业链范围较广、产品众多,行业上下游相互影
响下,从长期来看,中美贸易摩擦可能对发行人长期经营产生一定影响,具体情
况如下:

       1、贸易摩擦可能对发行人毛利率可能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中美贸易摩擦将直接导致美国进口中国产品的关税上升,虽然关税由进口方
承担,但进口方可以通过价格谈判等方式压低国内出口企业的产品价格,从而对
产品的毛利率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虽然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直接向美国出口的金额较低,但公司部分下游客户的
终端产品存在销往美国的情形,因此,中美贸易摩擦可能会影响到公司下游客户,
继而可能沿产业链间接影响至公司,从而对发行人综合毛利率产生一定不利影
响。

       2、贸易摩擦可能对发行人订单量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目前发行人的直接客户大部分在国内均有相应经营或生产地点,主要分布在
长三角及广东地区,与发行人生产基地距离较近。中美贸易摩擦影响下,行业内
众多公司可能会在海外进行布局,向境外转移产能,造成产业链地域分布发生重
大变化,从而导致下游直接客户采用海外供应商,导致流向发行人的订单量有所
下降。

       (三)发行人应对中美贸易摩擦采取的措施

       为应对中美贸易摩擦对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发行人已采取一系列有效应对
措施,以对冲中美贸易摩擦对后续业务的影响,具体包括:

       1、继续保持与美国终端客户稳定合作,同时扩大国内客户销售比例,降低


                                     20
出口比重

    发行人将继续与现有美国终端客户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积极沟通,应对因
中美贸易摩擦引发的合作调整。通常终端客户为保证供应链的质量稳定和供货及
时,会对供应商建立严格的考核体系和准入制度,供应商通过认证后合作才会开
展,但一旦开始合作,二者关系将保持比较稳定的水平,若更换供应商需要重新
评估,质量和稳定也存在不确定性。

    同时,发行人积极开拓国内客户,公司已经进入了华为、OPPO、VIVO 和
小米等著名手机品牌厂商的供应链。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深度挖掘现有国内客户潜
在需求,并开发新的国内优质客户,提高境内销售占比,减低中美贸易摩擦带来
的影响。

    2、进行海外生产基地布局,根据客户需求确定交货地点

    发行人将进行海外生产基地的布局,分散风险。公司已在中国香港、中国台
湾、美国、泰国、新加坡等海外拥有多家子公司,并在泰国设立工厂进行生产运
营。此外,公司管理层正在对东南亚其他国家投资进行考察,目前公司已经开始
在泰国扩建产线,同时也将根据客户需求,考虑在东南亚其他国家新设工厂,实
现产业链的全球化布局,降低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

    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持全球化理念,与境外客户或供应商协商确定最佳的销售
方式和交货地点,降低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3、扩宽产品应用范围,有利于分散中美贸易带来的经营风险

    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有利于公司拓宽产品应用领域,如新能源汽车及信息
存储设备零组件扩产项目拟生产的新能源汽车高压连接线组件、电池盖板有利于
拓宽汽车领域应用。发行人将不断拓宽产品应用范围,减少中美贸易摩擦带来的
行业集中风险。

    公司直接出口美国的产品主要为新能源汽车类产品。公司通过积极参与客户
供应链、推动研发,在新能源汽车类产品上取得了一定的技术优势。公司通过严
谨的质量保证体系保障了产品的高良品率,从而在竞争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公司




                                   21
通过不断地研发投入、申请专利知识产权等方式不断保持相对于竞争对手的优
势,使国外竞争对手对公司不具备较强的可替代性。

    (四)中美贸易摩擦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其修订稿之“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
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之
“(一)市场与技术风险”中进行风险提示如下:

    “3、中美贸易摩擦风险

    2018 年以来,中美之间发生了贸易摩擦。在中美贸易摩擦的背景下,公司
2019 年及 2020 年一季度的营业收入较为稳定,主要客户在手订单量保持平稳,
公司的业务暂未受到中美贸易摩擦的重大不利影响。

    虽然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直接向美国出口的金额较低,但公司部分下游客户的
终端产品存在销往美国的情形。因此,中美贸易摩擦可能会影响到公司下游客户,
继而可能沿产业链间接影响至公司。若未来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升级,可能对公司
下游客户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变化,从而有可能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三、汇率波动对申请人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影响

    (一)报告期内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分析

    2018 年至今人民币处于贬值趋势,对公司出口产生有利影响。但如果未来
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下降,人民币升值,可能会一定程度上影响出口产品的竞争力,
影响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对发行人出口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外汇收入主要以美元结算,发行人汇兑损益金额及占利润
总额、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3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汇兑损失           -1,677.05      -667.32       -4,119.20      6,151.01
    营业收入           62,349.73   313,613.60      355,425.90    271,460.08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69%          -0.21%       -1.16%         2.27%
    利润总额           14,845.02   -64,247.76       63,653.86     48,948.63


                                    22
      项目          2020年1-3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11.30%         1.04%       -6.47%         12.57%

    由上表,报告期内发行人汇兑损失分别为 6,151.01 万元、-4,119.20 万元、
-667.32 万元及-1,677.05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27%、-1.16%、-0.21%
及-2.69%,金额及占比较小;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2.57%、-6.47%、1.04%、
及-11.30%,汇率波动对利润总额有一定程度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汇兑损益的变动主要是由于美元对人民币汇率的变化所
致。2017 年公司汇兑损失金额较大,主要是由于 2017 年度,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全年整体呈下降趋势,发行人形成了汇兑损失。2018 年度,美元对人民币汇率
全年整体呈上升趋势,发行人形成了汇兑收益;2019 年度美元对人民币汇率先
降后升,发行人汇兑损益金额较小;2020 年 1-3 月,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整体上升,
公司产生汇兑收益。发行人汇兑损益的变化与美元汇率波动的趋势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走势图




数据来源:Wind。

    发行人报告期内积极采用出口深加工结转,即进口原材料及出口产品均采用
以美元为主的外币结算,避免了重复结售汇,减少了期末外汇余额。同时因出口
销售收汇大于进口原材料付汇而产生的外币风险敞口,发行人积极利用外汇套期
保值等工具提前锁定汇率,一定程度上能减轻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23
    (二)发行人应对汇率波动采取的措施

    为了规避和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盈利能力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采取了一系
列的积极应对措施,具体包括:

    1、通过出口深加工结转模式,采购和销售同时用外币结算,减少重复结售
汇,降低期末外币余额,减少汇率波动的影响。

    2、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
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等业务。

    3、优化公司业务结构、融资结构,加强经营管理和提升经营运转效率,提
前制定详细的资金需求计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尽量减少因临时结汇而造成的
汇兑损失、控制风险。

    4、积极关注外汇市场变动情况、外贸政策和国际形势,提升汇率风险波动
的研究判断能力,预测汇率风险,根据公司境外业务规模,适度调整外币货币性
资产和负债规模;并采取适当控制结汇时间、规模等灵活的应对措施,积极应对
汇率波动风险。

    (三)汇率波动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其修订稿之“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
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之
“(二)经营管理及财务风险”中进行风险提示如下:

    “3、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在业务国际化的过程中,产生了一些外销业务,虽然运用了一些风险规
避措施,但是仍然难以全部抵消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
大,外币结算量可能进一步增加,若未来汇率出现较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经营
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中介机构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24
    1、登录美国贸易代表署等官方网站、查询近期中美贸易摩擦进展相关文件、
加征关税清单等,并将发行人出口产品清单中的 H.S 编码进行比对,了解发行人
直接出口美国产品被加征关税情况。

    2、对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销售地域分布以及报告期内公
司直接出口至美国产品的销售情况以及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及行业上下游经营
的影响情况及公司应对措施。

    3、查询了报告期内汇率波动情况,获取并查阅了发行人外币资产及负债明
细、发行人有关外汇管理的相关制度,与发行人管理层就境外业务和汇率波动对
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进行了访谈。

    4、查询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资料中相关
财务数据。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2018 年以来,发行人直接销往美国产品中部分属于被加征关税的产品,
但总体来说,报告期直销美国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为 5%左右,报告期
内中美贸易摩擦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已经采取了一
系列有效措施如:扩大国内直接交货客户销售比例,降低出口比重,进行海外生
产基地的布局等来降低中美贸易摩擦的不利影响。

    2、发行人作为出口企业,随着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上升而发生汇兑收益,反
之产生汇兑损失,人民币贬值对公司的出口会产生有利影响,但如果未来人民币
升值,可能会一定程度上影响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对发行人出口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因汇率波动引发的汇兑损失占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比重较低,
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较小,为应对汇率波动,发行人已经采取外汇套期保值
等有效的措施降低汇率波动产生的风险。



    问题 4:申请人披露,申请人报告期存在环保、消防、安监、公安、税务等
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请申请人以列表方式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

                                   25
处罚情况和整改情况,并补充说明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管最近 36 个月是否受
到过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最近 12 个月是否受到过交易所公开谴责;上市公司或其
现任董事、高管是否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情况。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就是否符合《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的情况和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受到行政处罚及整改的情况如下:




                                  26
                                                              罚款金额
涉及公司   处罚部门     处罚日期           处罚事由                                 整改情况                     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的说明
                                                               (元)
                                     未按规定的周期和频次                                             1、按照处罚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已整改:
                                     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         1,000                               第 31 条第 3 款之规定,安洁科技该种违法行为应
                                                                             1、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
           苏州市吴中                   和技术等级评定                                                当处以 1,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罚款,安洁科技
                                                                             款;
安洁科技   区机动车维   2017-9-21                                                                     实际受到的行政处罚为适用罚款幅度的起点金额;
                                     未按规定的周期和频次                    2、完善相关内控管理,
           修管理处                                                                                   2、苏州市吴中区机动车维修管理处已经出具《证
                                     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         1,000      加强车辆综合性能检测
                                                                                                      明》,确认安洁科技该种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
                                        和技术等级评定                       和技术等级评定工作
                                                                                                      违规行为
                                     未按规定保存、报送发票                                           按照适时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
                                                                   310       已整改:
                                            的数据                                                    法(2010 修订)》第 35 条之规定,福宝光电该种
           原苏州市吴                                                        1、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
                                                                                                      违法行为应当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 1 万元
福宝光电   中区国家税    2017-3-7                                            款;
                                     未按规定保存、报送发票                                           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由于福宝光
             务局                                                  320       2、完善税务内控管理,
                                            的数据                                                    电实际受到的罚款金额较小,属于违法行为显著轻
                                                                             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
                                                                                                      微,罚款金额较小的情形
                                                                                                      按照适时的处罚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
                                                                             已整改:
                                     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                                           生管理条例(2011 年修订)》第 35 条之规定,深
           深圳市宝安                                                        1、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
                                     及市政公用设施、管线等                                           圳安洁该种违法行为应当予以责令清理,每处并处
深圳安洁   区城市管理   2018-3-15                                  200       款;
                                     户处设施和树木上张贴、                                           200 元罚款。由于该项处罚为无自由裁量权处罚且
           行政执法局                                                        2、完善内控管理,加强
                                          涂写、刻画                                                  罚款金额较小,属于违法行为显著轻微,罚款金额
                                                                             对相关人员的培训
                                                                                                      较小的情形
                                     现有主要生产设备超出                    已整改:                 1、按照处罚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 31 条第 1
                                     经环评审批的生产设备,                  1、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    款以及《惠州市环境保护局主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
           惠州市生态
威博精密                2019-12-25   且未依法办理环保相关       113,800      款;                     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2018 年版)》参照表第
            环境局
                                     审批手续,需配套的环境                  2、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    1 项之规定,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擅自                    内控制度,主动消除该事   2、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已经出具《回复》,确认威



                                                                        27
                                                                罚款金额
涉及公司   处罚部门     处罚日期           处罚事由                                   整改情况                     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的说明
                                                                 (元)
                                    增加的生产设备即擅自                       项对环境的影响;         博精密违法情节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
                                           投入使用                            3、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已    法行为,未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经出具《回复》,确认威   1、按照处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博精密已经主动履行了     第 23 条第 1 款和《惠州市环境保护局主要环境违
                                                                               行政处罚决定,并主动消   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2018 年版)》
                                                                               除了对环境的影响         参照表第 6 项之规定,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
                                                                                                        的情形;
                                                                  200,000
                                                                                                        2、实际受到的罚款金额为适用罚款幅度的起点金
                                                                                                        额;
                                                                                                        3、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已经出具《回复》,确认威
                                                                                                        博精密违法情节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
                                                                                                        法行为,未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已整改:
                                                                               1、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    1、按照处罚依据《水污染防治法》83 条第 2 项以
                                                                               款;                     及《惠州市环境保护局主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
                                                                               2、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    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2018 年版)》参照表第 19
                                    威博工艺废水规定排放
                                                                               内控制度,主动消除该事   项之规定,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惠州市生态               口所测项目化学需氧量
威博工艺                2020-2-19                                 100,000      项对环境的影响;         2、实际受到的罚款金额属于适用罚款幅度的起点
            环境局                  超标 0.6 倍,系 12 个月第
                                                                               3、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已    金额;
                                           一次超标
                                                                               经出具《回复》,确认威   3、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已经出具《回复》,确认威
                                                                               博工艺已经主动履行了     博工艺违法情节属于轻微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
                                                                               行政处罚决定,并主动消   法行为,未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除了对环境的影响




                                                                          28
                                                              罚款金额
涉及公司   处罚部门     处罚日期           处罚事由                                 整改情况                     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的说明
                                                               (元)
                                                                             已整改:                 按照处罚依据《消防法》第 60 条第 1 款第 1 项之
                                                                             1、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    规定,适新科技(苏州)该种违法行为应当责令改
           苏州市公安                车间一消防栓内启泵按
                                                                             款;                     正,处 5,000 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适新科技(苏
           消防支队吴   2019-5-17    钮不亮,消防设施未保持       5,000
                                                                             2、完善消防相关内控管    州)实际受到的罚款金额属于适用罚款幅度的起点
           中区大队                        完好有效
                                                                             理,加强消防设施定期以   金额且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
                                                                             及不定期的检查工作       形
适新科技                                                                                              1、按照处罚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 84 条之规
(苏州)                                                                     已整改:                 定,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1、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    2、实际受到的罚款金额为适用罚款幅度的起点金
           苏州市吴中
                                     电动叉车未经检验及使                    款;                     额;
           区市场监督    2019-7-2                                30,000
                                            用登记                           2、加强相关内控管理,    3、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出具《意见》,
            管理局
                                                                             及时办理电动叉车检验     确认该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应当从重处罚的重大
                                                                             及使用登记的相关工作     违法行为,该局依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第 84 条
                                                                                                      从轻处罚
                                                                             已整改:
                                                                                                      按照处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 41
                                                                             1、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
                                                                                                      条第 2 款、第 81 条第 1 款第 5 项之规定,格范五
                                                                             款;
           苏州市公安                未按规定期限备案易制                                             金该种违法行为应当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
格范五金                2018-12-17                                1,000      2、完善危险化学品内控
           局相城分局                  爆化学品购买信息                                               1 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 1 万元以上 5
                                                                             管理,加强人员培训,及
                                                                                                      万元以下的罚款。格范五金实际受到的罚款较小且
                                                                             时向主管部门报送备案
                                                                                                      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信息


    报告期后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29
                                                              罚款金额
涉及公司     处罚部门     处罚日期          处罚事由                                整改情况                   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的说明
                                                               (元)
                                                                             已整改:                按照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1、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   (2019 修订)》第 36 条之规定,深圳安洁该种违
             国家税务总                                                      款;                    法行为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 1 万元以下的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三
深圳安洁     局深圳市宝   2020-5-20                                140       2、完善税务内控管理,   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
                                      联版已验旧存根联 7 份
             安区税务局                                                      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    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由于深圳安洁实际受
                                                                             以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到的罚款金额较小,属于违法行为显著轻微,罚款
                                                                             保管工作                金额较小的情形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的规定:“被处以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如有以下情形之一且中
介机构出具明确核查结论的,可以不认定为重大违法行为:(1)违法行为显著轻微、罚款金额较小;(2)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
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3)有权机关证明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但违法行为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
劣的除外”

    经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上述受到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均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30
    二、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管最近 36 个月未受到过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最近
12 个月未受到过交易所公开谴责

    经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上市公司现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36 个月未受到过证监会行政处罚以及最近 12 个月未受
到过交易所公开谴责。

    三、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管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辖区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以及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上市公司或其现
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况。

    经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上市公司或其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四、发行人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 39 条相关规定:“上市公司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四)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五)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
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七)严
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如前所述,发行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也不存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情形。发行人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受到
政府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但相关处罚事项均已经整改完成,发行人相关违
法行为均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没有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
利益的其他情形。




                                   31
    综上所述,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五、中介机构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执行了下列核查程序:

    1、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用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官方网站以及
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对发行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
了查询。

    2、核查了发行人受到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件,核查了营业外支
出明细账,查阅了相关行政处罚的处罚依据适用的法规条文,并获取了相关主管
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3、访谈了发行人相关负责人,获取了发行人的整改说明。

    4、获取了发行人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声明、发行人及其现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辖区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5、访谈了发行人董事会秘书,查阅了 2017 年以来发行人的相关公告文件。

    6、查阅并比对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
答(2020 年 6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已经以列表形式披露了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和整改情况。

    2、发行人存在受到政府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但相关处罚事项均已经
整改完成,且发行人相关违法行为均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不存在严重损
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32
    3、发行人现任董事、高管最近 36 个月未受到过证监会行政处罚以及最近
12 个月未受到过交易所公开谴责。

    4、发行人或其现任董事、高管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5、发行人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问题 5:申请人披露,申请人子公司威博精密存在三处无证房产,申请人向
他人租入房屋 9 处。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尚未办理房产权证、土地权证的
原因,是否存在被处罚的风险,是否会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房屋、土地出租方的房屋、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土地租赁合同,重点说明
(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土地的用途、使用年限、租用年限、租金及到期后对
房屋、土地的处置计划;重点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是否取得了合法的
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向申请人出租土地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其已签
署的协议或作出的承诺的情形,申请人租赁房屋、土地实际用途是否符合房屋、
土地使用权证登记类型、规划用途、是否存在将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租赁
给申请人的情形;(3)募投项目用地的计划、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进度,是
否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及募投项目用地落实的风险,以及拟采取的替代
措施。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审慎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尚未办理房产权证、土地权证的原因,是否存在被处罚的风险,是否
会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一)尚未办理房产权证、土地权证的原因,是否存在被处罚的风险

    威博精密在其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场地内有三处用于生
产经营的临时建筑物,合计 5,717 平方米,其建筑成本已经在建设当期费用化,
其账面价值为零。威博精密持有前述临时建筑物在其被安洁科技 2017 年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收购其股权前就已存在,属于历史遗留事项。目前该临时建筑主要供
威博精密生产之用。


                                  33
       惠州市博罗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确认威博精密在报告期内,
在用地方面不存在违反国家、地方有关土地使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受
到该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惠州市博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确认在报告期内,威博精密不存在受到该部门行政处罚的案件和重大违法违规记
录。

       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也出具《证明》,确认威博精密临时
建筑不属于该部门违法用房、用地的整治范围,不会因为该事项对威博精密予以
行政处罚。

       (二)该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威博精密持有的临时建筑物面积约占发行人已经取得房产证面积的 3%,整
体占比较小,对发行人整体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威博精密及其控股子公司威博金属已经拥有 27,000.14 平方米取得合法权证
的房产和 79,145.00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威博精密所处的惠州市博罗县也有较为
丰富的厂房租赁资源。如前述临时建筑出现被主管部门拆除等极端情况,威博精
密可以将其生产设备妥善、及时安置至威博精密其他合规自有房产或者租赁周边
合规房产,不会对威博精密生产经营稳定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房屋、土地出租方的房屋、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土地租赁合同,重点
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土地的用途、使用年限、租用年限、租金及到期
后对房屋、土地的处置计划;重点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是否取得了合
法的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向申请人出租土地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其
已签署的协议或作出的承诺的情形,申请人租赁房屋、土地实际用途是否符合
房屋、土地使用权证登记类型、规划用途、是否存在将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
地租赁给申请人的情形

       (一)发行人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租赁方式使用他人部分房
产。根据出租方提供的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权属证明,相关租赁标的房屋、




                                     34
土地的用途、租赁用途、使用年限、租用年限、租金、土地使用权性质的具体情
况如下:




                                  35
                                                              房产性质/     土地                  土地使用     租用期限                          土地使用
序号      出租方/产权方       承租方          位置                                   租赁用途                                     租金
                                                              规划用途      用途                  权截止日      截止日                           权性质
                                                                                                                            1、175,660 元/月
                                                                                                                            (2017-1-1 至
       苏州佳世创科技有限     威斯东   苏州吴中区甪直镇海     非居住用     工业用                                           2019-12-31);
 1                                                                                     厂房        2064-5-4    2021-12-31                          出让
              公司             山        藏西路 3019 号          房             地                                          2、193,226 元/月
                                                                                                                            (2020-1-1 至
                                                                                                                            2021-12-31)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出租方:深圳市百财                                                                                                   143,960 元/月(不
                                       燕罗街道朝阳路 68
        智造创新园有限公                                                                           2057-6-5    2020-12-31   含税),每 2 年递      出让
                                       号(3 号厂房 4 楼、5
       司、深圳市百财智造     深圳安                                       工业用                                           增 12%
 2                                        楼及宿舍楼)        厂房、宿舍             厂房、宿舍
         创新园有限公司        洁                                               地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79,940 元/月(含
       产权方:格第电子(深
                                       燕罗街道朝阳路 68                                           2057-6-5    2022-12-31   税),每 2 年递增      出让
       圳)有限公司(注 1)
                                       号(3 号厂房 6 楼)                                                                  12%
                                                                                                                            1、95,000/月
                                                                                                                            (2017-3-1 至
                                                                                                                            2018-12-31);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                                                                   2、103,000 元/月
       惠州市招友实业有限     威博精                                       工业用
 3                                     罗阳镇小金村古屋戴       厂房                   厂房       2051-10-25   2021-12-31   (2019-1-1 至          出让
              公司             密                                               地
                                           屋组经塘坪                                                                       2020-12-31);
                                                                                                                            3、111,800 元/月
                                                                                                                            (2021-1-1 至
                                                                                                                            2021-12-31)
       惠州市嘉恒实业投资     威博精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     厂房、宿     工业用    厂房、宿舍                             498,334.80 元/月,
 4                                                                                                2042-12-12   2027-12-31                          出让
            有限公司           密      罗阳镇小金管理区金     舍、办公楼        地   楼、办公楼                             每 3 年递增 10%



                                                                           36
                                                              房产性质/     土地                  土地使用     租用期限                        土地使用
序号     出租方/产权方      承租方           位置                                    租赁用途                                     租金
                                                              规划用途      用途                  权截止日      截止日                         权性质
                                         盘工业园内
                                                                                                                            1、121,200 元/月
                                                                                                                            (2018-1-1 至
       博罗县罗阳镇百福园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
                            威博精                                         工业用                                           2020-12-31);
 5        纯净水经销部               罗阳镇小金村麻叶龙         工业                 厂房、宿舍   2053-11-18   2023-12-31                        出让
                             密                                                 地                                          2、133,320 元/月
            (注 2)                      (土名)
                                                                                                                            (2021-1-1 至
                                                                                                                            2023-12-31)
                            适新科
       苏州飞扬科技有限公            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       非居住用     工业用
 6                          技(苏                                                     厂房       2056-12-29   2022-6-30    165,420.00 元/月     出让
              司                       尹中南路 839 号           房             地
                            州)
       傳世通訊科技股份有   台湾安   新竹县竹北市环北路       主要用途:               办公
 7                                                                              无                  私有       2020-11-30   50,000 新台币/月     私有
             限公司          洁        三段 236 号 1 楼        工业用                (研发)
                            台湾安   新北市汐止区新台五       主要用途:               办公
 8      又華科技有限公司                                                        无                  私有       2021-12-31   48,000 新台币/月     私有
                             洁      路一段 99 号 19 楼-9      工业用                (研发)
           出租方:
          MAPLETREE
          FACILITIES                                          研发、质量
                                         35 Marsiling
       SERVICES PTE. LTD    适新国                            控制、仓                                                      3,463.20 新加坡
 9                                   Industrial Estate Road                     无     办公        2089-4-8    2022-5-14                       不适用
           产权方:          际                               储、辅助办                                                         元/月
                                     3 #05-04, Singapore
        JURONG TOWN                                             公室
       CORPORATION(注
              3)




                                                                           37
注 1:深圳市百财产业园区运营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百财智造创新园有限公司
(出租方)租赁给深圳安洁的 2 处房产系其承租格第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产权方)的相
关房产,出租方与产权方的租赁期限至 2030 年 1 月 15 日,出租方其将相关房产租赁给深圳
安洁已经取得产权方的授权。产权方持有合法的房屋、土地权属证书。
注 2:根据博罗县罗阳镇百福园纯净水经销部出具的说明文件,威博精密租赁出租方
15,150.00 平方米房产。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出租方取得了厂房部分 7,282.10 平方
米的房产权证,剩余 3,917.90 平方米的厂房以及宿舍楼的房产证正在办理中。
注 3:适新国际向 MAPLETREE FACILITIES SERVICES PTE. LTD.租赁新加坡 1 处房产,租
赁面积为 222 平方米,用作办公用途。该租赁房产所属的房产的产权方为 JURONG TOWN
CORPORATION(新加坡经济发展局附属机构),承租方为 DBS TRUSTEE LIMITED,租赁
期限至 2068 年 6 月 30 日。根据租赁合同,MAPLETREE FACILITIES SERVICES PTE. LTD.
明确为 DBS TRUSTEE LIMITED 的代表。适新国际向 MAPLETREE FACILITIES SERVICES
PTE. LTD.的租赁房产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其已签署的协议或作出的承诺的情形。

    (二)租金及到期后对房屋、土地的处置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发行人与前述物业出租方合作关系良好。发行
人上述租赁的房产主要位于江苏省苏州市以及广东省深圳市、惠州市,发行人租
赁房产周边地区具有的相似功能房产的租赁资源较为丰富。在相关租赁房产租赁
期限届满前,发行人将与出租方进行友好协商,根据实际需要及合同约定行使优
先续租权。即使因为出租方的原因,发行人不能续租相关房产,发行人将尽快寻
找可替代的租赁资源,避免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出租方是否取得了合法的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向申请人出租土地
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其已签署的协议或作出的承诺的情形

    1、租赁房产尚未取得完整产证的情况

    威博精密租赁博罗县罗阳镇百福园纯净水经销部 15,150.00 平方米房产,其
中厂房面积为 11,200.00 平方米,宿舍楼面积为 3,950.00 平方米。截至本反馈意
见回复出具日,出租方取得了厂房部分 7,282.10 平方米的房产权证,剩余 3,917.90
平方米的厂房以及宿舍楼的房产证出租方正在办理的过程中。

    出租方博罗县罗阳镇百福园纯净水经销部就该事项出具《说明》:“1、我
方将全力配合主管部门办理“待办产证面积”的房产证的相关工作,尽快办理房产
证,确保贵公司按照《物业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租赁“待办产证面积”的部分不
受影响;2、我方承担如因“待办产证面积”未能办理房产权证而被主管部门予以
处罚或者被采取其他行政措施的后果,并对因主管部门的处罚或者其他行政措施
而对贵公司造成的损失予以合理赔偿;3、如因我方无法办理“待办产证面积”的


                                        38
房产证,“待办产证面积”出现被主管部门查封、拆除或者其他无法继续使用的情
形时,我方将尽力与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全力配合贵公司的搬迁、安置等事宜(如
有),并对贵公司的损失予以合理赔偿。”

      由上可知,出租方已经承诺尽快办理相关产证,并承诺合理赔偿如未能办理
产证给威博精密造成的损失。威博精密所处的惠州市博罗县也有较为丰富的厂房
租赁资源。如前述租赁尚未取得房产权证的厂房和宿舍楼因不能办理产证致使不
能实现租赁合同目的,威博精密可以将其生产设备妥善、及时安置至威博精密其
他合规自有房产或者租赁周边合规房产并可以就相关损失要求出租方合理赔偿。
因此,该事项总体不会对威博精密生产经营稳定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其他租赁房产的情况

      除前述“租赁房产尚未取得完整产证”的情况,发行人租赁的其他房产的出
租方或物业产权方,均具有合法的房屋、土地权证或者授权,向发行人出租房产、
土地未违反法律、法规,或其已签署的协议或作出的承诺的情形。报告期内,发
行人不存在因租赁房产而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四)申请人租赁房屋、土地实际用途是否符合房屋、土地使用权证登记
类型、规划用途、是否存在将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租赁给申请人的情形

      如前所述,发行人租赁房屋的用途符合房屋、土地使用权证登记类型、规划
用途。发行人不存在租赁划拨地的情形。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租赁房产而
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用地的计划、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进度,是否符合土地政
策、城市规划,及募投项目用地落实的风险,以及拟采取的替代措施

      发行人募投项目地点及用地情况具体如下:

                                                土地权证编号/    土地权利
序号        募投项目        募投项目地点                                    土地用途
                                                租赁厂房情况       性质
                          苏州市太湖科技产      苏(2019)苏州
         智能终端零组件
  1                       业园田舍东路南侧、 市不动产权第          出让     工业用地
            扩产项目
                            龙山南路东侧         6011321 号
  2      新能源汽车及信息存储设备零组件扩产项目

   2-1   适新金属新能源   苏州吴中经济技术      苏(2019)苏州     出让     工业用地


                                           39
                                                 土地权证编号/    土地权利
序号       募投项目          募投项目地点                                    土地用途
                                                 租赁厂房情况       性质
         汽车及信息存储    开发区南湖路以北, 市不动产权第
         设备零组件厂房      东瑞化工以东         6055609 号
           建设项目
         宝智建设新能源
                                                 苏(2019)苏州
         汽车及信息存储    苏州吴中经济技术
  2-2                                            市不动产权第       出让     工业用地
         设备零组件厂房    开发区南湖路南侧
                                                  6010459 号
           建设项目
        适新科技(苏州)
                           苏州吴中经济技术
         新能源汽车及信                          租赁适新金属
  2-3                      开发区南湖路以北,                       出让     工业用地
         息存储设备零组                              厂房
                             东瑞化工以东
           件扩产项目
        适新科技(苏州)
                           苏州吴中经济技术
         新能源汽车及信                          租赁宝智建设
  2-4                      开发区城南街道南                         出让     工业用地
         息存储设备零组                              厂房
                               湖路南侧
           件扩产项目
                           苏州市太湖科技产      苏(2019)苏州
         总部研发中心建
  3                        业园田舍东路南侧、 市不动产权第          出让     工业用地
             设项目
                             龙山南路东侧         6011321 号
         补充流动资金项
  4                                                     不适用
              目

      发行人募投项目所在地的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苏州吴中经
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经分别出具《证明》,确认发行人上述募投项目符合
国家及苏州市的土地政策及苏州市的城市规划,不存在违反国家或者地方自然资
源和城市规划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所述,发行人已经取得了募投项目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证,发行人募投项
目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不存在募投项目用地落实的风险。

      四、中介机构的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执行了下列核查程序:

      1、审阅了发行人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以及从自然资源主管
部门调取的不动产登记薄查询记录等文件,对发行人持有的土地、房产情况进行
了核查。



                                            40
    2、访谈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威博精密相关负责人,了解尚未办理房产权证
临时建筑的原因及其对威博精密生产经营的影响,获取了当地自然资源、住房和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3、访谈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审阅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租
房产的租赁合同,获取了出租方以及产权方持有的房产、土地权证以及相关出租
方出具的说明,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赁房产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

    4、访谈了发行人募投项目的相关负责人,审阅了募投项目涉及的相关土地
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以及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调取的不动产登记薄查询记录等
文件,获取了发行人募投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子公司威博精密尚未办理房产权证的临时建筑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其账面价值为零。临时建筑面积约占发行人已经取得房产证面积的 3%,整体占
比较小。报告期内,威博精密未因该临时建筑受到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主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亦确认威博精密临时建筑不属于该部
门违法用房、用地的整治范围,不会因为该事项对威博精密予以行政处罚。因此,
该临时建筑对发行人整体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除少数租赁房产尚未取得完整产证的情况外,发行人租赁的房产的出租
方或物业产权方,均具有合法的房屋、土地权证或者授权;租赁房产尚未取得完
整产证的出租方(产权方)也已经承诺尽快办理相关产证,并承诺合理赔偿如未
能办理产证给威博精密造成的损失。出租方向发行人出租土地未违反法律、法规,
或其已签署的协议或作出的承诺的情形。发行人租赁房屋、土地实际用途符合房
屋、土地使用权证登记类型、规划用途,发行人不存在租赁划拨地的情形。报告
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租赁房产而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3、发行人已经取得募投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发行人
募投项目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不存在募投项目用地落实的风险。




                                  41
    问题 6:申请人披露,实际控制人投资苏州鸿硕精密模具、安洁新材等企业。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从
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2)对存在相同、相似业务的,申请人是否做出合
理解释;(3)对于已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申请人是否披露解决同业竞
争的具体措施;(4)募投项目是否新增同业竞争;(5)独立董事是否对申请人
存在同业竞争和避免同业竞争措施的有效性发表意见。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
师对申请人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对已存在的同业竞争是否制定解决方案并明确
未来整合时间安排;对已做出的关于避免或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履行情况及是
否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相
似业务的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王春生、吕莉夫妇。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
王春生、吕莉夫妇控制的其他企业为安洁新材。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王春生直接持有安洁新材 49.00%的股权,并
通过安洁资本间接持有安洁新材 7.10%的股权,具有安洁新材的控制权。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与销售精密功能性器件、精密结构件和模组类
等智能终端零组件产品,产品用于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一体机、
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新能源汽车、信息存储设备等智能终端。

    安洁新材的主要产品为发行人上游相关领域的吸波材料,属于发行人主营业
务的上游产业领域,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不存在重叠、竞争关系。因此,安洁新
材与发行人不构成同业竞争关系。

    安洁新材已经出具《说明》,主要内容为:“本公司承诺并确认:本公司与
安洁科技目前尚未从事构成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认定的“同业
竞争”的相关业务,与安洁科技的主营业务不具有替代性、竞争性、不存在利益
冲突。本公司承诺并确认:如果安洁科技进一步拓展其主营业务产品及业务范围,
本公司将不与安洁科技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安洁科技拓展后的产


                                  42
品或业务发生竞争的,本公司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安洁科技的竞争:A、停止生
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B、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
务;C、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安洁科技来经营:D、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
关联的第三方。”因此,安洁新材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王春生投资企业守望投资持有苏州鸿硕精密模
具 35%的股权。守望投资不是苏州鸿硕精密模具最大股东,不能对苏州鸿硕精密
模具形成控制。王春生持有苏州守望投资 42.86%的合伙份额并担任有限合伙人。
根据守望投资的《合伙协议》的约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
表有限合伙企业,因此,王春生也不具备守望投资的控制权。因此,苏州鸿硕精
密模具不属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二、对存在相同、相似业务的,申请人是否做出合理解释

    发行人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务
的情况。

    三、对于已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申请人是否披露解决同业竞争的
具体措施

    发行人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务
的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春生、吕莉夫妇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函》。

    四、募投项目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主要有“智能终端零组件扩产项目”、“新能源汽车及
信息存储设备零组件扩产项目”、“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均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主业展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为公司实现战略
发展目标奠定基础。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产生同业竞争,不会影响发行人经营的独立性。

                                   43
    五、独立董事对申请人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和避免同业竞争措施的有效性发
表意见

    发行人独立董事对发行人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和避免同业竞争措施的有效性
发表了独立意见,主要内容如下:“按照《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经独立董事审慎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王春生、吕莉夫妇控制的除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公司从事
相同或相似业务,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经独立董事审慎核查,自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以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春生、吕莉夫妇
严格遵守其历次签署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等相关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以
下简称“承诺”)。王春生、吕莉夫妇不存在控制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相同或
相似业务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因违反承诺而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行政处罚、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的情形。王春生、吕莉夫妇避免
同业竞争措施有效。”

    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已做出的关于避免或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履
行情况及是否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自安洁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企业板上市以来,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均为王春生、吕莉夫妇,王春生、吕莉夫妇历次作出的主要关于避免或解决
同业竞争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承诺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履行情况
  方

       1、 其目前不存在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
       发行人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形;
       2、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的相关期间内,其将不
       会采取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
       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
王春                                                                   严格按照
       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表任何第
生、吕                                                     2011-2-18   承诺内容
       三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现在和将来业务
  莉                                                                   持续履行
       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并将促使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如有)比照前述规定履行不竞争的义务;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其或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如有)将来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之间的同业竞争
       可能构成或不可避免时,则其将在发行人提出异议后及时



                                       44
承诺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履行情况
  方

       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促使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或
       终止上述业务;如发行人进一步要求,发行人并享有上述
       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
       承诺函依法申请强制本人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公司及公
       司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本人因违反上述承
       诺所取得的利益归公司所有。

       1、本人(承诺人)目前不存在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
       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形;
       2、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权的相关期间内,或担任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或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
       同、保密合同、竞业禁止合同的有效期间内,本人(承诺
       人)将不会采取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
       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
       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
       表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现在和将
       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并将促使
       本人(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比照前述规定履
王春                                                                    严格按照
       行不竞争的义务;
生、吕                                                     2014-9-16    承诺内容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承诺人)
  莉                                                                    持续履行
       或本人(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将来从事的业
       务与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可能构成或不可避免时,则本人
       (承诺人)将在公司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
       或促使本人(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
       述业务;如公司进一步要求,公司并享有上述业务在同等
       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
       4、如本人(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
       有权根据本承诺函依法申请强制本人(承诺人)履行上述
       承诺,并赔偿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同时本人(承诺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公司
       所有。

       1、承诺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采取参股、控股、联营、
       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
       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
王春 活动,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严格按照
生、吕 承担赔偿责任。                                      2020-6-20    承诺内容
  莉   2、对于承诺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承诺人将通过派出机构和              持续履行
       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经理等)以及承诺人在该等
       企业中的控股地位,保证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承诺
       人相同的义务,保证该等企业不与发行人进行同业竞争。


                                       45
承诺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履行情况
  方

       如果承诺人将来出现所投资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从事
       的业务与发行人构成竞争的情况,承诺人同意将该等业务
       通过合法有效方式纳入发行人经营以消除同业竞争的情
       形,发行人有权随时要求承诺人出让在该等企业中的全部
       股份,承诺人给予发行人对该等股份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
       购买权,并将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是公平合理的。
       若违反本承诺,承诺人将赔偿发行人因此而产生的任何可
       具体举证的损失。
       3、承诺人承诺如从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发行人经
       营的业务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将立即通知发行人,承诺
       人承诺采用任何其他可以被监管部门所认可的方案,以最
       终排除本承诺人对该等商业机会所涉及资产/股权/业务之
       实际管理、运营权,从而避免与发行人形成同业竞争的情
       况。
       本承诺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控制发行人或者发行人
       从证券交易所退市为止。在承诺有效期内,如果本人违反
       本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及时向发行人足额赔
       偿相应损失。

    由上可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已作出的关于避免或解决同业
竞争的承诺履行状况良好、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七、中介机构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执行了下列核查程序:

    1、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获取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出具的调查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进行了核查。

    2、获取了安洁新材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其出具的《说明》,核查安洁
新材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了苏州
鸿硕精密模具的股权结构,并获取了守望投资的合伙协议,核查实际控制人是否
控制苏州鸿硕精密模具。




                                       46
    3、结合募投项目的投资项目、投资领域等的具体内容,核查募投项目是否
会新增同业竞争。

    4、查阅了独立董事对申请人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和避免同业竞争措施的有效
性发表的独立意见。

    5、获取了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春生、吕莉夫妇历次作出的主要
关于避免或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登录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官网以及证券期货市场
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查阅了发行人相关公告,发行人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对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关于避免或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履行状况
进行了核查。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构成同业竞争;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已作出的关于避免或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履行
状况良好、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3、独立董事已经对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和避免同业竞争措施的有效性发
表了独立意见。




    问题 7:请申请人披露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
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情况,是否存在最近一
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
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并将财务性投资总额与公司净资产
规模对比说明并披露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同时,结合公司是否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及该类基金设立目的、投资
方向、投资决策机制、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及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
本金和收益率的情况,披露公司是否实质上控制该类基金并应将其纳入合并报

                                  47
表范围,其他方出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
财务性投资情况

       2020 年 3 月 16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的规定,财务性投
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
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
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
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
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根据《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
版)》的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
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
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相关对外投资的情况如下: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 201,884.47 万元,主
要为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及业绩对赌应补偿股票期末的公允价值,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期限          约定利
序号              名称                                 初始购买日期     金额
                                (天)          率
  1          结构性理财产品      183          3.65%     2019-12-11     17,000.00
  2          结构性理财产品       92          3.70%     2019-12-31      3,500.00



                                         48
                               期限          约定利
序号             名称                                 初始购买日期    金额
                               (天)          率
  3         结构性理财产品       92          3.65%     2020-3-12      10,000.00
  4         结构性理财产品       31          3.50%      2020-3-6       8,500.00
  5         结构性理财产品       31          3.30%     2020-3-23        600.00
  6         结构性理财产品       31          3.30%     2020-3-23        600.00
  7         结构性理财产品       92          3.60%     2019-12-31      5,000.00
  8         结构性理财产品       31          3.45%     2020-3-27       2,136.00
  9         结构性理财产品       30          3.45%     2020-3-31       3,560.00
 10         结构性理财产品       31          3.45%      2020-3-2       2,136.00
 11         结构性理财产品       31          3.45%      2020-3-6       7,120.00
 12         结构性理财产品      182          3.70%     2020-1-13       2,136.00
 13         结构性理财产品      182          3.70%     2020-2-17       2,136.00
 14      结构性理财产品-美元     44          2.50%     2020-3-23      25,296.05
         交易性金融资产-业绩
 15                              -             -           -         112,164.42
             对赌股票补偿
合计                                                                 201,884.47

      发行人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中的理财产品均为短期理财(不超过一年),
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为提高资金管理效率而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该种理财产品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
品。发行人购买前述理财产品有利于公司做好资金管理,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发行人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业绩对赌股票补偿为对赌方因未完成业绩承
诺应补偿公司股份期末的公允价值,该部分金融资产最终需要注销,发行人不能
将其变现处置且不以投资为目的,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前六个月(2019 年 9 月 16 日)至本反馈意见回
复出具日,发行人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还包括发行人购买远期结售汇与掉期以
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公司是按照公司外币销售大于外币采购产生的外币余额的一
定比例进行购买,是为了对汇率波动进行风险管理,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前六个月(2019 年 9 月 16 日)至本反馈意见回
复出具日,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性质未发生变化,不存在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9
              财政部于 2017 年发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
      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
      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2019 年 8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及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
      政策进行变更,将原列报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调整到“其他非流动金融
      资产”等项目进行列报。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未列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

              (三)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情况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金额为 4,787.47 万元,主
      要系公司对外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相关
                                               本次发行相                        拟进行的投资
                是否与公   是否认                                董事会决议前
                                               关董事会决                        金额(认缴金额    2020年3
序   被投资     司主营业   定为财   认缴金                       六个月至本反
                                               议前六个月                        与已投资金额      月31日
号    单位      务具有协   务性投    额①                        馈意见回复出
                                               之前已投资                         的差额)④        余额
                  同性       资                                  具日已投资金
                                                 金额②                          ④=①-(②+③)
                                                                    额③
     瑞晟咨
1                  否        是     1,000.00           700.00           300.00                 -    700.00
       询
     沃洁投
2                  否        是     2,000.00          1,200.00          300.00           500.00    1,500.00
       资
     顺融开
3                  是        否     800.00             800.00                -                 -    800.00
     拓三号
4    瑞可达        是        否     不适用            1,006.53               -                 -   1,006.53

5    敏芯微        是        否     500.00             500.00                -                 -    500.00
     安洁新
6                  是        否     443.75             227.19                -           216.56     227.19
       材
                                               7.30 万美元
     安讯通
7                  是        否      50.00     (折合人民币                  -                 -     53.75
     讯(注)
                                                50 万元)
      注:安讯通讯为台湾安洁参股企业。根据台湾安洁签订的《投资协议》,台湾安洁对安讯通

                                                 50
讯的认缴出资为 50.00 万元。2019 年 8 月,台湾安洁按照当日新台币对美元及人民币的汇率,
向安讯通讯出资 7.3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50 万元。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受汇率波动的
影响,公司对安讯通讯的期末投资余额为 53.75 万元人民币。

    2、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中被投资单位具体情况

    (1)瑞晟咨询

    瑞晟咨询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瑞晟咨询的合伙协议未明确约定投资企业
行业范围等投资范围,瑞晟咨询已经对外投资的企业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亦没有明
显的关联性、协同性。发行人投资瑞晟咨询的主要目的为积累投资经验,并获取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的收益,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
订)》的规定,发行人对瑞晟咨询的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前六个月(2019 年 9 月 16 日)至本反馈意见回
复出具日,发行人对瑞晟咨询投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相关董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
                                                                      拟投资金额(认缴金
                         事会决议前六个         决议前六个月至本反
公司名称    认缴金额                                                  额与已投资金额的
                         月之前已投资金         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投
                                                                            差额)
                               额                     资金额
瑞晟咨询      1,000.00            700.00                     300.00                    -

    (2)沃洁投资

    沃洁投资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沃洁投资合伙协议约定重点投资领域为科
技及现代服务领域,与发行人主营业务领域的协同性、关联性不显著。沃洁投资
已经对外投资的企业行业属性也较为分散。发行人投资沃洁投资的主要目的为积
累投资经验,并获取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的收益。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
答(2020 年 6 月修订)》的规定,发行人对沃洁投资的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前六个月(2019 年 9 月 16 日)至本反馈意见回
复出具日,发行人投资沃洁投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相关董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
                                                                      拟投资金额(认缴金
                         事会决议前六个         决议前六个月至本反
公司名称    认缴金额                                                  额与已投资金额的
                         月之前已投资金         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投
                                                                            差额)
                               额                     资金额


                                           51
                          本次发行相关董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
                                                                       拟投资金额(认缴金
                          事会决议前六个         决议前六个月至本反
公司名称     认缴金额                                                  额与已投资金额的
                          月之前已投资金         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投
                                                                             差额)
                                额                     资金额
沃洁投资       2,000.00          1,200.00                     300.00               500.00

       (3)顺融开拓三号

       顺融开拓三号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顺融开拓三号的设立目的为投资苏州
富鑫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的企业。

       顺融开拓三号已投资企业苏州富鑫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其主营业务为设
计、开发机器视觉检测设备等。该公司主营业务和产品可以应用于发行人生产检
测管理场景,能够优化产品质量,提升生产产品的良率,因此属于发行人主营业
务的上游领域,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具有关联性、协同性,符合发行人主营业务及
战略发展方向。

       顺融开拓三号已经出具《承诺函》,承诺顺融开拓三号的投资方向为与发行
人主营业务相关的领域。因此,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
修订)》的规定,发行人对顺融开拓三号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前六个月(2019 年 9 月 16 日)至本反馈意见回
复出具日,发行人投资顺融开拓三号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相关董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
                                                                       拟投资金额(认缴金
                          事会决议前六个         决议前六个月至本反
公司名称     认缴金额                                                  额与已投资金额的
                          月之前已投资金         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投
                                                                             差额)
                                额                     资金额
顺融开拓
                 800.00           800.00                           -                    -
  三号

       (4)瑞可达

       瑞可达主要从事电子元件及组件、光电连接器、传感器、线束等连接系统产
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电子产品的连接器、连接系统领域具有一定的经营优
势。




                                            52
      瑞可达与发行人同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瑞可达主要产
 品与发行人产品同属于消费电子零部件,消费电子终端品牌厂商均是瑞可达和发
 行人的目标客户群。发行人投资瑞可达是发行人与现有的主营业务相关投资,有
 利于发行人产品的横向扩充,深化与该领域潜在客户、供应商的合作,符合发行
 人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

      因此,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的规定,发
 行人对瑞可达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前六个月(2019 年 9 月 16 日)至本反馈意见回
 复出具日,发行人投资瑞可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相关董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
                                                                      拟投资金额(认缴金
                         事会决议前六个          决议前六个月至本反
 公司名称    认缴金额                                                 额与已投资金额的
                         月之前已投资金          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投
                                                                            差额)
                               额                      资金额
  瑞可达        不适用           1,006.53                         -                    -
注:发行人持有瑞可达股权为 2019 年 3 月公司与吴世均等主体签订协议书,受让其持有瑞可
达的股权。

      (5)敏芯微

      敏芯微主营业务为 MEMS 传感器研发与销售,目前主要产品线包括 MEMS
 麦克风、MEMS 压力传感器和 MEMS 惯性传感器。

      敏芯微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产品均应用于消费电子、智能家居等智能终端产
 品。通过对敏芯微的投资,有利于发行人进一步了解传感器细分行业的市场竞争
 情况、技术发展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发行人投资敏芯微是发行人与现有的主营
 业务相关投资,有利于发行人产品的横向扩充,深化与该领域潜在客户、供应商
 的合作,符合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

      因此,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的规定,发
 行人对敏芯微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前六个月(2019 年 9 月 16 日)至本反馈意见回
 复出具日,发行人投资敏芯微的具体情况如下:


                                            53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相关董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
                                                                  拟投资金额(认缴金
                       事会决议前六个        决议前六个月至本反
公司名称   认缴金额                                               额与已投资金额的
                       月之前已投资金        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投
                                                                        差额)
                             额                    资金额
 敏芯微       500.00           500.00                         -                    -

    (6)安洁新材

    安洁新材的主要产品为吸波材料,属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上游产业领域。发
行人投资安洁新材的主要目的为与原材料供应商建立更加密切的合作关系,获取
更加优质、高性价比且更为及时的原材料供应。安洁新材主营业务与安洁科技具
有一定的协同性。因此,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
的规定,发行人对安洁新材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前六个月(2019 年 9 月 16 日)至本反馈意见回
复出具日,发行人投资安洁新材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相关董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
                                                                  拟投资金额(认缴金
                       事会决议前六个        决议前六个月至本反
公司名称   认缴金额                                               额与已投资金额的
                       月之前已投资金        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投
                                                                        差额)
                             额                    资金额
安洁新材      443.75           227.19                         -               216.56

    (7)安讯通讯

    安讯通讯的主营业务为天线产品的研发、生产,可用于智能手机等智能终端。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台湾安洁也主要从事天线产品的研发、销售。发行人控股子公
司台湾安洁投资安迅通讯属于同细分行业的投资,有利于发行人整合天线产品的
相关技术、供应商和市场,符合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因此,根据《再
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的规定,发行人对安讯通讯的投
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前六个月(2019 年 9 月 16 日)至本反馈意见回
复出具日,发行人投资安讯通讯的具体情况如下:




                                        54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                          拟投资金额(认
                                                                  会决议前六个月至
            公司名称      认缴金额         决议前六个月之前已                          缴金额与已投
                                                                  本反馈意见回复出
                                               投资金额                                资金额的差额)
                                                                    具日投资金额
                                                    7.30万美元
            安讯通讯    50.00万人民币                                              -                  -
                                          (折合人民币50万元)
          注:安讯通讯为台湾安洁参股企业。根据台湾安洁签订的《投资协议》,台湾安洁对安讯通讯
          的认缴出资为 50.00 万元人民币。2019 年 8 月,台湾安洁按照当日新台币对美元及人民币的
          汇率,向安讯通讯出资 7.3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50 万元。

                  (四)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金额为 22,040.57 万元,主要为
           业绩补偿款、保证金及押金、代扣代缴款等。其中,业绩补偿款主要系业绩补偿
           义务人需要向发行人支付的业绩补偿款;保证金及押金、代扣代缴款等款项主要
           为发行人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其他应收款项,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不包括拆借
           资金、委托贷款等财务性投资。

                  (五)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金额为 3,082.39 万元,主要为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待摊费用等,均为发行人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不包括
           拆借资金、委托贷款等财务性投资。

                  (六)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为 28,949.46 万元,主要系公司
           对外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相关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   拟进行的投资金额
                       是否属                                                                         截至2020年
 序                             认缴金额      董事会决议前    会决议前六个月至   (认缴金额与已投
       被投资单位      于财务                                                                         3月31日的
 号                                  ①       六个月之前已    本反馈意见回复出   资金额的差额)④
                       性投资                                                                             账面余额
                                              投资金额②      具日已投资金额③    ④=①-(②+③)
  1      正青春         是           200.00         200.00                   -                    -          200.00
                                30,000.00         30,000.00
  2    安捷利(注)     否                                                   -                    -        28,049.46
                                  万港币            万港币
  3     瑞驱电动        否           700.00         700.00                   -                    -          700.00
注:安捷利为香港安洁参股企业。2018 年 1 月,香港安洁投资 30,000.00 万港币参与安捷利 20,000.00 万股股票的定向增
发,并有权向安捷利委派一名董事。公司对安捷利采用权益法核算,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对安捷利股权投资期
末余额为 28,049.46 万元。

                                                        55
    1、正青春

    正青春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发行人为正青春的普通合伙人。正青春的合
伙协议未明确约定投资企业、行业等投资范围,正青春已经对外投资的企业与发
行人主营业务亦没有明显的关联性、协同性。因此,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
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的规定,公司对正青春的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前六个月(2019 年 9 月 16 日)至本反馈意见回
复出具日,发行人投资正青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相关董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
                                                                    拟投资金额(认缴金
                         事会决议前六个        决议前六个月至本反
公司名称   认缴金额                                                 额与已投资金额的
                         月之前已投资金        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投
                                                                          差额)
                               额                    资金额
 正青春         200.00           200.00                         -                    -

    2、安捷利

    安捷利是香港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1639),主要从事柔性电路板
(PCB)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柔性电路板广泛运用于电子产业链中,与发行人
属于同行业,发行人与安捷利的目标客户群相互重叠,具有较大协同性。发行人
对安捷利委派董事参与管理。

    发行人投资安捷利主要为了与安捷利形成协同效应,在客户资源、市场和渠
道、产品和技术、生产和运营管理经验等方面形成优势互补,提升发行人整体市
场竞争力,同时发行人可利用安捷利香港交易所上市公司的地位,寻求机会积极
参与国际竞争,进一步推进公司国际化进程,符合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
向。因此,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的规定,发
行人对安捷利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前六个月(2019 年 9 月 16 日)至本反馈意见回
复出具日,发行人投资安捷利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港币




                                          56
                            本次发行相关董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
                                                                          拟投资金额(认缴金
                            事会决议前六个           决议前六个月至本反
 公司名称      认缴金额                                                   额与已投资金额的
                            月之前已投资金           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投
                                                                                差额)
                                  额                       资金额
   安捷利       30,000.00           30,000.00                         -                    -
注:安捷利为香港安洁参股企业。2018 年 1 月,香港安洁投资 30,000.00 万港币参与安捷利 20,000.00
万股股票的定向增发,并有权向安捷利委派一名董事。

      3、瑞驱电动

      瑞驱电动主要从事各类机电一体化产品的运动控制技术的研发及应用,致力
 于为未来交通工具应用提供高性能电控整体解决方案、车载主驱动解决方案等。
 瑞驱电动从事的相关业务与发行人新能源汽车业务属于同一行业,目标客户群重
 合,具有协同性。

      发行人投资瑞驱电动,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发展新能源汽车业务,属于对现有
 新能源汽车产品业务的横向扩产,符合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因此,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的规定,发行人对瑞驱
 电动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前六个月(2019 年 9 月 16 日)至本反馈意见回
 复出具日,发行人投资瑞驱电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相关董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
                                                                          拟投资金额(认缴金
                            事会决议前六个           决议前六个月至本反
 公司名称      认缴金额                                                   额与已投资金额的
                            月之前已投资金           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投
                                                                                差额)
                                  额                       资金额
 瑞驱电动          700.00             700.00                          -                    -

      (七)借予他人款项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前六个月(2019 年 9 月 16 日)至本反馈意见回
 复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借予他人款项的情况。

      (八)委托理财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发行人购买的理财均为银行理财。发行人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小于一年)银行理财产品,该种理财产品均不属于


                                                57
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详见本题回复之“(一)
交易性金融资产”)。

    (九)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或者类似基金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发行人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或者类似基金
的有正青春叁号、正青春、瑞晟咨询、沃洁投资和顺融开拓三号。正青春、瑞晟
咨询、沃洁投资和顺融开拓三号的情况详见本题回复之“(三)其他非流动金融
资产”及“(六)长期股权投资”。

    发行人持有正青春叁号 93.79%合伙企业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发
行人能够控制正青春叁号,并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发行人投资正青春叁号主要目的为围绕安洁科技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供应
商、客户的合作机会,投资方向的目标群体与安洁科技主营业务相关。

    正青春叁号及其全体合伙人已经出具《承诺函》,主要内容为:“本企业设
立目的为围绕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业链上下游以便于苏州安洁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获取与供应商、客户的合作机会。本企业投资方向为苏州安洁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领域。本企业未来投资方向均为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领域(包括产业链上下游),投资企业需要与安洁科技主
营业务具有关联性、协同性,符合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方向。”
    发行人已经出具《承诺函》,主要内容为:“正青春叁号设立目的为围绕本
公司产业链上下游以便于本公司获取与供应商、客户的合作机会。正青春叁号投
资方向为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领域(包括产业链上下游),投资企业需要与本
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关联性、协同性,符合本公司战略发展方向。”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的规定,发行人对
正青春叁号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前六个月(2019 年 9 月 16 日)至本反馈意见回
复出具日,发行人投资正青春叁号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58
                                       本次发行相关董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
                                                                                      拟投资金额(认缴金
                           认缴金      事会决议前六个           决议前六个月至本反
            公司名称                                                                  额与已投资金额的
                             额        月之前已投资金           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投
                                                                                            差额)
                                             额                       资金额
           正青春叁号      1,510.00                    -                       9.00               1,501.00

                 (十)类金融业务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的规定,除人民银
          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
          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
          和小贷业务等。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前六个月(2019 年 9 月 16 日)至本反馈意见回
          复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者拟实施投资前述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综上所述,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财务性投资金额共计 2,400.00
          万元;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
          务性投资共计 1,100 万元,包括对瑞晟咨询、沃洁投资已投资的 600 万元和拟投
          资的 500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相关董                        董事会决议前    截至2020
                                   本次发行相关                           拟进行的投资
                                                    事会决议前六个                        六个月至今实    年3月31日
           投资企业     认缴金     董事会决议前                           金额(认缴金
项目                                                月至本反馈意见                        施或拟实施的    财务性投
                名称      额       六个月之前已                           额与已投资金
                                                    回复出具日已投                        财务性投资金       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的差额)②
                                                      资金额①                              额①+②
其他非     瑞晟咨询     1,000.00          700.00                 300.00               -         300.00         700.00
流动金
           沃洁投资     2,000.00         1,200.00                300.00         500.00          800.00       1,500.00
融资产
长期股
            正青春       200.00           200.00                      -               -               -        200.00
权投资
         合计           3,200.00         2,100.00                600.00         500.00         1,100.00      2,400.00

                 二、发行人不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存在财务性投资相关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59
                                                                   董事会决议前六个月
序号                          2020年3月31日       其中:财务性
               项目                                                至今实施或拟实施的
                                  金额              投资金额
                                                                     财务性投资金额
 1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4,787.47         2,200.00                1,100.00
 2         长期股权投资              28,949.46           200.00                         -
                       合计                            2,400.00                1,100.00

       由上可知,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财务性投资金额为 2,400.00 万元,
仅占本期末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80,825.28 万元的
0.41%,比例远低于 30%。因此,发行人不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
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
性投资的情形。

       三、将财务性投资总额与公司净资产规模对比说明并披露本次募集资金的
必要性和合理性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持有的财务性投资余额 2,400.00 万元,仅占
本期末发行人合并财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80,825.28 万元的 0.41%,比例
较低。

       发行人已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按照《再融
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的规定,从募集资金总额扣减了本
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
扣减的金额 1,100 万元仅占扣减前募集资金总额的 0.73%,且全部相应调减补充
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额。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智能终端零组件扩产项目                          43,800.00                    40,000.00
新能源汽车及信息存储设备
                                                 61,800.00                    40,000.00
      零组件扩产项目
  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5,000.00                    25,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43,900.00                    43,900.00
            合计                              174,500.00                     148,900.00
注:以上“智能终端零组件扩产项目”、“新能源汽车及信息存储设备零组件扩产项目”和“总
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额均不包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项目铺底流动资金
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60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智能终端零组件扩产项目”、“新能
     源汽车及信息存储设备零组件扩产项目”、“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
     流动资金。除补充流动资金外,募投项目主要支出为厂房建设、装修和设备购置
     等资本性支出(均不包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资金需求量较大。发行人通过本
     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满足发行人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时也
     可以优化发行人资本结构,降低发行人财务风险。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资金需求远大于财务性投资金额,本次募集资金量具有较强的必要性与合理
     性。

            四、结合公司是否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及该类基金设立目的、投资方
     向、投资决策机制、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及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本
     金和收益率的情况,披露公司是否实质上控制该类基金并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
     范围,其他方出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发行人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或者类似基金
     的有正青春叁号、正青春、瑞晟咨询、沃洁投资和顺融开拓三号。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正青春叁号、正青春、瑞晟咨询、沃洁投资和
     顺融开拓三号已投资企业情况如下:

                 是否认定
序                                                                                    投资金额
     公司名称    为财务性       已投资企业         投资企业主营业务    投资时点
号                                                                                    (万元)
                   投资
     正青春叁
1                   否              无                    -                -             -
       号
                             苏州久富农业机械有    农业机械的研发、
2     正青春        是                                                2018 年 1 月      900.00
                                   限公司            生产与销售

                              苏州顺融进取二期创                      2018 年 4 月     3,885.00
3    瑞晟咨询       是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股权投资        2018 年 12 月    5,180.00
                                合伙)(注)                          2020 年 7 月     3,885.00

                             广州市骑鹅游信息技    机票、酒店预订服   2019 年 2 月     1,000.00
                             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务           2019 年 4 月      500.00

4    沃洁投资       是                             为新能源汽车提供
                             浙江清优材料科技有    电芯级、模组级、
                                                                      2019 年 3 月      303.57
                                   限公司          PACK 级和整车级
                                                   的热管理解决方案



                                             61
                    是否认定
 序                                                                                           投资金额
       公司名称     为财务性        已投资企业          投资企业主营业务         投资时点
 号                                                                                           (万元)
                      投资
                                 苏州鲁信新材料科技
                                                             金属粉末        2020 年 1 月       1,000.00
                                     有限公司
                                                        混合模拟半导体 IC
                                 帝奥微电子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1,590.00
                                                            设计及制造
                                                        无机非金属多孔晶
                                                        体材料分子筛吸附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
                                                        剂相关产品研发、     2018 年 12 月         984.75
                                   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销售及技术
                                                              服务
       顺融开拓                  苏州富鑫林光电科技     设计、开发机器视
  5                    否                                                    2018 年 10 月         800.00
         三号                        有限公司               觉检测设备
注:瑞晟咨询为苏州顺融进取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持有合伙企业份额为
47.96%。

               正青春叁号、正青春、瑞晟咨询、沃洁投资和顺融开拓三号的设立目的、投
       资方向、投资决策机制、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及是否向其他方承诺本金
       和收益率的情况如下:

               (一)该类基金设立目的、投资方向、投资决策机制、收益或亏损的分配
       或承担方式及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本金和收益率的情况

               正青春叁号、正青春、瑞晟咨询、沃洁投资和顺融开拓三号的设立目的、投
       资方向、投资决策机制、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及是否向其他方承诺本金
       和收益率的情况如下:

                                                                                            是否承诺
      企业                                                     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
                   设立目的      投资方向    投资决策机制                                   本金和收
      名称                                                              担方式
                                                                                              益率
                围绕安洁科技产
                                 与安洁科   执行事务合伙人     按照合伙人实际缴纳的
      正青春    业链上下游以获
                                 技主营业   执行合伙企业事     出资比例分配收益或者           否
      叁号      取与供应商、客
                                  务相关          务                 承担亏损
                 户的合作机会
                                                               1、按照合伙人实际缴纳
                                                               出资分配;
                                            委托一名合伙人
                投资有潜力的企                                 2、分配金额超过各合伙
                                 制造业企   为执行事务合伙
      正青春    业以获取投资收                                 人实缴出资部分的,             否
                                    业      人执行合伙企业
                     益                                        80%按照合伙人实际缴
                                                 事务
                                                               纳出资分配,10%捐赠
                                                               给江苏大学校友会,


                                                 62
                                                                               是否承诺
企业                                                   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
             设立目的      投资方向    投资决策机制                            本金和收
名称                                                            担方式
                                                                                 益率
                                                       10%向苏州弘立元丰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管
                                                       理咨询费
                                                       3、按照合伙人实际缴纳
                                                       的出资比例承担亏损
                                                       1、按照合伙人出资比例
          投资有潜力的企              执行事务合伙人   分配;
瑞晟咨
          业以获取投资收    未明确    执行合伙企业事   2、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     否
 询
               益                          务          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
                                                       债务承担责任
                                                       1、按照合伙人实缴比例
                                                       分配;
                                                       2、分配金额超过各合伙
                                                       人实缴出资部分,80%
                                                       按照有限合伙人实缴出
                                                       资比例在有限合伙人之
                                                       间进行分配,剩余 20%
          对具有较高升值
                                                       分配给执行事务合伙
          预期的,主要处              执行事务合伙人
沃洁投                     科技及现                    人;
          于成熟期或者成              执行合伙企业事                             否
 资                         代服务                     3、取得被投资企业可分
          长期的企业进行                   务
                                                       配收益以外的其他收
             创业投资
                                                       入,按照合伙人实缴出
                                                       资比例进行分配
                                                       4、按照合伙人实际缴纳
                                                       的出资比例承担亏损,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
                                                       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
                                                       务承担责任
          投资苏州富鑫林                               1、按照合伙人实际缴纳
          光电科技有限公   与安洁科   执行事务合伙人   的出资比例分配收益;
顺融开
          司等与安洁科技   技主营业   执行合伙企业事   2、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     否
拓三号
          主营业务相关的    务相关         务          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
               企业                                    债务承担责任

         (二)披露公司是否实质上控制该类基金并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发行人持有正青春叁号 93.79%的合伙企业份额,并
 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发行人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能够决定
 合伙企业的投向,根据合伙企业的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发行人承担了



                                           63
正青春叁号几乎所有的投资风险。因此发行人能够实质控制正青春叁号,并将其
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正青春为普通合伙企业,发行人持有正青春 22.22%
的合伙份额。虽然发行人为正青春的普通合伙人,但非正青春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发行人对正青春不能形成控制,因此未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发行人为瑞晟咨询、沃洁投资、顺融开拓三号的有限
合伙人,发行人不执行相关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因此,发行人不
能控制顺融开拓三号、沃洁投资、瑞晟咨询。

       (三)其他方出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参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17 年 2 月发布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
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规范第 4 号——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
项目》的规定,名股实债是指投资回报不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业绩挂钩,不是根
据企业的投资收益或亏损进行分配,而是向投资者提供保本保收益承诺,根据约
定定期向投资者支付固定收益,并在满足特定条件后由被投资企业赎回股权或者
偿还本息的投资方式,常见形式包括回购、第三方收购、对赌、定期分红等。

       根据正青春叁号、正青春、瑞晟咨询、沃洁投资和顺融开拓三号的合伙协议
的约定,前述合伙企业均不存在向合伙人承诺本金和收益率的情况,不存在定期
向其他投资方支付固定收益并满足特定条件后赎回其他投资方股权或者偿还本
息的约定。因此,其他出资方对前述合伙企业的出资均不构成“明股实债”的情
形。

       五、中介机构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执行了下列核查程序:

       1、访谈了发行人管理层,查阅了财务性投资的相关会计科目的明细账,获
取了发行人出具的说明,按照《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
的规定,对发行人对外投资的情况以及相关投资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进行了核
查。

                                     64
    2、访谈了发行人相关人员,获取了理财产品的产品说明以及理财产品台账,
对发行人购买理财产品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进行了核查;访谈了发行人投资负责
人、财务负责人,审阅了发行人相关公告,获取了发行人对外投资企业的营业执
照、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对外投资企业的公开资料、相关企业出具的说明或
者承诺函以及发行人投资相关企业缴款的银行回单,对发行人对外投资的企业是
否属于财务性投资以及投资时点进行了核查。

    3、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规定,将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财务性投资的金额除以本期末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核查发行人是否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
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
情形。

    4、审阅了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文件,核查发行人是否
将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发行人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
资金额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减。

    5、访谈了发行人相关人员,获取了正青春叁号、正青春、瑞晟咨询、沃洁
投资、顺融开拓三号的营业执照、合伙协议,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企查查,核查前述合伙企业的设立目的、投资方向、投资决策机制、收益或亏损
的分配或承担方式及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本金和收益率的情况。

    6、访谈了发行人财务负责人,核查了发行人将正青春叁号、正青春、瑞晟
咨询、沃洁投资、顺融开拓三号纳入或者不纳入合并报表的会计政策、会计处理
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

    7、查阅了正青春叁号、正青春、瑞晟咨询、沃洁投资、顺融开拓三号的合
伙协议,结合相关规定,对投资方对正青春叁号、正青春、瑞晟咨询、沃洁投资、
顺融开拓三号的出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进行了核查。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65
    1、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发行人实施或拟实施的财
务性投资金额共计 1,100.00 万元。发行人已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按照《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的规定,将其从募集资
金总额进行扣减。

    2、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财务性投资金额为 2,400.00 万元,仅占
本期末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0.41%,比例远低于
30%。发行人不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
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3、发行人财务性投资金额占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较低,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远大于财务性投资金额,
本次募集资金具有较强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4、发行人已经披露正青春叁号、正青春、瑞晟咨询、沃洁投资、顺融开拓
三号的设立目的、投资方向、投资决策机制、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及发
行人不存在向其他方承诺本金和收益率的情况。

    5、发行人将正青春叁号纳入合并范围,将正青春、瑞晟咨询、沃洁投资、
顺融开拓三号不纳入合并报表的会计政策、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
规定。

    6、投资方对正青春叁号、正青春、瑞晟咨询、沃洁投资、顺融开拓三号的
出资均不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问题 8:请申请人披露:(1)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结合业务模式、信用
政策补充披露应收账款逐年增长的原因,结合上述情况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对比分析应收账款水平的合理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2)报告期内各产
品类别毛利率变动情况,结合主要客户情况、业务模式、产品差异、同行业可
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综合毛利率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导致综合毛利率下滑的
影响因素是否已消除,是否对本次募投项目及未来持续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相关风险披露是否充分。


                                   66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补充披露应收账款
逐年增长的原因,结合上述情况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应收账款水平
的合理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一)应收账款期末回款情况

    发行人应收账款期末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3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余额        78,054.69        100,938.80       124,308.54      126,559.82
期后回款金额        60,808.63         99,581.18       124,181.00      124,072.79
期后回款比例          77.91%            98.66%           99.90%          98.03%
注:2017 年末、2018 年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指期后 12 个月回款比例,2019 年末、2020
年 3 月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指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回款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整体回款情况良好。2017-2019 年的应收账款期后
回款比例均达到了 98%以上。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0 年 3 月末应收
账款已回款比例为 77.91%。

    (二)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补充披露应收账款变动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与销售精密功能性器件、精密结构件和模组类等
智能终端零组件产品,公司的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按照客户的需求进行定制化
生产。日常经营过程中,发行人自接到客户的订单/发货指令后,组织生产并发
货,在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时确认收入及应收账款。

    公司的直接客户主要为行业中的知名企业或终端行业龙头企业在产业链中
的零组件厂商、代工厂商等,从以往收款情况来看客户的资金流健康、信誉良好,
付款及时,发生坏账的风险较低。

    根据和客户签订的购销合同,公司对客户应收款信用政策主要集中在 3 至 4
个月账期内。



                                         67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和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基本相符,且公司加强
      了对客户的回款,应收账款余额逐年下降。公司报告期应收账款余额和营业收入
      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3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2020年1-3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应收账款
                             78,054.69             100,938.80            124,308.54         126,559.82
          余额
        应收账款
        余额变动              -22.67%                -18.80%                 -1.78%                    -
          率
        营业收入             62,349.73             313,613.60            355,425.90         271,460.08
        营业收入
                              -20.48%                -11.76%                 30.93%                    -
          变动率
        应收账款
        余额/营                31.30%                 32.19%                 34.97%             46.62%
          业收入
      注:2020 年营业收入变动率=(2020 年一季度营业收入*4/2019 年营业收入-1)*100%;2020
      年一季度数据已经过年化处理。

             上表中,2018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大于应收账款余额增长率,主要是由于发
      行人 2017 年收购了威博精密,并从当年 8 月开始将威博精密纳入合并范围,而
      2018 年全年合并了威博精密的营业收入,导致 2018 年营业收入增长大于应收账
      款余额的增长。除 2018 年情况特殊以外,发行人最近一年一期的应收账款余额
      和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一致。

             (三)结合上述情况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应收账款水平的合理
      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1、应收账款账龄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3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1 年以内     77,878.61      99.77   100,688.69       99.75      124,239.40    99.94   124,214.09    98.15
 1-2 年           137.70     0.18         245.00      0.24           67.73     0.05       196.38     0.16

                                                       68
 项目      2020 年 3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3 年        38.38      0.05            5.11       0.01           0.11            -         7.91     0.01
3 年以上            -           -            -            -         1.30            -     2,141.44     1.68
 合计      78,054.69    100.00      100,938.80     100.00     124,308.54   100.00       126,559.82   100.00

           如上表所示,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主要集中在 1 年以内,报告期各期末公司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均在 98%以上,公司的客户较为优质,应收账款的质量
      良好,与公司信用政策相匹配,账龄结构较好。

           2、应收账款水平合理性分析

           根据证监会 2020 年 1 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安洁科技属于“C39 计算
      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属于该行业的上市公司共计 380 家,剔除 ST
      公司后同行业公司为 361 家。报告期内,发行人期末应收账款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比例与“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2019     2018 年度/2018       2017 年度/2017
            公司
                         /2020 年 3 月末              年末               年末                 年末
      C39 计算机、通
       信和其他电子
                                    73.97%                37.97%            36.28%                34.36%
       设备制造业非
      ST 公司平均值
           发行人                   31.30%                32.19%            34.97%                46.62%
      数据来源:Wind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金额采用财务报表数计算,上表中 2020 年一季度数据已经过
      年化处理。

           由上表,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与同行
      业公司基本一致,略低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2017 年度高于平均水平主要原
      因是公司于 2017 年 8 月合并了威博精密,威博精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营业收
      入只有五个月,但应收账款是全年水平所致;2020 年 1 季度同行业平均水平显
      著高于发行人,主要由于 18 家同行业公司的应收账款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年
      化后高于 200%,拉高了平均水平。

           为提高财务信息的可比性,公司选择“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
      造业”中细分行业或细分产品与发行人有重合的可比上市公司领益智造、飞荣达、
      精研科技、智动力、信维通信、立讯精密、长盈精密等公司进行对比分析如下:


                                                       69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2019      2018 年度/2018    2017 年度/2017
    公司
                  /2020 年 3 月末          年末                年末              年末
  领益智造                  23.08%              31.67%             32.80%            41.86%
   飞荣达                   36.80%              47.13%             43.06%            40.88%
  精研科技                  37.15%              36.35%             43.24%            29.90%
   智动力                   19.73%              25.21%             28.53%            20.54%
  信维通信                  56.58%              55.00%             47.39%            39.29%
  立讯精密                  13.60%              21.29%             31.19%            31.22%
  长盈精密                  13.54%              20.86%             18.84%            20.83%
   平均值                   28.64%              33.93%             35.01%            32.07%
   发行人                   31.30%              32.19%             34.97%            46.62%
数据来源:Wind
注:由于上市公司一季报未披露应收账款余额附注信息,上表中同行业公司的 2020 年一季
度数据均系根据应收账款报表金额计算得出,上表中 2020 年一季度数据已经过年化处理。

    由上表,2017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略高于同行业
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原因是公司于 2017 年 8 月合并了威博精密,威博精密纳
入公司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较少所致;2018 年末、2019 年末计 2020 年 3 月末,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较为接近。因此,发行人应收账款
水平处于行业合理区间内。

    3、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比较分析

    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对不同账龄期间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对比
如下:

                                                                                     5 年以
  公司         6 个月以内        6 个月-1 年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上
领益智造                                 5%         10%     20%      50%      50%     100%
 飞荣达                                  5%         10%     30%      50%      50%     100%
 智动力                                  5%         20%     50%     100%     100%     100%
信维通信                    0%         10%          30%     50%     100%     100%     100%
            1 天至 60 天 1%,
              61 天至 120 天
立讯精密                               20%          50%    100%     100%     100%     100%
            5%,121 天至 180
                  天 10%
            3 个月以内 3.8%。
长盈精密                             15.70% 79.50% 99.80% 99.80% 99.80% 99.80%
                3-6 个月 5%


                                               70
                                                                                      5 年以
  公司         6 个月以内   6 个月-1 年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上
安洁科技                            5%         20%       50%     100%       100%        100%
注:精研科技 2019 年按逾期组合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不具备可比性。

    由上表,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对不同账龄期间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的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较为接近,具备合理性。

    因此,发行人应收账款水平合理,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二、报告期内各产 品类别毛利率变动情况,结合主要客户情 况、业务模
式、产品差异、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综合毛利率下滑的原因及合理
性,导致综合毛利率下滑的影响因素是否已消除,是否对本次募投项目及未来
持续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相关风险披露是否充分。

    (一)主营业务毛利率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主营业务收入            62,037.98 305,515.87         346,394.21      264,146.33
           主营业务毛利            16,781.59        81,229.03   103,972.40          95,309.96
         主营业务毛利率              27.05%           26.59%       30.02%             36.08%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3 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6.08%、30.02%、26.59%和 27.05%。2017-2019 年公司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
原因是 2017 年 8 月并购了威博精密,其智能终端精密结构件及模组类产品收入
占比上升(2017-2019 年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0.29%、31.02%、29.68%)
且毛利率下降((2017-2019 年毛利率分别为:35.10%、22.71%、17.92%)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模式一直是“以销定产”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公司
产品种类十分丰富,同时各类产品都不是单一种类产品,为满足客户不同型号智
能终端设计的需求,公司实际形成了每年不同类别上千种型号的具体产品销售,
具体产品根据产品类别、尺寸、用料、技术难度等单独报价,故同一小类别产品
由于型号不同,毛利率也可能存在较大差异。



                                          71
      报告期,影响公司产品毛利率的因素主要如下:

      1、产品所处的生命周期:智能终端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较快,一般来说,
 在智能终端设备生命周期的形成期和成长期,配套的零组件定价较高、毛利空间
 较大;随着智能终端设备进入生命周期的成熟期和衰退期,定价和毛利率降低,
 直到新产品对老产品进行迭代更新,毛利率才会出现提升。

      2、收入规模对单位固定成本的影响:由于报告期公司原材料价格相对平稳,
 而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较大,因此设备、厂房、土地等的折旧、摊销等对成本影响
 较大,因此收入规模越大,单位销售收入对应的固定成本越低,毛利率越高,反
 之如果收入规模缩小,由于固定成本的不变性,单位销售收入对应的固定成本提
 高,导致毛利率也会有明显降低。

      3、产品结构,即不同毛利率产品占比的变化影响毛利率:当高毛利率产品
 占收入比例提高,毛利率水平提高,反之毛利率下降。

      4、产品不同阶段的良率影响:一般来说,随着新产品推出,生产的良率水
 平有一个逐渐提高的过程,在良率较低的情况下,原材料损耗较多、单位产品消
 耗的人工和占用的制造资源较多,导致毛利率较低。

      (二)各产品的毛利率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智能终端功能件及模组类产品             34.98%     35.31%     32.63%     37.50%
智能终端精密结构件及模组类产品          10.98%     17.92%     22.71%     35.10%
       信息存储类产品                   26.50%     22.30%     29.70%     34.28%
      新能源汽车类产品                  30.02%     31.22%     51.24%     41.11%
       主营业务毛利率                  27.05%      26.59%     30.02%     36.08%

      1、智能终端功能件及模组类产品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3 月,公司智能终端功能件及模组类
 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37.50%、32.63%、35.31%及 34.98%。2018 年公司智能终端功
 能件及模组类产品毛利率下降 5 个百分点,主要系平均单位直接材料较 2017 年



                                         72
      提升了 0.05 元/片所致。2019 年及 2020 年 1-3 月,公司智能终端功能件及模组
      类产品毛利率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智能终端功能件及模组类产品平均售价、单位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片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销售单价 变动率      金额       占比    销售单价    变动率
  销售收入        25,379.35   100.00%         0.50 -5.77% 119,648.07 100.00%        0.53   -25.35%
      项目         金额         占比    单位成本 变动率      金额       占比    单位成本    变动率
  销售成本        16,502.28   100.00%         0.32 -4.44% 77,394.77 100.00%         0.34   -29.36%
其中:直接材料    12,959.42    78.53%         0.26 -1.15% 58,754.80 75.92%          0.26   -35.44%
  直接人工         1,770.04    10.73%         0.03 -6.37%    8,472.56 10.95%        0.04      8.90%
  制造费用         1,772.81    10.74%         0.03 -21.86% 10,167.41 13.14%         0.04    -5.58%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销售单价 变动率      金额       占比    销售单价    变动率
  销售收入       137,459.86   100.00%         0.71   0.30% 128,406.28 100.00%       0.71          -
      项目         金额         占比    单位成本 变动率      金额       占比    单位成本    变动率
  销售成本        92,598.45   100.00%         0.48   8.74% 80,257.60 100.00%        0.44          -
其中:直接材料    76,921.40    83.07%         0.40 15.19% 62,932.26 78.41%          0.35          -
  直接人工         6,575.76     7.10%         0.03 -20.13%   7,758.84   9.67%       0.04          -
  制造费用         9,101.29     9.83%         0.05 -10.34%   9,566.50 11.92%        0.05          -

             由上表可见,2018 年该大类产品平均销售单价与 2017 年持平,毛利率较
      2017 年有所降低,主要是由于 2018 年公司新开发的石墨散热片等部分新产品处
      于良率爬坡过程中,在量产前期良率较低导致直接材料耗用较多,从而平均单位
      直接材料较 2017 年提升了 0.05 元/片所致。2019 年和 2020 年一季度,随着产品
      良率提升和产品结构变动等因素综合影响,智能终端功能件及模组类产品平均单
      位直接材料金额降低,从而该类产品毛利率有所提升。

            2、智能终端精密结构件及模组类产品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3 月,公司智能终端精密结构件及模
      组类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35.10%、22.71%、17.92%及 10.98%。

            2018 年毛利率较 2017 年降低主要是由于威博精密报告期导入的新产品 3D
      热压塑胶后盖,经历了开发期、投入期和爬坡期,固定成本较高,其毛利率 2018
      年处于较低水平为 12.74%,同时由于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综合影响金属结构件
      产品的毛利率也有所下降所致。



                                                73
          2019 年,金属结构件产品由于市场环境变化,金属手机后盖基本退出市场,
    金属结构件销售收入较同期下降 3 亿元左右,而与该项目相关的设备、厂房等折
    旧摊销等固定成本金额大,从而导致金属结构件产品的毛利率较 2018 年下降了
    9 个百分点左右,拉低了智能终端精密结构件及模组类产品的毛利率。

          2020 年 1 季度,主要由于 3D 热压塑胶后盖产品和金属结构件产品的收入
    水平均出现下降,产品的单位固定成本提高,从而毛利率较 2019 年降低。

          公司智能终端精密结构件及模组类产品的收入构成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智能终端金
属结构件及    12,587.32 10.98%     94,776.16   17.92% 102,800.61 22.71%       48,077.47    35.10%
模组类产品
其中:1、3D
热压塑胶后     5,666.61 10.20%     35,335.97   23.11%   10,864.06    12.74%            -         -
    盖
      2、金
               6,920.71   11.62%   59,440.19   14.84%   91,936.55 23.90%      48,077.47    35.10%
属结构件

          3、信息存储类产品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3 月,公司信息存储类产品毛利率分
    别为 34.28%、29.70%、22.30%及 26.50%。2018 年毛利率较上年有所降低,主要
    是由于:2018 年磁盘分离器类产品的毛利率从 28.70%下降到 25.32%,以及由于
    开发了部分新产品未大批量生产且良率在量产前期较低,从而拉低了其他信息存
    储类产品的毛利所致。2019 年毛利率较上年有所降低主要是占信息存储类产品
    收入占比 50%以上的硬盘顶盖类产品,由于销售收入下降,产品单位固定成本提
    升,毛利率较 2018 年的 39.61%下降到 31.29%所致。2020 年 1 季度,公司磁盘
    分离器类产品由于市场份额扩大,销售收入提升,产生规模效益,产品单位固定
    成本降低,从而拉升了信息存储类设备整体的毛利率。

          公司不同信息存储类产品的收入构成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74
信息存储
              19,995.31 26.50% 72,329.17 22.30% 86,489.05 29.70% 84,167.99 34.28%
  类产品
其中:1、
硬盘顶盖      10,291.72 30.20% 40,057.07 31.29% 50,859.85 39.61% 38,088.53 38.46%
类
    2、磁
盘分离器      5,078.11 36.07% 13,409.75 10.25% 18,144.57 25.32% 19,481.79 28.70%
类
    3、其
他信息存      4,625.48   7.77% 18,862.35 11.79% 17,484.63      5.44% 26,597.67 32.38%
储类产品


      4、新能源汽车类产品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3 月,公司新能源汽车类产品毛利率
 分别为 41.11%、51.24%、31.22%及 30.02%。2018 年毛利率较高,主要为公司成
 功研发销售新能源汽车高附加值产品新能源汽车电池模组塑胶件,获得了较高的
 毛利率空间,该产品 2018 年收入占比由 2017 年的 16.3%提升到 50%以上,且毛
 利率达 69.14%。2019 年毛利率下降主要是由于:2019 年公司新能源汽车类产品
 结构的调整,高毛利率产品新能源汽车电池模组塑胶件占比下降,由 50%以上下
 降到不足 10%。2020 年 1 季度由于新产品还未大规模量产,改良后新能源汽车
 电池模组塑胶件产量正在爬坡,和部分已有产品处于毛利率有所下降的生命周
 期,故较 2019 年毛利率略有下降。

      公司不同新能源汽车类产品的收入构成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新能源汽车
               4,076.00 30.02% 18,762.47 31.22% 19,644.70 51.24% 3,494.59 41.11%
  类产品
其中:1、新
能源汽车电
                 625.96 47.53%    1,715.64 56.72% 10,646.53 69.14%      569.58 77.02%
池模组塑胶
件
    2、新能
源汽车非金     1,826.43 40.75%    8,039.24 42.19%   6,358.79 39.01%          -         -
属模组件
   3、其他     1,623.61 11.20%    9,007.59 16.56%   2,639.38   8.46%    2925.01 34.12%

                                           75
新能源汽车
零组件产品


      (三)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对比分析

      根据证监会 2020 年 1 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属于“C39 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公司与同属于行业大类代码下的非 ST 公司毛利
 率情况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C39 计算机、通
  信和其他电子
                          28.82%            29.18%          29.65%           30.76%
  设备制造业非
 ST 公司平均值
    安洁科技              27.05%            26.59%          30.02%           36.08%
 数据来源:Wind
 注:上表中毛利率计算公式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根据证监会 2020 年 1 季
 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安洁科技属于“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属于
 该行业的上市公司共计 380 家,剔除 ST 公司后同行业公司为 361 家。

      由上表可见,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平均值变动趋势
 一致。

      由于“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众多,所生产的
 具体产品、细分行业与公司存在差异。为提高财务信息的可比性,公司选择“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细分行业或细分产品与发行人有重合的
 上市公司领益智造、飞荣达、精研科技、智动力、信维通信、立讯精密、长盈精
 密等公司进行对比分析如下:

          公司          2020年1-3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领益智造                17.31%          22.76%      20.18%            10.35%
        飞荣达                 22.38%          29.75%      30.94%            26.85%
       精研科技                30.94%          37.81%      30.20%            40.24%
        智动力                 25.63%          22.37%      19.22%            23.84%
       信维通信                24.03%          37.35%      36.51%            36.43%
       立讯精密                15.93%          19.91%      21.05%            20.00%
       长盈精密                22.04%          21.39%      19.94%            24.10%
        平均值                 22.61%          27.33%      25.43%            25.97%


                                          76
         公司          2020年1-3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安洁科技              27.05%        26.59%      30.02%            36.08%
数据来源:Wind,上表中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计算公式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
收入

       报告期,发行人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毛利率,且变动趋势与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自公司上市以来,公司一直专注于从事中高端智能终端精密零组件的生产、
销售与服务。发行人不断进行产品升级和种类扩充,形成了包括精密功能性器件、
精密结构件和模组类产品等在内的丰富的零组件产品,产品均为围绕着智能手
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一体机、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新能源汽车、信
息存储设备等智能终端进行的开展、深化。

       发行人所处的智能终端零组件产业,是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行
业。国家对消费电子行业、新能源汽车行业、信息存储设备行业出台了一系列政
策进行支持。同时,新技术推动消费电子产品换机需求,智能家居产品快速增长,
可穿戴设备呈现快速增长,新能源汽车及信息存储设备零部件行业发展前景广
阔。

       因此,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市场环境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
对公司产品毛利率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及未来持续盈利能
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导致综合毛利率下滑的影响因素是否已消除,是否对本次募投项目及
未来持续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所处的智能终端、新能源汽车行业为智力密集型行业,具有技术不断升
级、产品更新迭代速度快的特点。由于更新换代速度较快,产品存在着一定的生
命周期,这一方面导致老产品的价格呈下降趋势,且传导至包括零组件在内的中
上游行业,尤其是在市场上没有重大创新产品的时期,市场竞争必然走向价格竞
争的道路,使公司所处行业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但随着新一代产品的推出,
行业内的企业如拥有较强的研发及生产实力,能及时顺应智能终端更新换代和新
能源汽车技术升级的潮流,较早地向市场及下游客户提供与之配套的零组件产
品,则可获取一定的竞争优势,从而能够获取较高的产品毛利率。

                                      77
       2011 年上市以来,发行人通过募投项目建设,不断增强研发和制造实力,
并积累了丰富的模具开发和设备运用经验,其掌握的多项核心技术、自主研发能
力、精密制造实力获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并在消费电子世界先进企业的供应链
中长期保持了稳定的市场份额。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的智能终端零组件扩产项目、新能源汽车及信息存储设
备零组件扩产项目及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是顺应智能终端更新迭代及新
能源汽车技术发展的潮流,提升公司在智能终端产品及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中的研
发能力,实现公司产品生产的更新换代,提高公司产品的竞争力,从而在市场上
获取较高的毛利率。

       关于本次募投项目产品毛利率合理性和谨慎性分析,请详见本反馈意见回复
问题 10 之“三、披露效益测算的过程及谨慎性”之(6)项目毛利率及谨慎性分
析的相关内容。

       本次募投智能终端零组件扩产项目主要生产产品完全 达产后的毛利率在
29%左右。2017 年至 2020 年 1-3 月,公司同类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37.50%、32.63%、
35.31%和 34.98%,该类产品报告期平均毛利率为 35.11%。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
毛利率预测为 29%左右,低于报告期毛利率的最低值,预测较为谨慎。

       新能源汽车及信息存储设备零组件扩产项目主要生产高压连接线组件、新能
源汽车电池盖板等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产品,该类产品的完全达产后的毛利率在
34%左右;钛合金垫片等信息存储设备零组件产品完全达产后的毛利率在 17%左
右。

       2017 年至 2020 年 1-3 月,公司新能源汽车类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 41.11%、
51.24%、31.22%和 30.02%,该类产品报告期平均毛利率为 38.40%。本次募投项
目的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产品毛利率预测为 34%左右,低于报告期平均毛利率,但
是高于最近一年一期毛利率。公司新能源汽车类产品毛利率较高,最近一年一期
的下降主要是受产品结构变动等因素影响的暂时性下降,2020 年 1-6 月,公司新
能源汽车类产品的毛利率已经回升到 38%以上。本募投项目生产的高压连接线组
件、新能源汽车电池盖板等产品属于新产品,部分已经通过客户打样,公司根据
客户现有报价单和市场价格情况预测了销售价格,产品定价合理;产品成本预测


                                      78
是采用产品进行打样时的原材料、直接人工和其他制造费用在产品销售收入中的
占比作为测算依据,成本预测合理,因此毛利率预测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具有合
理性和可行性。

    与同行业相似募投项目产品毛利率对比情况:

                                                                  达产平均毛利
 上市公司名称                    募投项目名称
                                                                      率
   旭升股份      新能源汽车精密铸锻件项目                               47.59%
                 新能源汽车电机壳体、底盘及车身结构件智能制造项
   文灿股份                                                             35.22%
                 目
                 新能源汽车类产品(新能源汽车及信息存储设备零组
    发行人                                                                34%
                 件扩产项目)

    根据上表,与同行业相似募投项目产品的毛利率相比,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
的新能源汽车零组件毛利率具有谨慎性。

    2017 年至 2020 年 1-3 月,公司信息存储类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 34.28%、
29.70%、22.30%和 26.50%,该类产品报告期平均毛利率为 28.20%,本次募投项
目的信息存储设备零组件产品毛利率预测为 17%左右,低于报告期毛利率最低
值,预测较为谨慎。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的毛利率测算综合考虑了相关产品报告期毛利率水平、
未来可能下降的因素和客户报价情况等,由于公司募投项目相关产品的历史毛利
率水平相对较高,且募投项目产品多数为新产品或者现有产品的迭代更新,故公
司报告期综合毛利率的下降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相关风险披露是否充分

    关于发行人综合毛利率继续下降的风险,公司已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
案(二次修订稿)》中“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之“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之“(二)经营管理及财务风险”中进
行风险提示如下:

    “6、毛利率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6.08%、30.02%、26.59%和 27.05%,
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的下降,主要受产品结构、产品售价、产品良率等变动影响

                                     79
所致。由于消费电子产品存在一定的生命周期,在新产品推出时,即成长期毛利
率相对较高,但在产品成熟期和下降期随着竞争者的不断加入,市场竞争将越来
越激烈,若无高毛利的新产品持续导入客户的供应链中或受市场竞争加剧影响,
公司的毛利率存在进一步下降的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将产生一定影响。”

    五、中介机构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执行了下列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年度报告、季度报
告及其他公告,计算应收账款余额变动率、毛利率等指标,对应收账款余额变动
的原因及趋势、毛利率变动原因等进行分析;查阅公司应收账款明细表,了解应
收账款余额与信用政策的匹配情况。

    2、查阅公司会计政策文件,访谈公司财务人员,分析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
策的合理性。

    3、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审计报告,对比分析发行人应收账款
余额水平、毛利率水平的合理性。

    4、查阅行业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对发行人财务、业务负责人进行访谈,
了解发行人毛利率变动原因。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整体良好,且公司加强了对客户
的回款管控,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余额逐年下降;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 1 年以内的
应收账款占比均在 98%以上,公司的客户较为优质,应收账款的质量良好,与公
司信用政策相匹配,账龄结构较好;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应收账款
水平合理,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80
    2、发行人报告期内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分析真实、合理,发行人综合毛利率
虽有所下降,但仍然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及未来持
续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相关风险已进行充分披露。



    问题 9:最近一期末申请人商誉金额为 2.77 亿元,报告期内申请人计提了
大额商誉减值,分别约为 11,862.61 万元、79,310.31 万元及 215,416.25 万元。请
申请人披露:(1)报告期内大额商誉形成情况,标的资产报告期业绩情况,收
购时被收购标的按照收益法评估预测的收入、盈利情况与实际情况的比较,如
果存在差异,说明差异原因及合理性;(2)报告期内商誉减值的具体情况,商
誉减值测试的具体方法、参数,与收购评估时采用的主要假设的比较情况,如
果存在差异,说明差异原因及合理性;(3)2018 年、2019 年大额计提商誉减值
的原因及合理性,计提的时点是否恰当、计提的金额是否充分,公司历年商誉
减值测试和减值计提政策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进一步商誉减值迹象;(4)标的
资产业绩承诺及补偿事项的履行情况。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报告期内大额商誉形成情况,标的资产报告期业绩情况,收购时被收
购标的按照收益法评估预测的收入、盈利情况与实际情况的比较,如果存在差
异,说明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一)报告期内大额商誉的形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规定:“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
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公司商誉账面原值为 334,277.54 万元,来源于并购威博精
密等 5 家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81
                                       归属于
                                                      按持股比例计算享
被投资单                               母公司
             购买时间       投资金额①                有的购买日可辨认         商誉金额①-②
  位                                   的持股
                                                      净资产公允价值②
                                         比例
威博精密     2017 年        340,000.00       100%                60,855.08           279,144.92
威斯东山     2018 年         51,500.00       100%                17,279.62            34,220.38
达昊电子     2019 年          1,358.50       100%                  823.38                535.12
新星控股     2014 年         83,162.44       100%                63,684.98            19,477.46
广得利电
             2015 年          1,100.00       100%                  200.34                899.66
  子
          合计              477,120.94          -             142,843.40             334,277.54

       (二)公司商誉形成的具体情况、标的资产报告期业绩情况,收购时被收
购标的按照收益法评估预测的收入、盈利情况与实际情况的比较,如果存在差
异,说明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1、2017 年收购威博精密

       2017 年度,公司向吴桂冠、吴镇波、柯杏茶、黄庆生、练厚桂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威博精密 100%股权。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等协议,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 340,000.00 万元。2017
年 8 月 1 日,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威博精密核发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本
次收购形成商誉 279,144.92 万元。

       公司收购威博精密时聘请了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威博精密股东全
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苏州安
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惠州威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涉及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17】第 0108 号)。

       威博精密按照收益法评估预测的收入、盈利情况与实际情况的比较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时点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1-3 月
             收购时预测         163,272.08          217,327.90       271,836.67       75,975.04
营业收入
                 实际业绩       116,151.28          106,051.98        92,971.75       12,663.30



                                               82
   时点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1-3 月
               收购时预测         32,982.22          41,990.14            52,972.69             13,925.68
  净利润         实际业绩
               (扣非后净         22,759.92            8,589.67             -843.15               -183.02
                   利润)
    注:2020 年 1-3 月预测数按全年预测数除以 4 计算。

       威博精密收购时评估预测数据与实际经营情况存在差异。差异原因主要如
下:

       (1)收购威博精密时全球智能手机行业增长较快,收购后出货量开始下滑

       根据 IDC 的统计数据,2010 年-2019 年,全球智能手机年度出货量情况如下
图所示:

                       图: 2010 年-2019 年全球智能手机年度出货量

                                                                                              单位:亿台
       16.00                                                      14.73    14.66
                                                        14.33                         14.05     13.71
       14.00                                   13.02

       12.00
                                       10.04
       10.00
        8.00                    7.25

        6.00             4.91
        4.00    3.05

        2.00
        0.00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数据来源:媒体关于 IDC 智能手机出货量数据的报道

       2010-2016 年度,全球智能手机年度出货量复合增长率达 30.04%。收购威博
精密时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由于收购时智能手机行业发展较快,
管理层在收购时参考过去我国智能手机出货量的增长趋势对未来作出了较为乐
观的预测。

       近年来,智能手机行业变化迅捷,2017 年度以来智能手机出货量增速不及
预期,行业增速放缓影响了威博精密的实际业绩表现。




                                               83
    (2)收购时智能手机金属材质外观是市场趋势,市场预期金属化渗透率不
断提高

    威博精密主要产品为手机按键、电池盖、卡托、装饰件等金属精密结构件产
品。收购威博精密时,智能手机金属材质外观是市场趋势,苹果手机 iphone5S
的全铝镁合金金属外壳的问世,并凭借着强度高、韧性好、散热快、重量轻、质
感好的优势带动了智能手机行业金属外观的风潮,在苹果的带领下,小米、华为、
OPPO、VIVO、三星等安卓系统智能手机也先后推出金属外壳的机型,智能手机
的金属化渗透率不断提高。同时,与金属机壳相配套的侧面按键、摄像头装饰圈、
手机后盖、卡托等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也须配套采用金属材质。

    智能手机中金属结构件的渗透率自 2013 年以来迅速提高,在收购威博精密
时,市场预测金属化渗透率还将不断提高。据 Gartner 当时的数据,2013 年全球
消费电子设备总出货量之和为 23.2 亿台,其中金属外观件在智能手机、超级本、
平板电脑、可穿戴设备、移动电源等设备的渗透率分别为 15%、65%、65%、20%、
6%,总体市场空间约为 37.60 亿美元,这个比例预计在 2017 年将分别提高至 39%、
88%、80%、45%、29%,市场总容量约为 233.30 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接近
50%,因此,收购时预期金属精密结构件需求空间巨大。

    但智能手机行业技术变革较快,随着 5G 手机逐步导入,5G 信号对智能手
机配置要求更高,原威博精密金属后盖无法满足 5G 手机对信号传输效率和质量
的要求,导致金属精密结构件产品销售金额有所下降。

    (3)收购前威博精密业绩增长较快

    公司收购威博精密前,威博精密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营业收入                            53,360.41                 105,284.65

         净利润                           4,294.90                  20,608.93

    2015-2016 年,威博精密经营业绩较好,2016 年收入增长率达到 97.31%,
净利润增长率达到 379.85%。因此收购时管理层对威博精密的未来预期增长较为
乐观。

                                    84
    但是,2017 年下半年开始国内智能手机行业的竞争态势发生了阶段性变化、
国内智能手机增速放缓、年底重要客户改变销售策略导致产品出货量延缓。同时
为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威博精密引进了新的技术团队加入提升技术能力以加快
新产品的研发,导致人工成本、研发费用、管理费用等也有所上升。2018 年开
始的全球贸易摩擦及所处行业发生了变化,一方面,智能手机并未迎来革命性产
品变更;另一方面,中国已经发布了建设 5G 通信网络的明确计划,一些消费
者也推迟了购买 4G 新智能手机的计划,造成威博精密收入和净利增长未达到
收购时的预测。

    综上所述,宏观经济和下游行业环境影响,使得威博精密 2017 年、2018 年、
2019 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未达预期规模,预测情况与实际经营存在较大差异。

    2、2018 年收购威斯东山

    2018 年公司与威斯东山的原股东重庆威思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重庆威思泰”)、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山精密”)、
吴荻、苏州福欧克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欧克斯”)
签署了《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购买其持有的威斯东山 100%股权,交易价
格为 51,500.00 万元,购买日威斯东山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17,279.62 万元,
本次收购形成商誉 34,220.38 万元。

    公司收购威斯东山时聘请了江苏金证通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金证通评估公司”)对威斯东山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4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苏州安洁科技股份公司拟股权收购所
涉及的苏州威斯东山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金证
通评报字[2018]第 0055 号)。

    报告期内,威斯东山历年经营情况与收购时评估报告的预测情况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时点          项目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1-3 月
             收购时预测             20,530.42      24,772.93           6,820.07
 营业收入
              实际业绩              10,666.77       6,951.63            597.38
  净利润     收购时预测              5,592.07       4,999.38           1,484.68



                                       85
                实际业绩(扣非
                                       2,380.61            -1,085.48              -594.25
                  后净利润)
    注:2020 年 1-3 月预测数按全年预测数除以 4 计算。

    威斯东山收购时的预测数据与实际经营情况存在差异。威斯东山主要生产铁
氧体、纳米晶等无线充电磁性材料。2017 年苹果秋季发布会上发布的 iPhone 8、
iPhone 8 Plus 以及 iPhone X 系列手机均支持无线充电功能,市场当时预计 2018
年是智能手机无线充电功能大规模普及的一年,行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故在收
购时点,管理层预期较为乐观。然而 2018 年智能手机市场受全球经济形势拖累,
手机出货量未达预期,并且智能手机行业竞争加剧,无线充电产品市场虽处于市
场成长阶段,但实际在智能手机中的普及率和市场需求增速还未达预期,且因行
业竞争激烈,威斯东山的订单获取情况也未达到收购时预期。

    2019 年,威斯东山积极开拓国际和国内市场,开拓纳米晶等新业务,新业
务前期新增设备投资和产品打样试生产,投入成本较多,造成经营业绩不达预期。

    3、2019 年收购达昊电子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安洁与朱晓亮先生、刘斌先生签订了《关于重庆达昊电
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重庆安洁以自筹资金收购重庆达昊 100%股权,
本次交易对价为 1,358.50 万元。达昊电子于收购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
823.38 万元,本次收购形成商誉 535.12 万元。

    公司收购达昊电子时聘请了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重庆安洁拟收购
达昊电子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5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
估,并出具了《重庆安洁电子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重庆达昊电子有限公
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19]第 020355
号)。

    达昊电子实际经营业绩与收购时评估报告的预测情况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时点                项目             2019 年 6-12 月          2020 年 1-3 月
                          收购时预测                      778.40                  413.67
    营业收入
                           实际业绩                     1,082.39                  382.43
     净利润               收购时预测                      144.55                    62.54


                                         86
       时点                  项目             2019 年 6-12 月              2020 年 1-3 月
                         实际业绩                         156.77                        12.79
注:2020 年 1-3 月预测数按全年预测数除以 4 计算。

    2019 年 6-12 月,达昊电子实际业绩超过了收购时预测水平。2020 年 1-3 月,
由于存在季节性因素影响,行业普遍下半年好于上半年,故 2020 年 1 季度达昊
电子实际业绩低于 2020 年全年预测数的四分之一。2020 年 1-6 月,达昊电子实
现营业收入 1,229.07 万元,净利润 109.78 万元(未经审计),由于行业具有季
节性下半年好于上半年,因此已基本达到收购时预测。

    4、2014 年收购新星控股

    2014 年,公司与新星控股原股东开曼新星签署了《股份购买协议》。2014
年 11 月 28 日,香港安洁与开曼新星完成了本次交易股权交割的相关手续。至此,
香港安洁已合法持有新星控股 100%的股权。合并对价 83,162.44 万元超过合并日
新星控股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部分形成商誉 19,477.46 万元。

    发行人收购新星控股时未对报告期所处期间进行业绩预测,报告期新星控股
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实现情况良好,符合收购时预期,报告期未计提商誉减值,具
体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90,930.23        104,620.84            86,853.68               23,015.94
   净利润            14,814.34         21,739.81                9,187.15             4,879.08

    5、2015 年收购广得利电子

    2015 年 6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安洁与广得利电子原股东许绣彭、刘建
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 1,100.00 万元现金收购广得利电子 100%股权。
2015 年广得利电子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收购
广得利电子的交易对价为 1,100.00 万元,购买日净资产为 200.34 万元。合并对
价超过合并日广得利电子电子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部分形成商誉 899.66 万元。
2018 年末,公司对收购广得利电子形成的 899.66 万元商誉全额计提减值。

    报告期内,广得利电子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87
                                                                                 单位:万元
      时点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2,712.41            975.69                  124.01                2.84
     净利润           108.08                 15.53               -15.18                -8.68

      公司收购广得利电子的总金额较小,且以广得利电子经审计的净资产、净利
润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未进行评估和业绩预测。

      二、报告期内商誉减值的具体情况,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方法、参数,与
收购评估时采用的主要假设的比较情况,如果存在差异,说明差异原因及合理
性

      公司报告期内商誉减值的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计提 2018 年计提 2019 年计提             报告期末商
        项目        商誉原值
                                  商誉减值    商誉减值    商誉减值                 誉净值
      威博精密     279,144.92      11,862.61         75,188.99   184,417.52         7,675.81
      威斯东山       34,220.38       不适用           3,221.65      30,998.73          0.00
     广得利电子        899.66          0.00            899.66         不适用           0.00
      新星控股       19,477.46         0.00              0.00             0.00     19,477.46
      达昊电子         535.12        不适用            不适用             0.00       535.12
        合计       334,277.54      11,862.61         79,310.30   215,416.25        27,688.4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定期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经测试,新星控股资产组和达昊电子资产组可收回金额大于账面价值,不存在减
值。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商誉减值的资产组为威博精密、威斯东山、广得利电子
三家子公司,其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方法、参数,与收购评估时采用的主要参数、
假设的比较情况如下:

      (一)商誉减值的测试方法和假设

      1、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方法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要求,公司每年末对包含
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的方法如下:




                                        88
       公司将被收购公司(或独立产生现金流的长期经营性资产组)单独作为一个
资产组组合并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时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将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
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确定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

       在对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时,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
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根据对资产组所在单位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
资产减值》、《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
公允价值计量》分析后,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值确定可收回金额,
其中,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收益法)确定。

       2、商誉减值测试的重要假设及理由

       (1)假设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宏观经济形势,以及政治、经济和社会
环境无重大变化;

       (2)假设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除公众已获知的变
化外,无其他重大变化;

       (3)假设税收政策、信贷政策不发生重大变化,税率、汇率、利率、政策
性征收费用率基本稳定;

       (4)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能力
担当其职务;

       (5)假设公司完全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会出现影响公司发展和收
益实现的重大违规事项;

       (6)假设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

       (7)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
均流出;

       (8)假设公司未来能持续享受税收优惠。




                                     89
     上述假设基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状况、评估时相关法规政策、发行人所在行
业特点及发行人日常经营状况作出的假设,符合行业惯例,与收购评估时采用的
主要假设不存在实质差异。

     (二)商誉减值测试的参数,与收购评估时采用的主要假设的比较情况,
如果存在差异,说明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1、威博精密

     根据公司收购威博精密时聘请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州安
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惠州威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涉及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17】第 0108 号),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对威博精密相关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聘请具有
证券期货资质的金证通评估公司分别出具的金证通评报字[2018]第 0025 号、金
证通评报字[2019]第 0074 号、金证通评报字[2020]第 0080 号《资产评估报告》,
公司收购威博精密评估时及 2017、2018、2019 年末对威博精密资产组计提商誉
减值准备时均采用收益法进行了评估。

     具体参数及与收购评估时采用的参数比较如下:

  参数          取值依据          收购时         2017 年末      2018 年末     2019 年末
无风险利
             10 年国债到期收
率 Rf 的确                         3.01%           3.88%          3.23%        3.14%
                  益率
    定
             参考计算机、通信
权益的系
             和其他电子行业                     首年 0.927、
统性风险
             的可比上市公司        0.953          以后年度        0.926         1.067
系数 β 的
             平均β 值及资本                        0.923
  确定
                   结构
市场风险      采用估值专家
  溢价          Aswath
                                   6.96%           6.02%          6.99%        5.97%
MRP 的       Damodaran 的方
  确定              法
                                                首年 12.5%,
 折现率             -              13.5%          以后年份        12.6%        11.4%
                                                    12.4%
                                2017-2021 年    2018-2022 年   2019-2023 年   2020-2024
预测期增     根据公司管理层
                                   分别为          分别为        分别为       年分别为
  长率             预计
                                 55.08%、        41.14%、       26.32%、      1.50%、


                                           90
                                33.11%、         23.10%、          20.07%、         9.65%、
                                25.08%、         12.24%、          14.75%、         7.54%、
                                11.80%、         10.86%、          12.15%、         5.44%、
                                 9.91%、         10.89%、          6.98%、          3.10%、

         由上表可见,公司收购评估时及 2017-2019 年末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的参数
  取值方法和取值依据基本上保持了一贯性。折现率存在差异的原因主要是估值时
  点的所依据的市场基础数据发生变动所致。

         威博精密主要产品为手机按键、电池盖、卡托、装饰件等金属精密结构件产
  品,威博精密收购时预测与 2017-2019 年商誉减值测试时预测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点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收购时预       营业收入    163,272.08     217,327.90     271,836.67    303,900.15     334,002.92
    计          净利润      32,982.22      41,990.14      52,972.69     55,702.70      57,180.22

2017 年        营业收入               -   163,933.31     201,803.36    226,503.74     251,101.23
年末预计        净利润                -    29,483.30      37,808.38     43,674.33      49,302.04

2018 年        营业收入               -              -   133,964.56    160,849.74     184,572.79
年末预计        净利润                -              -    17,462.46     25,962.06      33,067.97

2019 年        营业收入               -              -             -    94,370.35     103,477.48
年末预计        净利润                -              -             -     7,054.06       9,303.69

         预测差异较大是由于收购时,整个手机行业持续发展,智能手机出货量在收
  购威博精密时点正好处在峰值;智能手机金属化渗透率不断提高;威博精密 2016
  年收入增长率达到 97.31%,净利润增长率达到 379.85%。因此,在收购时点,
  公司管理层预期威博精密未来收入、净利润增长较快。

         而收购后,2017 年智能手机出货量开始下滑;2018 威博精密在由金属小件
  向金属大件的产品结构转变过程中,国内智能手机行业的竞争态势发生的阶段性
  变化,智能手机等 3C 产品外壳正由金属材质向非金属材质快速转换,威博精
  密的金属大件加工行业需求表现未达预期;2019 年,手机外观的去金属化趋势
  更加鲜明,威博精密金属件产品销量出现下滑,威博精密新开发的智能手机 3D
  热压塑胶后盖产品处于良率提升市场成长阶段,虽产品前景较好,但是由于前期
  试产成本、市场开拓成本增加,造成 2019 年效益未达预期。上述原因致使威博


                                           91
         精密近年来经营业绩不及预期,除了 2017 年仍维持增长以外,其他年份均呈现
         不同程度下滑。管理层根据实际变化的情况逐年下调了对未来收入和净利润的预
         期,致使用收益法折现得到的评估值不断降低。因此,管理层在不同时点的预测
         与智能手机行业趋势基本吻合,并考虑了威博精密的实际情况的变化,总体上是
         合理的。

             (1)2017 年末,威博精密收入利润预测及其商誉减值计提过程

             2017 年末,公司管理层在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情况、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
         自身历史年度经营呈增长趋势的基础上对公司未来发展进行预测。具体来说,
         2017 年末公司在依据在手订单、公司自身历史年度收入增长情况、以后年度销
         售规模的扩大的情况对 2018-2022 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进行了预测,但由于
         2017 年全年智能手机全球出货量和威博精密实际业绩未达到收购时预期,2017
         年末,进行可收回金额评估时,管理层较收购时预测的未来年度营业收入、净利
         润进行了一定幅度的下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历史年度                                              预测期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营业收入     53,360.41   105,284.65   116,151.28   163,933.31   201,803.36    226,503.74   251,101.23       278,450.54

净利润        4,294.90   20,608.93    22,989.90    29,483.30    37,808.38      43,674.33   49,302.04        55,588.78

净利率          8.05%       19.57%       19.79%       17.98%       18.74%         19.28%      19.63%           19.96%

             根据公司 2017 年末对威博精密相关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聘请金证通评估公
         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金证通评报字[2018]第 0025 号),威博精密资产
         组可收回金额为 382,000.00 万元,故 2017 年末,管理层对威博精密资产组计提
         了商誉减值,商誉减值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威博精密
         商誉账面余额                                                         A             279,144.92
         商誉减值准备余额                                                     B                         -
         商誉账面价值                                                        C=A-B          279,144.92
         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D             114,717.68



                                                     92
                                                项目                                          威博精密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E=C+D         393,862.61
           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F           382,000.00
           商誉减值损失(大于 0 时,以账面价值为上限)                           G=E-F          11,862.61

               因此,公司于 2017 年对威博精密资产组计提了 11,862.61 万元商誉减值准备。

               (2)2018 年末,威博精密收入利润预测及其商誉减值计提过程

               2018 年,威博精密在由金属小件向金属大件的产品结构转变过程中,国内
           智能手机行业的竞争态势发生的阶段性变化,智能手机等 3C 产品外壳正由金
           属材质向非金属材质快速转换,威博精密的金属大件加工行业需求表现未达预
           期。同时,公司管理层预计 2019 年为 5G 元年,5G 技术将逐步运用智能手机设
           备,公司于 2018 年末看好 2019 年 5G 手机的销售,预计随着 5G 智能手机的发
           行,手机行业预计将进入新一轮的增长期,威博精密 3D 热压后盖业务受益会较
           大。2019 年收入预测综合考虑了在手订单、行业变化趋势、公司经营情况,以
           后年度考虑到规模扩大和市场竞争加剧,预计未来年度随着收入规模的扩大和市
           场竞争的加剧,收入增速会逐步放缓。因此,相较于 2017 年末,公司管理层于
           2018 年末进行可收回金额评估时,进一步下调了威博精密未来年度营业收入和
           净利润预期,预测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历史年度                                                 预测期
  项目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106,051.9
营业收入    105,284.65   116,151.28                    133,964.56   160,849.74   184,572.79   206,998.15    221,451.29
                                                8
 净利润      20,608.93   22,989.90    10,544.44         17,462.46    25,962.06    33,067.97    39,429.30     42,601.34
 净利率        19.57%       19.79%       9.94%            13.04%       16.14%       17.92%       19.05%        19.24%

               根据公司 2018 年末对威博精密相关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聘请金证通评估公
           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金证通评报字[2019]第 0074 号),威博精密资产
           组可收回金额为 265,021.29 万元,故 2018 年末,公司对威博精密资产组计提了
           商誉减值,商誉减值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93
                                        项目                                             威博精密
                           商誉账面金额                             A                          279,144.92
                         商誉减值准备余额                           B                           11,862.61
                           商誉账面价值                          C=A-B                         267,282.32
                         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D                           72,927.96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                       E=C+D                         340,210.28
                         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F                          265,021.29
                           商誉减值损失                           G=E-F                         75,188.99

             因此,公司于 2018 年对威博精密资产组计提了 75,188.99 万元商誉减值准备。

             (3)2019 年末,威博精密收入利润预测及其商誉减值计提过程

             2019 年,威博精密实际营业收入未达到预期,且净利润出现亏损。随着 5G
         手机的逐步投产,手机外观的去金属化趋势更加鲜明,威博精密金属件产品销量
         出现下滑,拉低了威博精密 2019 年度的营业收入。威博精密新开发的智能手机
         3D 热压复合板材后盖产品处于良率提升市场成长阶段,虽产品前景较好,但是
         由于前期试产成本、市场开拓成本增加,订单增长和产品良率都处于爬坡阶段,
         造成当期效益未达预期。

             公司预计威博精密产品中,3D 热压复合板材后盖产品未来能实现增长,而
         金属件产品市场需求反弹的可能性较小。综上,公司预计 2020 年威博精密销售
         收入仅能小幅增长;以后年度随着经济恢复,收入规模预计能够实现逐步增长。
         2019 年末,进行可收回金额评估时,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变化,
         较 2018 年末大幅下调了未来年度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预期,具体评估预测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历史年度                                           预测期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营业收入    116,151.28    106,051.98   92,971.75   94,370.35   103,477.48   111,284.22 117,343.44     120,979.94
 净利润     22,989.90      10,544.44   -2,302.58    7,054.06     9,303.69    11,300.45    12,463.92    12,752.14

 净利率        19.79%         9.94%      -2.48%       7.47%        8.99%       10.15%       10.62%       10.54%




                                                       94
    根据公司 2019 年末对威博精密相关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聘请金证通评估公
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金证通评报字[2020]第 0080 号),威博精密资产
组可收回金额为 85,000.00 万元,故 2019 年末,公司对威博精密资产组进一步计
提了商誉减值,商誉减值计算过程如下:

    2019 年末,威博精密商誉减值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威博精密
                 商誉账面金额                   A               279,144.92
             商誉减值准备余额                   B                87,051.60
                 商誉账面价值                 C=A-B             192,093.32
             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D                77,324.19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            E=C+D              269,417.52
             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F                85,000.00
                 商誉减值损失                 G=E-F             184,417.52

    因此,公司于 2019 年末对威博精密资产组计提了 184,417.52 万元商誉减值
准备。

    综上,报告期内,威博精密实际业绩不及预期,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逐年下降,
公司管理层在各年末均根据当时掌握的在手订单情况、客户情况、市场环境和对
未来销售情况的预测,下调了对威博精密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预期,同时聘请了
具有证券期货资质的评估事务所,对威博精密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并
根据评估结果,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资产组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
商誉减值测试方法合理,选取参数及现金流估计具备合理性,商誉减值准备的计
提具备合理性。

    2、威斯东山

    根据公司收购威斯东山时聘的请金证通评估公司出具的《苏州安洁科技股份
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苏州威斯东山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
产评估报告》(金证通评报字[2018]第 0055 号),2018 年末、2019 年末对威斯
东山相关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聘请金证通评估公司分别出具了金证通评报字
[2019]第 0073 号、金证通评报字[2020]第 0077 号《资产评估报告》,公司收购

                                    95
评估时及 2018、2019 年末对威斯东山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时均采用收益法进行
了估值。

     具体参数及与收购评估时采用的参数比较如下:

  参数            取值依据                  收购时             2018 年末               2019 年末
无风险
             10 年国债到期收益
利率 Rf                                     3.62%                3.23%                  3.14%
                    率
的确定
权益的
             参考电子零部件制造
系统性
             /磁性材料行业的可
风险系                                 1.004-0.956            0.921-0.879                1.147
             比上市公司平均β 值
数 β 的确
                 及资本结构
    定
市场风
                采用估值专家
险溢价
              Aswath Damodaran              6.02%                6.99%                  5.97%
MRP 的
                   的方法
  确定
 折现率               -               13.1%-13.4%            12.2%-12.4%                12.7%
                                                                         2020-2024 年
                                    2018-2022 年分别 2019-2023 年分别为    分别为:
 预测期                               为 330.91%、   54.43%、29.79%、     15.08%、
             根据公司管理层预计
 增长率                             20.66%、10.12%、 19.04%、6.28%、      50.00%、
                                     6.09%、2.84%          1.93%          25.00%、
                                                                        23.33%、8.11%

     由上表可见,公司收购评估时及 2018、2019 年末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的参
数取值方法和取值依据基本上保持了一贯性。折现率存在差异的原因主要是估值
时点的所依据的市场基础数据发生变动所致。

     威斯东山收购时预测与 2018-2019 年商誉减值测试时预测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点          项目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收入     20,530.42        24,772.93     27,280.26    28,940.46       29,761.18
    收购时
                   净利润        5,592.07      4,999.38      5,938.72       6,786.43      7,118.63
                    收入                -     16,472.93     21,380.61    25,451.36       27,049.47
 2018 年年末
                   净利润               -      3,522.76      5,413.96       6,859.08      7,053.36
                    收入                -               -    8,000.00    12,000.00       15,000.00
 2019 年年末
                   净利润               -               -     -773.86        202.97       1,090.53


                                                96
    预测差异较大主要是由于随着 2017 年 9 月苹果 iPhone 8 系列手机的发布,
市场预计 2018 年是智能手机无线充电功能大规模普及的一年,行业处于快速发
展阶段且预期威斯东山能够获取到大客户的订单,故在收购时点,管理层预测威
斯东山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将较快增长。

    而收购后,2018 年实际经营中,一方面,无线充电市场增速不及预期,另
一方面大客户订单的获取也未达到预期;2019 年威斯东山实际收入和净利润较
2018 年有所下滑,且出现亏损,面对市场需求的快速变化,公司在原有镍锌铁
氧体类产品的基础上,积极导入新产品的研发、生产,但在产品换代过渡期投入
增大,固定成本较高,新旧产品业绩贡献不及预期等原因使得公司未能达到经营
目标。管理层根据实际变化的情况逐年下调了对未来收入和净利润的预期,致使
用收益法折现得到的评估值不断降低。因此,管理层在不同时点时的预测与无线
充电用磁性材料行业趋势基本吻合,并考虑了企业的实际变化,总体上是合理的。

    (1)2018 年末,威斯东山收入利润预测及其商誉减值计提过程

    2018 年,威斯东山主要产品为铁氧体类磁性材料,其收入预测主要考虑了
历史年度收入增长情况,并结合 IDC 预测的未来苹果公司全球手机出货量、威
斯东山产品为苹果手机配套的金额来预计未来营业收入。预计未来年度随着收入
规模的扩大和市场竞争的加剧,收入增速将逐步放缓。因此,2018 年末,进行
可收回金额评估时,管理层较收购时评估预测的未来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进行
了一定幅度的下调,具体评估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历史年度                                   预测期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营业收入    4,768.35   10,666.77   16,472.93   21,380.61   25,451.36   27,049.47   27,571.97

 净利润    -1,526.37    2,899.02    3,522.76    5,413.96    6,859.08    7,053.36    6,717.73

 净利率     -32.01%      27.18%      21.39%      25.32%      26.95%      26.08%      24.36%
注:2018 年净利润采用剔除掉管理费用中股权激励款后的数据。

    根据公司 2018 年末对威斯东山相关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聘请金证通评估公
司出具的金证通评报字[2019]第 0073 号《资产评估报告》,威斯东山资产组可




                                          97
         收回金额为 48,300.00 万元,故 2018 年末,公司对威斯东山资产组计提了商誉减
         值,商誉减值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威斯东山
                           商誉账面金额                          A                          34,220.38
                         商誉减值准备余额                        B                                 0.00
                           商誉账面价值                       C=A-B                         34,220.38
                         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D                          17,301.27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                    E=C+D                         51,521.65
                         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F                          48,300.00
                           商誉减值损失                        G=E-F                            3,221.65



             因此,公司于 2018 年对威斯东山资产组计提了 3,221.65 万元商誉减值准备。

             (2)2019 年末,威斯东山收入利润预测及其商誉减值计提过程

             威斯东山 2019 年收入和净利润较 2018 年大幅下滑,且出现亏损。面对市场
         需求的快速变化,威斯东山在原有镍锌铁氧体类产品的基础上,积极导入纳米晶、
         微波铁氧体、锰锌铁氧体磁性材料的研发、生产。根据威斯东山与客户及潜在客
         户进行合作研发的进度及对智能终端行业未来发展的判断,管理层预计 2021 年
         开始威斯东山收入将有所增长,但由于在产品换代过渡期投入增大,固定成本较
         高,使得管理层预计 2020 年收入虽有一定增幅,但净利润预计仍为亏损状态。
         以后年度随着行业回暖、新产品销售规模扩大后,预计未来收入将保持一定增长,
         净利润将得到一定改善,但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收入增速将逐步放缓。2019
         年末,进行可收回金额评估时,公司管理层对威斯东山的收入和净利润情况具体
         评估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历史年度                                        预测期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营业收入      4,768.35    10,666.77    6,951.63   8,000.00   12,000.00   15,000.00    18,500.00     20,000.00

 净利润      -1,526.37      2,899.02    -671.47    -773.86     202.97     1,090.53     1,903.95       2,282.13

 净利率       -32.01%       27.18%      -9.66%     -9.67%       1.69%       7.27%       10.29%        11.41%
         注:2018 年净利润采用剔除掉管理费用中股权激励款后的数据。

                                                     98
      根据公司 2019 年末对威斯东山相关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聘请金证通评估公
 司出具的金证通评报字[2020]第 0077 号《资产评估报告》,威斯东山资产组可
 收回金额为 10,050.00 万元,故 2019 年末,公司对威斯东山资产组计提了商誉减
 值,商誉减值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威斯东山
                   商誉账面金额                          A                   34,220.38
                 商誉减值准备余额                        B                    3,221.65
                   商誉账面价值                       C=A-B                  30,998.73
                 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D                   10,216.61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                 E=C+D                  41,215.34
                 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F                   10,050.00
                   商誉减值损失                        G=E-F                 30,998.73

      因此,公司于 2019 年末对威斯东山资产组计提了 30,998.73 万元商誉减值准
 备,计提后威斯东山相关商誉净值为 0。

      综上,报告期内,威斯东山实际业绩不及预期,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逐年下降,
 公司管理层在各年末均根据当时掌握的在手订单情况、客户情况、市场环境和对
 未来销售情况的预测,下调了对威斯东山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预期,并聘请了具
 有证券期货资质的评估事务所,对威斯东山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并根
 据评估结果,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资产组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
 商誉减值测试方法合理,选取参数及现金流估计具备合理性,商誉减值准备的计
 提具备合理性。

      3、广得利电子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18 年末对广得利电子计提了减值准备时均采用收益法
 进行了估值。

      具体参数如下:

         参数                         取值依据                     2018 年末
 无风险利率 Rf 的确定          10 年国债到期收益率                   3.23%
权益的系统性风险系数 β   参考电子制造行业的可比上市公司 2019 年和 2020 年为 0.986、以


                                          99
           的确定                      平均 β 值及资本结构计算                         后年度为 0.98
                                 采用估值专家 Aswath Damodaran
市场风险溢价 MRP 的确定                                                                    6.99%
                                             的方法
           折现率                                   -                                      12.10%
                                                                               2019-2023 年分别为-6.19%、
     预测期增长率                        根据公司管理层预计
                                                                              4.82%、9.65%、7.75%、4.85%

      广得利电子的主要产品为自产模切产品、自产胶带产品等,2018 年末,公
  司管理层综合考虑了在手订单、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预计 2019 年度收入
  不及 2018 年度,以后年度随着行业回暖、市场规模扩大后,管理层预计广得利
  电子未来年度收入有一定的增长,但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增速会逐步放缓。具体
  营业收入、净利润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历史年度                                           预测期
   项目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营业收入       2,116.70     2,438.56    3,025.71       2,838.49   2,975.24   3,262.42    3,515.14   3,685.72

  净利润            99.84      163.11     -191.41        153.49     153.21      151.17     158.05       152.43
  净利率            4.72%      6.69%      -6.33%          5.41%      5.15%      4.63%       4.50%       4.14%
      注:由于收购后,广得利电子将部分资产卖给母公司重庆安洁,为了对含商誉的广得利
  电子资产组进行评估确认其可收回金额,2016-2018 年经营数据为根据固定资产占比调整的
  模拟报表中经营数据。

      公司收购广得利电子时根据经审计的净资产、净利润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
  定收购价格,未进行评估。

      根据公司 2018 年末对广得利电子相关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聘请金证通评估
  公司出具的金证通评报字[2019]第 0070 号《资产评估报告》,广得利电子资产
  组可收回金额为 30.00 万元,故 2018 年末,公司对广得利电子资产组全额计提
  了商誉减值,计提后广得利电子相关商誉净值为 0,商誉减值计提过程如下:




                                       项目                                               广得利电子
                       商誉账面金额                                      A                           899.66
                     商誉减值准备余额                                    B                               0.00
                       商誉账面价值                                   C=A-B                          899.66
                     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D                              46.16

                                                    100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                  E=C+D                     945.82
                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F                          30.00
                  商誉减值损失                         G=E-F                     899.66

    4、新星控股

    2014 年收购新星控股时,公司、交易对方和标的公司均未对新星控股 2017
年-2020 年的合并营业收入、净利润进行预测。公司聘请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
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新星控股(新加坡)有
限公司 100%股权项目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4】第 1240 号)中也未体
现对新星控股 2017 年-2020 年的合并营业收入、净利润的预测数。

    收购后,新星控股经营情况较好,公司管理层根据会计准则要求,于每年年
末对新星控股资产组进行了商誉减值测试。2017-2019 年末,公司对新星控股资
产组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采用了收益法对可收回金额进行测算,由于可收回金额
大于含商誉的新星控股资产组的账面价值,故均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具体参数
如下:

     参数               取值依据         2017 年末        2018 年末       2019 年末
    折现率                 注              13.0%             13.0%          13.0%
                                                         2019-2023 年
                                        2018-2022 年
                                                             分别为
                                           分别为                       2020-2024 年分
                                                          -11.82%、
 预测营业收入                            -10.34%、                       别为 4.71%、
                   根据公司管理层预计                     -2.87%、
   增长率                                 -1.21%、                      3.00%、3.00%、
                                                          -0.66%、
                                          -0.16%、                      3.00%、3.00%、
                                                             2.99%、
                                        0.63%、1.04%、
                                                           3.26%、
    注:由于折现率计算较为专业,各年末公司管理层结合市场利率情况、同时向专业机构
进行咨询后确定。

    由上表可见, 2017-2019 年末对新星控股资产组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的折现
率取值保持了一贯性,预测期营业收入增长率也具有谨慎性。

    (1)2017 年末,新星控股收入利润预测及其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2017 年末,公司管理层在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情况、行业发展趋势以及新星
控股自身历史年度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对新星控股未来发展进行预测。具体来说,



                                        101
           2017 年末公司在依据在手订单、新星控股自身历史年度收入情况等对新星控股
           2018-2022 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进行了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历史年度                                                   预测期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营业收入        71,473.21      79,871.07     90,930.23       81,532.24    80,541.90     80,410.43    80,920.64        81,759.48

   净利润          5,499.61     12,339.15      14,814.34       10,092.65    11,891.63     11,531.39    12,201.57        12,246.23

   净利率            7.69%         15.45%        16.29%          12.38%       14.76%          14.34%     15.08%           14.98%

                  由上表可见,2017 年末管理层对新星控股 2018 年-2022 年营业收入和净利
           润的预测均低于 2017 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具有谨慎性。

                  根据测算过程,新星控股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 97,326.28 万元,大于包含商
           誉资产组账面价值,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商誉减值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新星控股
           商誉账面余额                                                                  A               19,477.46
           商誉减值准备余额                                                              B                       0.00
           商誉账面价值                                                                 C=A-B            19,477.46
           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D               57,644.08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E=C+D             77,121.54
           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F              97,326.28
           商誉减值损失(大于 0 时,以账面价值为上限)                                  G=E-F                       -

                  (2)2018 年末,新星控股收入利润预测及其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2018 年,新星控股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均较 2017 年有所提升,公司管理层
           于 2018 年末进行可收回金额评估时,依据在手订单、市场情况、新星控股自身
           历史年度收入情况等对新星控股未来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进行了预测,具体如
           下:

                                                                                                       单位:万元
                            历史年度                                                     预测期
  项目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营业收入     79,871.07        90,930.23    104,620.84         92,259.64    89,614.51     89,024.52     91,687.44        94,674.03


                                                                102
净利润      12,339.15     14,814.34     21,739.81     17,639.99     16,210.06     15,476.03       16,201.02       16,981.02
净利率        15.45%        16.29%        20.78%         19.12%       18.09%        17.38%          17.67%          17.94%

              由上表可见,2018 年末管理层对新星控股 2019 年-2023 年营业收入和净利
          润的预测均低于 2018 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具有谨慎性。

              根据测算过程,新星控股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 133,174.98 万元,大于包含商
          誉资产组账面价值,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商誉减值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新星控股
                            商誉账面金额                              A                             19,477.46
                          商誉减值准备余额                            B                                       -
                            商誉账面价值                           C=A-B                            19,477.46
                          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D                             58,954.29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                       E=C+D                            78,431.76
                          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F                           133,174.98
                            商誉减值损失                            G=E-F                                     -

              (3)2019 年末,新星控股收入利润预测及其商誉减值测算过程

              2019 年末,公司依据在手订单、市场情况、新星控股自身历史年度收入情
          况对新星控股 2020-2024 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进行了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历史年度                                              预测期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营业收入     90,930.23    104,620.84    86,853.68   90,940.24    93,668.45     96,478.50     99,372.85   102,354.04
  净利润      14,814.34     21,739.81     9,187.15   14,424.13    14,856.85     15,302.56     15,761.63    16,234.48
  净利率        16.29%        20.78%       10.58%      15.86%       15.86%        15.86%        15.86%        15.86%

              公司对新星控股 2020-2024 年营业收入的预测,是结合了在手订单情况和根
          据研发的新产品量产、交付的进程和毛利率情况作出,预计未来五年新星控股收
          入稳定增长,净利润率水平预测较 2019 年有所增长,但仍低于 2017 年、2018
          年水平,具有合理性。




                                                         103
       根据测算过程,新星控股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 105,278.13 万元,大于含商誉
资产组账面值,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则。商誉减值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新星控股
                  商誉账面金额                          A                   19,477.46
                商誉减值准备余额                         B                          -
                  商誉账面价值                        C=A-B                 19,477.46
                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D                   59,410.18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                  E=C+D                 78,887.64
                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F                 105,278.13
                  商誉减值损失                        G=E-F                         -

       综上,报告期内,新星控股经营状况较好。公司管理层在各年末均根据当时
掌握的在手订单情况、客户情况、市场环境等实际情况做出预测,并根据准则要
求,对新星控股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测算,并将可收回金额结果与包含商誉
资产组账面值进行比较以确定是否减值。公司对新星控股资产组进行商誉减值测
试的方法合理,选取参数及现金流估计合理,相关商誉未计提减值的结果具备合
理性。

       5、达昊电子

       公司收购达昊电子时聘请了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达昊电子的 100%
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中水致远评报字【2019】第 020355 号资产评估报
告。收购后,达昊电子经营情况符合收购时预期,公司根据会计准则要求,于年
末对相关商誉情况进行了减值测试。该收购时评估与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均
采用了收益法进行测算,由于 2019 年末管理层经测算后的可收回金额大于含商
誉的达昊电子资产组的账面价值,故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2019 年末商誉减值测试采用的具体参数与收购评估时采用的参数比较如
下:

         参数              取值依据                收购时          2019 年末
 无风险利率 Rf 的确   五年期以上的国债到
                                                   3.43%               -
         定             期收益率的平均值
 权益的系统性风险     参考同行业的可比上     2019 年为 1.039,以       -

                                       104
             系数 β 的确定      市公司平均β 值及资               后年为 1.020
                                       本结构
           市场风险溢价 MRP      采用估值专家 Aswath
                                                                       6.94%                    -
                 的确定            Damodaran 的方法
                                                                 2019 年 14.54%、以
                折现率                       -                                            13.0%
                                                                    后年 14.33%
                                                                 2020-2024 年分别为 2020-2024 年分别为
           预测营业收入增长
                                 根据公司管理层预计              24%、15.8%、10%、 20%、15%、10%、7%、
                 率
                                                                     7%、5%、             5%、

              由于折现率计算较为专业,2019 年末公司管理层结合市场利率情况、同行
         业公司折现率区间,同时向专业机构进行咨询后确定。2019 年末与收购时相比,
         无论是国债收益率还是市场风险溢价均呈现不同程度下降,13%的折现率已能符
         合 2019 年末时点投资者所要追求的回报率。另外,通过横向比较,公司管理层
         认为 13%的折现率也较为合理。因此,公司管理层在进行 2019 年末商誉减值测
         试时均采用了 13%的折现率。

              达昊电子收购时与 2019 年商誉减值测试时预测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时点            项目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6-12 月
               营业收入           778.40           1,654.66        1,916.09       2,107.70    2,255.24       2,368.00
收购时预计
                净利润            144.55            250.15           302.61        337.35      359.09         377.93
               营业收入                  -         1,966.06        2,260.97       2,487.07    2,661.16       2,794.22
 2019 年
 年末预计       净利润                   -          213.67          261.12         303.68      342.29         370.93

              由上表可见,2019 年末,管理层根据达昊电子的实际经营和在手订单情况
         对未来五年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作出的预期,与收购时相比,差异较小。

              2019 年末公司在依据在手订单、公司自身历史年度收入增长情况、以后年
         度销售规模的扩大的情况对 2020-2024 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进行了预测,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历史年度                                                预测期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营业收入         99.54        711.16     1,638.39     1,966.06       2,260.97     2,487.07   2,661.16    2,794.22



                                                           105
净利润      17.40       89.72   178.52   213.67   261.12     303.68    342.29        370.93
净利率    17.48%      12.62%    10.90%   10.87%   11.55%     12.21%    12.86%        13.27%

         根据测算过程,达昊电子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 1,500.00 万元,大于含商誉资
     产组账面值,故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商誉减值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达昊电子
                      商誉账面金额                     A                        535.12
                    商誉减值准备余额                   B                          0.00
                      商誉账面价值                   C=A-B                      535.12
                    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D                        712.78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              E=C+D                  1,247.91
                    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F                   1,500.00
                      商誉减值损失                   G=E-F                        0.00

     2019 年收购达昊电子以后,达昊电子 2019 年 6-12 月实际营业收入 1,082.39 万元、
     净利润 156.77 万元,均超过了收购评估时预测的营业收入 778.40 万元、预测的
     净利润 144.55 万元;且达昊电子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稳步增长。公司管理层在 2019
     年末根据掌握的在手订单情况、历史经营情况对未来进行预测,并根据会计准则
     要求,对达昊电子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测算,并将可收回金额结果与包含商
     誉资产组账面值比较以确定是否减值,商誉减值测试方法合理,选取参数及现金
     流估计合理,商誉未计提减值的结果具备合理性。

          综上,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了商誉减值测试,相关假
     设、参数取值合理、依据充分,报告期发行人对账面商誉计提减值准备合计
     306,589.16 万元,占商誉原值的 91.72%,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三、2018 年、2019 年大额计提商誉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计提的时点是否
     恰当、计提的金额是否充分,公司历年商誉减值测试和减值计提政策是否一
     致,是否存在进一步商誉减值迹象

         (一)2018 年、2019 年大额计提商誉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计提的时点是
     否恰当、计提的金额是否充分



                                          106
    2018、2019 年计提商誉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计提时点的恰当性及金额的
充分性请详见本反馈问题之“二、报告期内商誉减值的具体情况,商誉减值测试
的具体方法、参数,与收购评估时采用的主要假设的比较情况”的回复。

    报告期发行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和《会计监管
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等相关规定对报告期各期末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发行人聘请了金证通评估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专项评估,并分别出具了金证通
评报字[2019]第 0070 号、金证通评报字[2019]第 0073 号、金证通评报字[2019]
第 0074 号、金证通评报字[2020]第 0077 号、金证通评报字[2020]第 0080 号评估
报告,对广得利电子、威斯东山、威博精密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并根据评
估结果,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资产组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

    发行人商誉减值测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充
分、合理,计提的时点恰当、计提的金额充分。

    (二)公司历年商誉减值测试和减值计提政策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进一步
商誉减值迹象

    根据本题“二、报告期内商誉减值的具体情况,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方法、
参数”的回复,公司历年商誉减值测试和减值计提均主要采用收益法进行估计,
各年度政策保持一致。

    截至 2019 年末,公司商誉账面原值、减值准备及商誉净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商誉账面原值             商誉减值准备       商誉净值
   新星控股               19,477.46                        -        19,477.46
  广得利电子                 899.66                   899.66                   -
   威博精密              279,144.92               271,469.11         7,675.81
   威斯东山               34,220.38                34,220.38                   -
   达昊电子                  535.12                        -              535.12
     合计                334,277.54               306,589.16        27,688.40

    截至 2019 年 12 月末,公司商誉净值已经处于低位,共计 27,688.40 万元。
目前相关资产组情况与 2019 年年报计提商誉减值时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存


                                      107
在进一步减值迹象。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定期对商誉是否存在减值
迹象进行判定,如果判定出现进一步商誉减值迹象时,公司将按照一贯的会计政
策,并且聘请具备证券期货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
以确定具体的商誉减值金额。

    发行人于目前时点合并报表层面的商誉金额不大,占商誉原值比例很低,仅
为 8.28%,占发行人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总资产的比例为 4.00%、净资产的比例为
4.87%、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8.83%,均处于较低水平,即使存在进一步减值,也
不会对发行人未来的业绩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及补偿事项的履行情况

    (一)威博精密业绩承诺及补偿的主要约定

    根据安洁科技与威博精密原股东吴桂冠、吴镇波、练厚桂、柯杏茶、黄庆生
(以下简称“交易对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利润补偿协
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依据协议约定,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和利润补偿期
为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承诺威博精密利润承诺期间实现的净利润承诺
数总额不低于 128,000.00 万元,其中: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实现的净利润
承诺数分别不低于 33,000.00 万元、42,000.00 万元、53,000.00 万元。“净利润承
诺数”中的净利润,均指威博精密合并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利润承诺期间的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安洁科技聘请具有
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对威博精密净利润承诺数的实现情况出具专项审
核报告,以专项审核报告披露的威博精密合并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实际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方将按照双方签署的协议的约定
进行补偿,若利润承诺期间威博精密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数低于净利润承诺数,
则交易对方须就不足部分以股份形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如股份不足以补偿
的,应以现金方式补偿上市公司。

    补偿股份数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当年应补偿金额=(威博精密截至当年期末累计净利润承诺数-威博精密截
至当年期末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利润承诺期间威博精密的净利润承诺数
总额×本次交易对价总额-累积已补偿金额。

                                    108
    当年应补偿股份总数=当年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
行股份的价格;以上股份数计算结果如有小数,则四舍五入取整。

    交易对方每一方应补偿股份数为:当年应补偿股份总数×内部分担比例。

    如果交易对方所持股份不足以补偿上述当年应补偿金额的,则交易对方应以
现金补足差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年应补偿现金金额=(威博精密截至当年期末累计净利润承诺数-威博精
密截至当年期末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利润承诺期间威博精密的净利润承
诺数总额×本次交易对价总额-交易对方累计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交易中上市
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价格-交易对方累计已补偿现金金额。

    在逐年计算补偿测算期间交易对方应补偿股份或现金时,按照上述公式计算
的当年应补偿股份或现金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或现金不冲回。
上市公司若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交易对方
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总数按照监管机构的规则作相应调整,利润补偿股份数
量也随之进行调整。若安洁科技在本次交易的利润承诺期间实施现金分红的,现
金分红部分交易对方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调整后的每股已分
配现金股利×当年应补偿股份总数(调整后)。

    (二)威博精密业绩补偿事项的履行情况

    1、2017 年业绩承诺实现及补偿事项的履行情况

    根据公证天业出具的《惠州威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2017 年业绩承诺实现情
况专项审核报告》(苏公 W[2018]E1153 号),威博精密 2017 年实现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2,759.92 万元,未能达到 2017 年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33,000.00 万元的业绩承诺,达成率为 68.97%。按照以
上协议约定,并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经于 2018 年 6 月
回购并注销交易对方应补偿的股份数共计 13,634,191 股,因此,交易对方关于威
博精密 2017 年的业绩承诺补偿已全部完成。

    2、2018 年业绩承诺实现及补偿事项履行情况




                                   109
    根据公证天业出具的《关于惠州威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业绩承诺实
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苏公 W[2019]E1105 号),2018 年威博精密实现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8,589.67 万元,未能达到 2018
年净利润 42,000.00 万元的业绩承诺,达成率为 20.45%,经公司 2019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19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于 2019 年 5 月回购并注销交易对方应补偿的
股份数 44,484,310 股,因此,交易对方关于威博精密 2018 年的业绩承诺补偿已
全部完成。

    3、2019 年威博精密业绩承诺及补偿事项的履行情况

    根据公证天业出具的《关于惠州威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2019 年业绩承诺实
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苏公 W[2020]E1150 号),2019 年威博精密实现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43.15 万元,未能达到 2019 年
净利润 53,000.00 万元的业绩承诺,达成率为-1.59%,根据协议约定,并经公司
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业绩补偿方 2019 年应 补偿股份合计数为
61,179,745 股,应补偿现金金额为 20,967.26 万元。

    五名交易对方中吴桂冠、柯杏茶、黄庆生、吴镇波已分别签署了同意威博精
密 2019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股份补偿和现金补偿的书面承诺函,公司已分
别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6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了前述交易对方补偿股份 53,911,591 股的回购注销手续。综上,交易对方吴
桂冠、柯杏茶、黄庆生、吴镇波因安洁科技并购威博精密取得的所有股份对价均
已由上市公司回购注销完毕。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取得交易对方练厚桂关于同意威博精密 2019 年度未完
成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及现金补偿方案的承诺函。对于练厚桂本次 7,268,154 股
应补偿未补偿的股份,2,490.91 万元未补偿现金及应返还未返还的 145.36 万元现
金分红款,发行人承诺将积极追偿。因练厚桂未如期履行业绩补偿义务,考虑到
违约风险,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向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
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要诉求是被告练厚桂向公司履行业绩补偿 7,268,154 股、
2,490.91 万元未补偿现金及应返还未返还的 145.36 万元现金分红款。江西省宜春


                                   110
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就本案正式立案,2020 年 7 月 17 日,该案已经第一次开庭,
尚未判决。

    2020 年 4 月 28 日,练厚桂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安洁科技、
威博精密向其支付股权转让款 2,236.75 万元,请求安洁科技向其支付违约金
4,039.20 万元。该案目前处于被法院受理但尚未开庭的状态。

    (三)威斯东山业绩承诺及补偿的主要约定

    根据公司与威斯东山原股东重庆威思泰、东山精密、吴荻、福欧克斯签署了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福欧克斯需在收到其交易对价后的三十个工
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对价从二级市场购买安洁科技股票,并按照协议约定对
购买的安洁科技股票全部进行锁定。2018 年 7 月 23 日公司按照与威斯东山原股
东签署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公司支付福欧克斯交易款 4,318.51
万元,福欧克斯收到 4,318.51 万元交易价款后买入安洁股份 5,282,000 股。

    根据公司与福欧克斯签订了《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利润补偿协议》,约定:
“双方同意,若利润承诺期间威斯东山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福欧克斯净利润
承诺数,则福欧克斯按照协议约定在威斯东山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日起三
十个工作日内将相应股份卖出所得资金支付给安洁科技。

    利润承诺期间内,福欧克斯当年应卖出安洁科技股票并将所得资金全部支付
给安洁科技的股份数依照下述公式计算:福欧克斯当年应卖出后将所得资金全部
支付给安洁科技的股份数=(威斯东山当期承诺净利润数额-威斯东山当期实现
净利润数额)÷业绩承诺年度内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总和(16,500 万元)×管理
层持股平台用收到的全部交易对价购买的安洁科技股份数。

    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当年应卖出的补偿股份数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如果当
年应卖出的补偿股份数大于福欧克斯实际持有的股份数,福欧克斯应以差异数额
的股票市值进行现金补偿,股票市值计算所依据的股票价格为威斯东山年度《专
项审核报告》出具日安洁科技的收盘价。




                                   111
    福欧克斯所赔偿的现金上限不超过其出售解锁后的安洁科技股份所获得的
现金;福欧克斯所赔偿的股份上限不超过其以本次收到的全部交易对价所购买的
安洁科技股份数。

    在本次交易完成至补偿日期间,若安洁科技发生送股、转股等除权事项,则
福欧克斯用收到的全部交易对价购买的安洁科技股份数应进行除权处理,补偿数
量应据此作相应调整,使得计算公式中福欧克斯用收到的全部交易对价购买的安
洁科技股份数为假设其从购买期初即存在并依次除权到补偿计算时点的股份数。

    自《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利润补偿协议》签署之日起至补偿实施日,若安洁
科技实施现金分红的,则福欧克斯按前款补偿股份数计算原则确定当期应补偿股
份在上述期间累计获得的分红收益,应随卖出补偿股份所得资金返还给安洁科
技。”

    (四)威斯东山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履行情况

    1、2018 年威斯东山业绩承诺及补偿事项的履行情况

    根据公证天业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苏州威斯东山电子技术有
限公司 2018 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苏公 W[2019]E1105 号)
和公司与福欧克斯签订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利润补偿协议》的约定,2018
年威斯东山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 2,380.61 万元,未能达到 2018 年
净利润 5,000.00 万元的业绩承诺,达成率为 47.61%。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威斯东山电子技术有
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由于 2018 年威斯东山经营
业绩未达到业绩承诺,福欧克斯于 2019 年 6 月 18 日向安洁科技支付卖出持有公
司 838,521 股所得资金 1,092.19 万元业绩补偿款。2019 年 8 月 2 日公司按照与
威斯东山原股东签署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公司支付福欧克斯交
易款 1,276.72 万元,福欧克斯收到 1,276.72 万元交易价款后买入安洁股份 925,700
股。由于 2018 年威斯东山经营业绩未达到业绩承诺,福欧克斯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向安洁科技支付卖出持有公司 147,379 股所得资金 201.71 万元业绩补偿款。
因此,业绩承诺方关于威斯东山 2018 年的业绩承诺补偿已全部完成。

    2、2019 年威斯东山业绩承诺及补偿事项的履行情况

                                    112
    根据公证天业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出具的《关于苏州威斯东山电子技术有限
公司 2019 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苏公 W[2020]E1151 号),
按照公司与福欧克斯签订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利润补偿协议》,2019 年度
威斯东山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10,854,787.98 元,较业绩承诺方
2019 年业绩承诺数 5,500.00 万元少 65,854,787.98 元,业绩承诺未完成。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威斯东
山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2020 年 4 月 24
日,业绩补偿义务人福欧克斯完成向安洁科技支付 2019 年度威斯东山未达业绩
承诺卖出安洁科技股票所得现金补偿 4,879.93 万元。因此,业绩承诺方关于威斯
东山 2019 年的业绩承诺补偿已全部完成。

    五、中介机构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执行了下列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收购子公司等商誉形成的公告、相关收购协议和收购时的评
估报告,并访谈相关人员,了解商誉形成过程,并复核商誉计算过程。

    2、获取并查阅商誉减值测试专项评估报告、评估说明等,评价了由管理层
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客观性、经验和资质,复核了管理层商誉减值测
试工作底稿、会计师审计相关工作底稿,验证商誉减值测试模型的计算准确性,
了解商誉减值测试的方案、假设、分析相关参数、预测的合理性等。

    3、取得被收购公司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将其与商誉减值测试所依据的同
期预测数据进行比较,并了解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运营情况。

    4、对发行人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相关标的公司报告期和目前经营情况,
了解商誉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合理、是否存在商誉进一步减值的迹象。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13
       1、报告期内发行人商誉的形成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受宏观经济、下游行
业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变化、新产品市场开拓、订单获取未达预期等因素影响,
使得威博精密、威斯东山、广得利电子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未达预期规模,预测情
况与实际经营存在差异,差异的原因真实、合理。

       2、报告期发行人商誉减值测试的方法和过程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关
键参数取值具有谨慎性且依据充分,相应的商誉减值准备计提的原因合理,计提
的时点恰当、计提的金额充分;相关标的公司历年商誉减值测试和减值计提政策
一致。

       3、发行人目前不存在商誉进一步减值的迹象,且于目前时点合并报表层面
的商誉金额不大,占商誉原值比例很低,占发行人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总资产、净
资产和营业收入的比例相比也较低,即使存在进一步减值,也不会对发行人持续
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4、发行已对威博精密和威斯东山业绩承诺及补偿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披露。

       问题 10:申请人本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用于“智能终端零组件扩产
项目”、“新能源汽车及信息存储设备零组件扩产项目”、“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请申请人:(1)披露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
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
用募集资金投入;(2)披露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及前次募投项目的联
系与区别,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可行性,公司在技术、人员
和客户资源等方面是否具备明确的实施基础,结合现有产能利用率、产销率、
在手订单等说明并披露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3)披露效益测算的过程及谨慎
性。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14
      一、披露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
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14.89 亿元,其中用于资本性支出的
金额为 10.50 亿元,占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的 70.52%;非资本性支出的金额为
4.39 亿元,占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的 29.48%。各募投项目金额均未超过实际募
集资金需求量,相关测算依据及结果具有合理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
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智能终端零组件扩产项目                            43,800.00                    40,000.00
新能源汽车及信息存储设备
                                                  61,800.00                    40,000.00
零组件扩产项目
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5,000.00                    25,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43,900.00                    43,900.00
           合计                                  174,500.00                   148,900.00

      (一)智能终端零组件扩产项目

      1、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资本性支出及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智能终端零组件扩产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资本性支出及募集资金投
入情况如下:

序                                                       是否属于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占比
号                                                         本性支出         (万元)
一       建设工程              19,892.00        45.42%        是               19,892.00
1.1   其中:土建工程           14,400.00        32.88%        是               14,400.00
1.2      装修工程               4,800.00        10.96%        是                4,800.00
1.3      安装工程                692.00          1.58%        是                  692.00
二       设备购置              20,108.00        45.91%        是               20,108.00
三     铺底流动资金             3,800.00        8.68%         否                         -

        合计                   43,800.00 100.00%              -                40,000.00




                                          115
      智能终端零组件扩产项目投资总额为 43,800.00 万元,其中土建工程、装修
工程、安装工程和设备购置为资本性支出,合计 40,000.00 万元,拟投入募资资
金 40,000.00 万元,全部用于该项目的资本性支出。

      此外,本项目的铺底流动资金均不属于资本性支出,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2、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本项目投资数额测算的依据主要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建设部联合颁发的《建
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布的关于投资的政策及法规以
及发行人日常经营相关资料等。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1)土建工程

      本项目无需购置新的土地,利用公司现有土地(不动产权证编号:苏(2019)
苏州市不动产权第 6011321 号)新建四栋综合性厂房,1 幢仓库以及配套门卫、
配电房等,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71,443.84 平米。根据项目主要建筑物结构形式和
地质情况,按苏州市类似工程单位面积综合造价估算厂房及公辅设施建设费用,
单位造价 2,000.00 元/ ㎡(含基 础装修) ,因此厂 房及公辅 设施建设 总投资
14,288.77 万元。另外,项目土建工程还包括厂房周边的绿化、照明等室外配套
工程支出 111.23 万元。以上两项土建工程费用共计 14,400.00 万元,占本项目总
投资金额的 32.88%。

      (2)装修工程

      本项目装修工程支出主要是对厂房内设置的办公室、餐厅等非生产区域的精
装修支出,以及智能终端零组件生产中需要的无尘车间装修支出,共计 4,800.00
万元,占本项目总投资金额的 10.96%,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面积(平米)      单价(元)       投资金额(万元)
  1       办公室、餐厅装修            3,000.00       1,000.00                 300.00
  2         无尘车间装修             15,000.00       3,000.00                4,500.00
         装修工程合计                18,000.00                -              4,800.00
注:无尘车间指将车间范围内之空气中的微粒子、有害空气、细菌等污染物排除,并将室内
之温度、洁净度、室内压力、气流速度与气流分布、噪音振动及照明、静电控制在某一需求
范围内。即是不论外在之空气条件如何变化,其室内均能俱有维持原先所设定要求之洁净度、
温湿度及压力等性能之特性,无尘车间广泛应用在消费电子等智能终端的精密零组件生产过

                                      116
程中。

       (3)安装工程

       本项目安装工程包括强电、弱电安装 437.00 万元,电梯购置及安装 105 万
元,暖通及中央空调购置及安装 150.00 万元,共计 692.00 万元。

       (4)设备购置

       本项目设备为项目拟生产产品所必需的加工、组装和检测设备等。设备购置
的测算依据为:设备购置投资额=Σ(各设备数量*设备单价),其中所需设备类
型及设备数量由公司根据产品方案、设计产能与主要设备生产效率进行确定,设
备的单价根据设备供应商提供初步报价以及设备当前的市场价格情况估算,且已
经包含了设备安装费用在内。

       本项目设备购置合计为 20,108.00 万元,占本项目总投资金额的 45.91%。主
要设备购置明细如下:

                                               设备数量    设备单价
序号     应用产品          设备名称                                 总金额(万元)
                                               (台/套)   (万元)
 1                       自动化下料机             3            30.70        92.10
 2                       钢片检测设备             28          101.00      2,828.00
 3                      冲压送料/收料机           4            11.50        46.00
 4                      无尘车间输送线            4             0.50         2.00
         散热模组
 5                     产线自动化及搭建           3            47.00       141.00
 6                        自动贴合机              3            63.00       189.00
 7                       散热模组模具            100            3.00       300.00
 8                       全自动贴合线             13          631.00      8,203.00
 9                       玻璃 CNC 机台            10           20.00       200.00
 10                      微量注塑设备             20           65.00      1,300.00
 11                          QDC                  12           24.00       288.00
 12                         复合机                72            5.00       360.00
       内外部功能件
 13                         气缸机                48            4.00       192.00
 14                        200QDC                 32           10.00       320.00
 15                         切片机                16            3.00        48.00
 16                        350 QDC                4            28.00       112.00



                                         117
                                                  设备数量    设备单价
序号    应用产品               设备名称                                总金额(万元)
                                                  (台/套)   (万元)
 17                             复合机               8             9.00        72.00
 18                             复合机               24            3.00        72.00
 19                             整平机               12            2.50        30.00
 20                             拉料机               12            2.00        24.00
 21                             放料机               12            0.50         6.00
 22                             收料机               12            0.80         9.60
 23                        350 QDC 高速冲            1            74.00        74.00
 24                            辊刀机 A              2           144.00       288.00
 25                            辊刀机 B              2           175.00       350.00
 26                   无线充电自动化机台改造         2            40.00        80.00
 27                           影像测量仪             5            34.00       170.00
 28                            辊刀机 C              4           108.00       432.00
 29                            辊刀机 D              4           144.00       576.00
 30                          200 QDC 线 A            6            40.00       240.00
 31                            420 QDC               2            32.50        65.00
 32                             热压机               1             9.50         9.50
       无线充电模组
 33                          200 QDC 线 B            1            55.00        55.00
 34                            辊刀机 E              6           234.00      1,404.00
 35                            贴合机 A              3             8.80        26.40
 36                           套位模切机             3            19.00        57.00
 37                            贴合机 B              3             7.00        21.00
 38                           重型材料架             3             0.80         2.40
 39                             喷码机               4             6.00        24.00
 40                             冲床                 3            36.00       108.00
 41                             跳切机               2            33.00        66.00
 42                          无线充电模具           350            3.50      1,225.00
                      合计                          859                    20,108.00
注:QDC 指快速换模机

       (5)铺底流动资金

       铺底流动资金是项目投产初期所需,为保证项目有序实施所必需的流动资
金。本项目根据公司 2017-2019 年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周转率,测算出项目流动

                                            118
资金需求,同时公司按照生产经验,按照流动资金需求 30%以内测算确定铺底流
动资金投入。基于此,本项目设有 3,800.00 万元的铺底流动资金,该部分资金将
由公司自筹,不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二)新能源汽车及信息存储设备零组件扩产项目

       1、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资本性支出及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新能源汽车及信息存储设备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资本性支出及募集
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属于资
序号           项目    总投资金额      占比(%)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本性支出
 一       建筑工程         40,800.00       66.02           是                21,800
 1.1      土建工程         24,391.48       39.47           是              24,391.48

 1.2      装修工程          9,494.49       15.36           是               9,494.49
 1.3      安装工程          6,914.04       11.19           是               6,914.04

 二       设备购置         18,200.00       29.45           是              18,200.00
          铺底流动
 三                         2,800.00        4.53           否                      -
               资金
        合计               61,800.00      100.00                           40,000.00

       新能源汽车及信息存储设备零组件扩产项目投资总额为 61,800.00 万元,其
中土建工程、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和设备购置为资本性支出,合计 59,000.00 万
元,拟投入募资资金 40,000.00 万元,全部用于该项目的资本性支出。

       此外,本项目的铺底流动资金均不属于资本性支出,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2、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本项目投资数额测算的依据主要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建设部联合颁发的《建
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布的关于投资的政策及法规以
及发行人日常经营相关资料等。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1)建筑工程




                                          119
      本项目所建厂房分别位于发行人 100%持股公司适新金属及宝智建设,实施
地点分别位于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南湖路以北东瑞化工以东、城南街道南湖路南
侧,均已取得土地证书。

      其中位于适新金属的厂房建设总建筑面积 43,861 平米,包括新建 4 层楼的
厂房和门卫等配套设施;位于宝智建设的厂房建设总建筑面积 38,621 平米,包
括新建 4 层楼厂房、仓库、门卫等配套设施。根据项目主要建筑物结构形式和地
质情况,按苏州市类似工程单位面积综合造价估算厂房建设费用,以上两处厂房
的土建工程总共投资金额为 24,391.48 万元,占本项目总投资金额的 39.47%。

      本项目装修工程支出主要是对厂房内设置的办公室、餐厅等非生产区域的精
装修支出,以及本项目生产中需要的无尘车间装修支出,共计 9,494.49 万元,占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的 15.36%。

      本项目安装工程支出主要是厂房和厂区内必要的消防、喷淋、给排水、管道,
强电、弱电,电梯,暖通及中央空调等工程的支出,共计 6,914.04 万元,占本项
目总投资金额的 11.19%。

      本项目建筑工程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占项目总投资比
  1         土建工程                              24,391.48              39.47%
  2         装修工程:                             9,494.49              15.36%
      2.1      装修工程(办公区、餐厅)              1,673.13               2.71%
      2.2           无尘车间装修                   7,821.36              12.66%
  3         安装工程:                             6,914.04              11.19%
      3.1     消防、喷淋、给排水、管道             2,000.00               3.24%
      3.2              强电、弱电                  1,700.00               2.75%
      3.3                电梯                          590                0.95%
      3.4          暖通及中央空调                  1,265.08               2.05%
      3.5                其他                      1,358.96               2.20%
               建筑工程合计                       40,800.00              66.02%

      (2)设备购置




                                         120
       本项目设备为项目拟生产产品所必需的加工、组装和检测等设备。设备购置
的测算依据为:设备购置投资额=Σ(各设备数量*设备单价),其中所需设备类
型及设备数量由公司根据产品方案、设计产能与主要设备生产效率进行确定,设
备的单价根据设备供应商提供初步报价以及设备当前的市场价格情况估算,且已
经包含了设备安装费用在内。本项目设备购置合计为 18,200.00 万元,占本项目
总投资金额的 29.45%。主要设备购置明细如下:

                                               设备数量    设备单价
序号     应用产品           设备名称                                总金额(万元)
                                               (台/套)   (万元)
 1                         上下料系统             7           236.00      1,652.00
 2                          旋压机 A              7            36.00       252.00
 3                          旋压机 B              12          104.00      1,248.00
 4                       切铝管及绝缘层           7            66.00       462.00
 5                            弯管机              12           51.00       612.00
 6                            锻压机              24           27.00       648.00
 7     高压连接线组           切片机              7            20.00       140.00
 8          件          上下料(含工装)          7            25.00       175.00
 9                         组装用工装             10           22.00       220.00
 10                    测试系统+搬运机械手        7            77.00       539.00
 11                       挤出包胶工序            2            13.00        26.00
 12                       压缩空气系统            4            40.00       160.00
 13                         检测设备              2            92.00       184.00
 14                       其他工装设备            1           576.00       576.00
 15                           冲压机              2            78.00       156.00
 16                      空压机排放系统           2            40.00        80.00
 17                       自动模具台车            2            18.00        36.00
 18                        废料输送线             2             4.00         8.00
 19 新能源汽车电              自动线              1          2,450.00     2,450.00
 20   池盖板                  冲床 A              5           260.00      1,300.00
 21                           冲床 B              3           135.00       405.00
 22                        冲压生产线             3            66.00       198.00
 23                   多轴机器人+控制柜 A 型      5            43.00       215.00
 24                   多轴机器人+控制柜 B 型      6            25.00       150.00



                                         121
                                             设备数量    设备单价
序号    应用产品          设备名称                                总金额(万元)
                                             (台/套)   (万元)
25                  多轴机器人+控制柜 C 型      4            30.00       120.00
26                  多轴机器人+控制柜 D 型      3            30.00        90.00
27                        上料系统              2            48.00        96.00
28                        全自动线              2           258.00       516.00
29                        下料系统              2            78.00       156.00
30                        检测系统              2            40.00        80.00
31                        包装系统              2            15.00        30.00
32                       前移式叉车             2             8.00        16.00
33                      全电动搬运车            2             7.00        14.00
34                      链板式输送机            3             2.00         6.00
35                          行车                2             4.00         8.00
36                        清扫设备              2             2.00         4.00
37                     二次侧公用设备           2            19.00        38.00
38                          冲床                6           150.00       900.00
39                         机械手               18           40.00       720.00
40                   贴装及自动化生产线         4           252.00      1,008.00
41                     自动化监测系统           4            90.00       360.00
42                   空调系统,排风系统         1            25.00        25.00
43                   压缩空气及管道系统         1            13.00        13.00
44                    带冷却的纯水系统          1            44.00        44.00
45                     二次侧公用设备           1            19.00        19.00
46                        分切设备              38           33.00      1,254.00
47                       下料输送线             2             6.00        12.00
48                     上料系统 A 工序          2            49.00        98.00
       钛合金垫片
49                     下料系统 A 工序          2            78.00       156.00
50                    上下料系统 B 工序         2            45.00        90.00
51                     下料系统 C 工序          1            54.00        54.00
52                       AOI Machine            2            74.00       148.00
53                         工作台               2             3.00         6.00
54                     平面度测量设备           1           112.00       112.00
55                     工装及改造项目           1           115.00       115.00


                                       122
                                                设备数量     设备单价
序号     应用产品              设备名称                               总金额(万元)
                                                (台/套)    (万元)
                        合计                      259                      18,200.00

       (3)铺底流动资金

       铺底流动资金是项目投产初期所需,为保证项目有序实施所必需的流动资
金。本项目根据公司 2017-2019 年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周转率,测算出项目流动
资金需求,同时公司按照生产经验,按照流动资金需求 30%以内测算确定铺底流
动资金投入。基于此,本项目设有 2,800.00 万元的铺底流动资金,该部分资金将
由公司自筹,不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三)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资本性支出及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5,000.00 万元,用于建设
研发大楼,购置先进的研发、检测设备和各类设计、模拟、检测软件等资本性支
出,以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的和研发效率。

       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资本性支出及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
下:

序                              投资金额(万                是否属于资   拟投入募集
               名称                             占比
号                                  元)                      本性支出   资金(万元)
一          建设工程:               9,833.00   39.33%         是           9,833.00
1.1    其中:土建工程                6,000.00    24.00%         是          6,000.00
1.2          装修工程                2,400.00     9.60%         是          2,400.00
1.3          安装工程                1,433.00     5.73%         是          1,433.00
二         硬件设备购置            12,875.00    51.50%         是          12,875.00
三       软件购置及专利授权          2,292.00     9.17%        是           2,292.00
3.1           软件购置               1,592.00     6.37%         是          1,592.00
3.2           专利授权                700.00      2.80%         是            700.00
             合计                   25,000.00   100.00%        是          25,000.00

       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 25,000.00 万元,全部为资本性支出,拟
投入募集资金为 25,000.00 万元。


                                          123
       2、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本项目投资数额测算的依据主要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建设部联合颁发的《建
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布的关于投资的政策及法规以
及发行人日常经营相关资料等。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1)建设工程

       本项目无需购置新的土地,利用公司现有土地(不动产权证编号:苏(2019)
苏州市不动产权第 6011321 号)内新建 1 栋框架混凝土结构的研发大楼,该大楼
地上 10 层、地下 1 层,整体布局为长方形,建筑总面积为 23,167.25 平米。

       本项目建设工程包括土建工程、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其中土建工程根据项
目主要建筑物结构形式和地质情况,按苏州市类似工程单位面积综合造价估算,
平均单位造价 2,589.86 元/㎡(不含装修),因此土建工程总投资 6,000.00 万元。
装修工程按照室内装修每平米 1,035.95 元的平均单价,装修工程总投资 2,400.00
万元;安装工程包括消防、强电、弱电、电梯、暖通及中央空调等设施共计总投
资 1,433.00 万元。建设工程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序号              项目             面积(平米)       单价(元)       投资金额(万元)
 1           土建及装修工程                       -                -            8,400.00
 1.1           土建工程                  23,167.25        2,589.86              6,000.00
 1.2           装修工程                  23,167.25        1,035.95              2,400.00
 2             安装工程                           -                -            1,433.00
 2.1    消防、喷淋、给排水、管道                  -                -              450.00
 2.2           强电、弱电                         -                -              410.00
 2.3              电梯                            -                -              123.00
 2.4         暖通及中央空调                       -                -              450.00
               合计                               -                -            9,833.00

       (2)硬件设备购置

       本项目硬件设备为总部研发中心各实验中心开展日常研发工作所需的设计、
实验、检测设备等。设备购置的测算依据为:设备购置投资额=Σ(各设备数量*
设备单价),其中所需设备类型及设备数量由公司根据研发计划进行确定,设备
的单价根据设备供应商提供初步报价以及设备当前的市场价格情况估算,且已经

                                      124
包含了设备安装费用在内。本项目硬件设备购置合计为 12,875.00 万元,占本项
目总投资金额的 51.50%。主要设备购置明细如下:

                                 设备单价          数量      设备金额
序号          设备名称
                                 (万元)        (台/套)   (万元)
 1          盐雾测试机                    2.60      1               2.60
 2            高温烤箱                    2.50      1               2.50
 3         闪测测试仪器                  50.00      4             200.00
 4          影像测量仪                   34.00      5             170.00
 5          影像测量仪                   70.00      5             350.00
 6           3D 扫描仪                  100.00      5             500.00
 7          激光切割机                   40.00      5             200.00
 8             辊刀机                   234.00      1             234.00
 9         多轴加工中心 A               270.00      3             810.00
 10        多轴加工中心 B               100.00      4             400.00
 11            磨刀机                    22.00      3              66.00
 12      高速细孔放电加工机              12.00      3              36.00
 13           手摇磨床                    5.00      12             60.00
 14           外圆磨床                   13.00      3              39.00
 15           线割机 A                  100.00      4             400.00
 16           线割机 B                  200.00      4             800.00
 17        平面大水磨床                  30.00      2              60.00
 18           摇臂钻床                   20.00      2              40.00
 19        3D 轮廓扫描仪                 90.00      2             180.00
 20            激光机                    60.00      2             120.00
 21         2.5D 测量仪                  40.00      3             120.00
 22            滚磨机                     1.30      1               1.30
 23            箱式炉                     6.50      2              13.00
 24            压片机                     1.60      1               1.60
 25            造粒机                   33.00       1              33.00
 26       球磨/搅拌/混料机              15.00       1              15.00
 27           机械压机                  60.00       2             120.00
 28            精雕机                   30.00       1              30.00
 29            钟罩炉                   54.00       1              54.00
 30            研磨机                     9.00      1               9.00


                                  125
31          喷银机                 36.00   7     252.00
32          浸银机                 10.00   1      10.00
33          烧银炉                 30.00   1      30.00
34          激光机                 20.00   1      20.00
35         SMT 线                 120.00   1     120.00
36        自动调试机               40.00   25   1,000.00
37       铝箔/包装机               40.00   2      80.00
38        自动组装机              250.00   4    1,000.00
39          除屑机                  4.00   1        4.00
40          加磁机                 20.00   30    600.00
41      同心度测试机               50.00   1      50.00
42        外观检测机               50.00   3     150.00
43          网分                   20.00   36    720.00
44          谐振腔                 10.00   1      10.00
45      激光粒度分析仪             20.00   1      20.00
46   松装/敲击密度测试仪            3.00   1        3.00
47         2.5 次元                16.00   1      16.00
48      ATE 测试系统               25.00   4     100.00
49          互调仪                 27.00   2      54.00
50    金相显微镜/切片机            18.00   1      18.00
51        镀层测厚仪               35.00   1      35.00
52         高低温箱                40.00   1      40.00
53        恒温湿热箱               10.00   1      10.00
54          功耗仪                 40.00   2      80.00
55         高压测试                 7.00   3      21.00
56        平面度测试               50.00   2     100.00
57      包装/视觉测试              15.00   4      60.00
58      自动测试台架              165.00   4     660.00
59   试制产线自动测试系统         100.00   3     300.00
60     试制线 MES 系统             30.00   1      30.00
61    试制线回馈老化系统           30.00   1      30.00
62     硬件开发设备套件           160.00   3     480.00
63    可靠性检测设备套件          160.00   2     320.00
64      恒温恒湿试验箱             40.00   1      40.00

                            126
 65          快速温变试验箱                   80.00       2                 160.00
 66          冷热冲击试验箱                   60.00       1                  60.00
 67           复合盐雾箱                      80.00       1                  80.00
 68           碎石冲击箱                      15.00       1                  15.00
 69              沙尘箱                       15.00       1                  15.00
 70             试验箱 1                      30.00       1                  30.00
 71             试验箱 2                      40.00       1                  40.00
 72             试验箱 3                      40.00       1                  40.00
 73           机械冲击台                      40.00       1                  40.00
 74             振动机台                      40.00       1                  40.00
 75          三综合试验机                     60.00       1                  60.00
 76          冰水冲击试验箱                   40.00       1                  40.00
 77          盐水浸泡试验箱                   30.00       1                  30.00
 78        模拟汽车碾压试验机                 20.00       1                  20.00
 79           拉力试验机                      20.00       1                  20.00
 80           摆锤试验机                      20.00       1                  20.00
 81           落锤试验机                      20.00       1                  20.00
 82           落下试验机                      20.00       1                  20.00
 83           老化试验箱                      40.00       2                  80.00
 84          氙灯老化试验箱                   50.00       1                  50.00
 85        高低温低气压试验箱                 50.00       1                  50.00
 86             试验箱 4                     100.00       2                 200.00
 87             试验箱 5                     100.00       2                 200.00
 88           阻燃试验箱                      15.00       1                  15.00
              合计                                       266              12,875.00

      (3)软件购置及专利授权

      本项目购置的软件和专利授权为研发所需的软件和新能源汽车无线充电系
统研究所需的专利授权。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表 软件购置清单

  序号                    软件名称              单价(万元)    数量 金额(万元)
      1                   OEE 系统                      37.00    1            37.00



                                       127
  序号                      软件名称                单价(万元)     数量 金额(万元)
      2                   模流分析软件                       50.00    2            100.00
      3              研发项目管理系统                        35.00    1                35.00
      4                     3D 软件                          60.00    2            120.00
      5                       SAP                            80.00    1                80.00
      6                   制造追溯系统                      120.00    1            120.00
      7                     测试软件                        100.00    1            100.00
      8              汽车系统检测软件                       500.00    1            500.00
      9                     仿真软件                        120.00    1            120.00
   10                     力学仿真软件                      100.00    1            100.00
   11                     热学仿真软件                       50.00    1                50.00
   12                     结构设计软件                       50.00    1                50.00
   13                     电路仿真软件                      100.00    1            100.00
   14                     电路设计软件                       80.00    1                80.00
                                合计                                 16           1,592.00

                                    表   专利授权情况

 序号          研发方向                       软件名称                     金额(万元)
           新能源汽车无线充
  1                                    汽车无线充电国际专利授权               700.00
             电技术开发

      (四)补充流动资金

      1、投资构成,资本性支出及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使用募集资金 4.39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属
于资本性支出,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 29.48%。

      2、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使用募集资金 43,9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未
来流动资金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安洁科技             313,613.60      355,425.90     271,460.08        182,766.24



                                            128
    由上表,过去三年公司营业收入算术平均增长率为 22.57%。公司预计未来
三年的营业收入仍将保持增长态势。

    以公司过去三年算术平均增长率 22.57%为基准,运用销售百分比法测算未
来三年流动资金需求,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科目                        占收入比     2020E        2021E         2022E
                    /2019 年末
    营业收入         313,613.60    100.00%    384,396.19   471,154.41   577,493.96
    应收账款          97,046.37     30.94%    118,949.74   145,796.70   178,703.01
      存货            41,159.47     13.12%     50,449.16    61,835.53     75,791.81
    预付账款           1,045.73      0.33%      1,281.75     1,571.05      1,925.63
 经营性流动资产      139,251.57     44.40%    170,680.65   209,203.27   256,420.45
    应付票据           2,968.84      0.95%      3,638.91     4,460.21      5,466.88
    应付账款          64,498.85     20.57%     79,056.24    96,899.24    118,769.39
    预收款项              83.40      0.03%        102.23      125.30        153.58
 经营性流动负债       67,551.10     21.54%     82,797.38   101,484.75   124,389.85
 经营性营运资金       71,700.48     22.86%     87,883.27   107,718.53   132,030.60
经营性营运资金增
                                               16,182.80    19,835.26     24,312.07
      加额
未来三年所需流动
                                              60,330.12
    资金总额
注 1:经营性营运资金=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经营性营运资金增加额=本期经
营性营运资金-上期经营性营运资金。
注 2:以上涉及的所有财务数据主要基于对公司 2020-2022 年主营业务发展预测情况而进行
的假设,所有测算数据不作为公司的业绩承诺,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
不承担赔偿责任。

    由上表,公司未来三年的预计流动资金缺口在 60,330.12 万元,本次募集资
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43,900.00 万元,小于以上缺口金额,具备必要性、
合理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
和《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
规定,方案切实可行。




                                       12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的
相关产业政策、行业现状和公司当前实际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经济效益持续提
升并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公司发展战略。

    二、披露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及前次募投项目的联系与区别,本
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可行性,公司在技术、人员和客户资源等
方面是否具备明确的实施基础,结合现有产能利用率、产销率、在手订单等说
明并披露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

    (一)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及前次募投项目的联系与区别

    1、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联系与区别

    公司主要产品最近一年一期的销量、销售收入和本次募投项目、前次募投的
相关情况如下:

                                    前次募投相关              2020 年
   产品名称      本次募投相关项目                   项目                  2019 年
                                        项目                   1-3 月
                                         -         销量(万
  智能终端功                                                  50,816.47   227,736.24
                 智能终端零组件扩                    片)
  能件及模组
                       产项目                      收入(万
    类产品                                                    25,379.35   119,648.07
                                                     元)
                                    智能移动终端
                                    零组件产品技   销量(万
                                                               4,705.54    32,950.57
  智能终端金                        术改造及扩产     片)
  属结构件及            -               项目
  模组类产品                        智能移动终端
                                                   收入(万
                                    零组件生产基              12,587.32    94,776.16
                                                     元)
                                      地建设项目
                                                   销量(万
                                                               4,913.98    19,076.39
                                                     片)
  信息存储类
                                         -         收入(万
    产品                                                      19,995.31    72,329.17
                 新能源汽车及信息                    元)
                 存储设备零组件扩                  销量(万
                                                                 155.62      699.09
  新能源汽车           产项目                        片)
                                         -
    类产品                                         收入(万
                                                               4,076.00    18,762.47
                                                     元)

    本次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高度相关,均属于公司现有业务的横向扩充。




                                      130
       本次“智能终端零组件扩产项目”的主要产品包括智能终端无线充电模组、
散热模组等模组类产品,内外部功能件等产品。其中,内外部功能件是公司报告
期内主要产品,本次募投项目主要是提高其产能和对现有产品的升级、迭代;无
线充电模组是公司 2019 年开发并且实现量产的产品品类,本次募投项目主要是
提高其产能和对现有产品的升级、迭代;散热模组在报告期内尚未形成销售,属
于新增产品。

       本次“新能源汽车及信息存储设备零组件扩产项目”主要产品包括高压连接
线组件、新能源汽车电池盖板等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信息储存设备零组件,如钛
合金垫片等硬盘的核心金属结构件等。其中,高压连接线组件、新能源汽车电池
盖板是公司原有新能源汽车类产品的新增产品。钛合金垫片是公司原有信息存储
类产品的新增产品,也是运用在机械硬盘中,与原有产品的下游应用相同、工艺
接近、目标客户相同。

       本次募投项目生产主要产品、主要功能以及与公司现有业务关系具体情况如
下:

 项目      产品名称   主要功能/应用                     产品简介
                        用于智能手    1、该产品属于新增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等智
                      机、笔记本电    能终端设备中,顺应了 OLED、5G、无线充电等新
                      脑、平板电脑    技术带来的智能终端散热管理需求,如提高消费电
                      等智能终端设    子 OLED 屏幕等零部件的导热、散热效率。公司整
                            备        合自身在分条/分切、模切、高精度自动化贴合等技
                                      术,实现由智能终端功能件、结构件产品向模组化
                                      产品的延伸;
                                      2、产品目标客户为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
           散热模组
                                      脑等智能终端品牌客户或其零组件供应商、组装厂
智能终
                                      商等,可充分利用现有客户资源,如公司已经拿到
端零组
                                      部分智能手机知名国际客户散热模组的批量生产通
件扩产
                                      知等;
  项目
                                      3、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包括分条/分切、冲压、模切、
                                      自动化组装+AOI 全检、检验、清洁、打包等技术;
                                      4、需新增全自动贴合线、钢片检测设备、冲压送料
                                      \收料机、散热模组模具等设备。
                                      1、属于现有内外部精密功能件产品的升级或扩产。
                                      该产品是一类能够在智能终端设备中实现粘接、保
           内外部功   用于智能终端
                                      护、抗干扰、导热、防尘、绝缘、标识等特定功能
             能件         设备
                                      的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
                                      电脑、一体机、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新能

                                         131
 项目    产品名称   主要功能/应用                     产品简介
                                    源汽车等智能终端产品中;
                                    2、产品目标客户包括苹果、华为、微软、谷歌、联
                                    想、OPPO、VIVO、小米以及新能源汽车全球知名
                                    企业等品牌客户或其零组件供应商、组装厂商,可
                                    充分利用现有客户资源;
                                    3、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包括各种原材料分切、复合裁
                                    剪、精密模切、去废边、整理包装、成品入库等技
                                    术;
                                    4、需新增玻璃 CNC 机台、QDC(快速换模机)、
                                    复合机、气缸机、切片机、整平机、拉料机等设备。
                                    1、属于现有无线充电产品的升级或扩产,该产品的
                                    出现顺应了智能终端产品中日益新增的无线充电需
                                    求,产品有效发挥了公司子公司威斯东山的磁性材
                                    料如磁性材料的加工技术、安洁科技自身的模切及
                                    多层材料复合技术、自动贴合技术等优势,实现从
                                    零部件向模组件产品的延伸;
                    用于智能手机    2、产品目标客户包括苹果、华为、OPPO、VIVO、
         无线充电
                    等智能终端设    小米等品牌客户或其零组件供应商、组装厂商,可
           模组
                          备        充分利用现有客户资源,报告期公司已经在为智能
                                    手机知名国内客户提供无线充电模组产品;
                                    3、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包括磁性材料上料、贴合、
                                    AOI 自动全检、性能测试、检测外观、整理包装、
                                    成品入库等环节;
                                    4、产品生产需新增辊刀机、三轴贴合机、影像测量
                                    仪、QDC(快速换模机)、冲床等加工、检测设备等。
                    新能源车供电    1、该产品为新增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供电
                    系统中,电柜    系统中整流设备,提高导电率同时保持较好的散热
                    中总制开关与    性。公司利用丰富的冲压/分切/数控整形等技术经
                    各分路电路中    验、先进的生产检验设备、精湛的生产工艺、完善
                    的开关的连接    的质量保证体系与现代化的管理手段,拓展高精度、
新能源                铜排或铝排    高性能的新能源汽车金属零部件市场;
         高压连接
汽车及                              2、产品目标客户为新能源汽车整车厂或零部件厂
           线组件
信息存                              商,目前公司已拿到部分新能源汽车国际客户的批
储设备                              量生产通知订单;
零组件                              3、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包括包胶、缩管、弯管、套网、
扩产项                              锻压等技术;
  目                                4、需新增上下料系统、旋压机、弯管机、切片机、
                                    上下料、压缩空气系统、检测设备等。
                                    1、该产品为新增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供电
         新能源汽     用于连接电
                                    系统中电池组设备,可保持较好的绝缘性和电池组
         车电池盖   池,给汽车供
                                    稳定性;
             板           电
                                    2、产品目标客户为新能源汽车整车厂或零部件厂


                                       132
 项目   产品名称   主要功能/应用                     产品简介
                                   商,目前公司已拿到新能源汽车国际客户的部分批
                                   量生产通知订单;
                                   3、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包括冲压、清洗、检测、贴装、
                                   冲压、检测、包装等工艺流程;
                                   4、需新增冲压机、冲压生产线、多轴机器人、冲床、
                                   机械手等设备;
                                   1、该产品为机械磁盘内部核心运动机构件;
                   硬盘内部运动
                                   2、产品目标客户为机械硬盘生产商,目前公司已开
                     机构件的一
                                   始送样到意向客户;
        钛合金垫   种,起到机械
                                   3、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包括车床、预清洗、研磨、清
            片     硬盘内部储存
                                   洗、100%AOI 等环节;
                   盘之间隔断相
                                   4、产品生产需新增分切设备、上下料系统、AOI
                   对运动的作用
                                   Machine、平面度测量等设备。

    2、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前次募投项目的联系与区别

    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前次募投项目的联系与区别,请详见本反馈意见回复之
问题 2 的相关内容。

    本次募投项目分别围绕安洁科技母公司的主营业务“智能终端功能件及模组
类产品”,适新科技(苏州)的主营业务“新能源汽车类产品”和“信息存储类
产品”。本次募投项目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利用安洁科技母公司和适新科技(苏
州)的技术优势、人员储备、客户资源,拓展现有产品和技术的应用领域,属于
对目前安洁科技母公司的智能终端功能件及模组类产品,适新科技(苏州)的新
能源汽车类及信息存储产品的主营业务的横向扩充,与前次生产型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不同、产品类别不同,互相独立,没有关联关系。

    (二)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可行性,公司在技术、人员
和客户资源等方面是否具备明确的实施基础,结合现有产能利用率、产销率、
在手订单等说明并披露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

    1、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投资建设的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属于
现有主业的横向扩充,募投项目的运营模式与盈利模式与公司现阶段主营业务的
运营模式与盈利模式一致,各募投项目的实施对公司当前的业务发展具有重要意
义,其必要性与合理性如下:

                                      133
    (1)智能终端零组件扩产项目的建设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①新技术层出推动智能终端大规模迭代更新

    近年来,OLED、无线充电、5G 等新技术频出,推动信息产业实现革命性
进步。新技术的应用对智能终端设备的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设备生产商已经
不能仅仅通过更换部分组件达到新技术的性能要求,而需要通过新的产品设计、
工艺研发,实现产品的迭代更新。随着信息技术普及程度的不断提升,现有智能
终端设备拥有巨大的存量市场,使得新技术推动下的换机需求具备巨大的市场潜
力。根据 IDC 的统计,2019 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达 13.71 亿部,市场规模巨
大;2019 年,全球 PC 出货量达 2.67 亿台,同比增长 2.7%;平板电脑 2019 年全
球出货量达 1.44 亿台。同时,相较于传统智能终端设备,新技术背景下的新一
代智能终端设备技术含量更高,功能更加多样,必将带动其上游智能终端零组件
行业的高速发展。

    ②OLED 在智能终端的运用和普及为零组件厂商带来更多市场机会

    OLED 具有可柔性显示、超轻超薄、反应灵敏、对比度高、可视角广、能耗
低等性能优势,因而成为继 CRT、LCD 之后最具潜力的新型显示技术。根据 IHS
的统计调研,2019 年全球 OLED 出货量约 7 亿片,2025 年将达到 10 亿片。OLED
未来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显示领域,根据 IHS 的调研,预计 2025 年 OLED 面板
的渗透率将提升至 73%。相较于传统 LCD 显示技术而言,OLED 显示无需偏光
片、背光板等组件,但 OLED 自身发热量大、电子元器件之间电磁干扰强的问
题,使其需要搭配新一代具备屏蔽和散热功能的模组来解决上述问题,这为以公
司为代表的注重技术积累和新产品开发的智能终端设备零组件生产厂商带来了
新的市场机会。

    ③无线充电技术应用场景不断丰富

    近年来,无线充电技术开始在智能终端实现应用,在 5G 新技术的加持下,
未来设备的耗电量将持续增长,智能终端设备的电池续航瓶颈问题将被进一步放
大。无线充电是提升设备续航能力的解决方案之一,近年来呈现快速发展趋势。
苹果、三星引领了智能手机品牌中无线充电的潮流,目前主流手机厂商的旗舰机
型均已配备无线充电功能或具有相应的开发计划,未来随着更多手机厂商的加

                                   134
入,手机无线充电市场即将迎来黄金时期。根据 WPC 的数据统计和预测,2017
年全球无线充电接收器出货量达 3.25 亿台,发射器出货量达 0.75 亿台,预计到
2025 年将拥有 20 亿台接收器和 8 亿台发射器。近年来,无线充电应用场景不断
扩大,随着无线充电应用领域和渗透率的不断提升,市场规模将呈现持续快速增
长,为整体产业链带来更多的机遇。

    公司始终紧跟无线充电技术的市场发展及技术应用,不断在无线充电产业链
布局。公司在智能手机上提供的无线充电模组产品已经实现量产,目前公司可提
供从磁性材料、FPC 到无线充电模组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④5G 时代为零组件厂商带来了新的机遇

    根据中国信通院的数据,预计 2020-2025 年期间,我国 5G 商用领域将直接
或间接拉动经济总产出约 24.8 万亿元。5G 商用一方面推动智能手机、可穿戴设
备、智能家居等终端设备品牌加速推出适配的新一代产品,增加整个产业链的市
场空间。另一方面,5G 终端设备的不同特性也为零组件厂商带来了新的需求,
如 5G 设备的电子元器件更多、功率更大、通讯频率更高,为 5G 智能终端设备
带来了发热大、电子元器件之间电磁干扰高的问题,因而需要嵌入相应具有发热
管理、抗电磁干扰和屏蔽功能的模组、材料等,保障 5G 设备的正常运行。因此,
5G 智能终端设备区别于 4G 的特性,也给产业链上相关零组件厂商带来了新的
业务增长点。根据 Yole 预测,智能手机散热器组件 2020 年市场规模将达到 36
亿美元。

    公司与国内外知名手机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公司紧跟前沿技术
与市场需求,正积极配套研发、生产适配 5G 手机新要求的零组件,公司决心抓
住 5G 发展机遇,紧跟市场趋势,为公司收入和利润增长添加新的驱动力。

    ⑤新能源汽车成为新一代智能终端

    随着新能源汽车、无人驾驶、车载信息技术的日臻成熟,未来汽车产业将沿
着智能化、网络化和深度电子化的方向发展。2020 年 2 月,国家发改委、工信
部等 11 部门联合发布《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将智能汽车产业链的发展提
升到国家未来产业发展的战略高度。新能源汽车将成为继 PC、手机、家电之后
的新一代智能终端代表,不同的是,新能源汽车的构成产品附加值更高、产业链

                                   135
协同效应更加显著、市场空间更加广阔、战略意义更加凸显,为产业链中的企业
带来更大的技术红利和市场红利。

    综上,智能终端零组件扩产项目的建设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2)新能源汽车及信息存储设备零组件扩产项目建设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①新能源汽车产业受到国家政策支持发展迅速

    新能源汽车产业是我国七大战略新兴产业之一,被视为汽车产业弯道超车的
关键所在。自 2018 年以来,汽车电动化产业激励政策持续推出,新能源汽车产
销量得以快速增长。根据中汽协数据统计,2019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 120.6
万辆,连续五年位居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产销市场,最近两年新能源汽车的产
销量与保有量均占据全球市场的 50%以上。但是与传统燃油车相比,新能源汽车
在全部汽车的销量中仍然占比较低,因此,近几年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促
进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并提出明确的市场推广目标。根据工信部《新能
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 年)》(征求意见稿),到 2025 年新能源汽车
新车销量占比将达到 25%左右。研究机构 EVTank 联合伊维经济研究院发布了《全
球新能源汽车市场中长期发展展望(2025)》,报告预测到 2025 年,全球新能
源乘用车的销量将增长到 1,200 万辆。

    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在未来五年的大幅提升,也将大幅度提升动力电池、金属
结构件等新能源汽车组成部分的市场需求,带动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供应链企业的
持续发展。

    ②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企业迎来发展机遇

    随着国际知名新能源车企在国内设厂并逐步扩大产能,有望带动国内新能源
汽车产业链发展。目前该厂产能正在爬坡,根据该厂的生产目标计划,未来完全
达产后临港超级工厂产能将达到 50 万台纯电动汽车。根据汽车之家报道,随着
美国弗里蒙特工厂、中国上海工厂和德国柏林工厂的产能提升,2020 年国际知
名新能源车企的纯电动汽车总产能预计将达到 137 万辆。随着产能的持续提升,
将极大地刺激新能源汽车零组件市场需求,并对供应链的供应数量、质量、速度
等提出更高的要求。


                                  136
       2019 年底,国际知名新能源车企上海工厂下线车辆的零部件国产化率为
30%,未来零部件国产化率有望实现接近 100%。新能源车企供应链企业有望受
益于国际知名新能源车企在国内工厂的产能及国产化率的双重提升,迎来良好的
发展前景。

       ③云计算和云存储的普及提振了信息存储设备行业的市场需求

       信息存储设备是云计算和云存储不可或缺的主要硬件,云计算和云存储的迅
速发展拉动了信息存储设备,特别是 HDD 的市场需求。根据 Techno Systems
Research 的统计数据,2019 年 HDD 的出货量 31,673 万片,由于受到 SSD 的冲
击和 HDD 自身单片存储空间的不断增大,HDD 在今后 4 年内的出货量会有所下
降,但出货总容量(即存储总容量)仍然保持增长。2015-2019 年,HDD 的出货
总容量从 533.74EB 增长到了 897.82EB,年复合增长率为 13.88%;且单个设备
平均容量从 1,138.4GB 增长到 2,834.6GB,年复合增长率为 25.62%。预计到 2023
年,HDD 的出货总容量将达到 1585.93EB,年复合增长率为 15.29%;单个设备
平均容量增长至 7,793.2GB,年复合增长率为 28.77%。这也为 HDD 上游零组件
厂商提供了稳定的市场需求。

       公司在硬盘顶盖、磁盘夹具、磁盘分离器等精密金属零件等方面积累了一定
经验。通过本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抓住市场机会,稳步推进信息存储硬盘相
关核心金属结构件业务发展,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抢占有利的位置。

       综上,新能源汽车及信息存储设备零组件扩产项目的建设具有必要性和合理
性。

       (3)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①智能终端产品迭代的周期较短需要公司进行持续的研发投入

       公司的主要产品要求公司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进行持续的研发投入,且不
断参与到客户最终产品的前期研发的过程中。公司主要客户如苹果、华为、微软、
谷歌、联想及新能源汽车全球知名企业等对公司整体的配合前期研发能力均有较
高要求,这要求公司进一步提升研发的实验室环境、实验和试验设备、检测设备、
研发数据存储、软件能力和智能化开发水平。


                                    137
    因此,“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提升为大客户配套开发的
能力,从而提高公司获利能力。

    ②公司产品线进一步丰富和模组化程度提升,需要公司提高综合研发能力

    随着公司产品线本身和应用领域的日益丰富,以及由功能件、结构件向更加
复杂和集成度更高的模组类等产品的延伸,公司需要进行各业务板块研发能力的
整合以适应客户及产品自身更高的研发需求。如:公司的无线充电模组产品,综
合利用了子公司威斯东山的磁性材料如纳米晶的加工技术、安洁科技自身的模切
及多层材料复合技术、自动贴合技术等,这需要公司具备多材料、多工艺技术融
合的能力。随着公司产品线进一步丰富和模组化程度提升,亟需公司通过总部研
发中心的建设,提高跨材料、跨学科、多种工艺制程结合的复合型综合研发能力。

    ③加强基础性和前瞻性研发能力,紧跟产业技术发展趋势

    进行总部研发中心建设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基础研发、前瞻性产业技术的研发
能力,同时提高公司研发平台和流程的标准化程度,使产品研发更加规范化、流
程化。基础性研究水平决定研发及实验、检测的效率,因此公司需要不断加大基
础性研发的投入以持续获得竞争优势。目前公司及各子公司的技术人员、设备、
技术配置尚能满足现阶段产品开发工作的需要,但是随着产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
步,公司亟待进行总部研发中心的建设,承担公司前瞻性研发任务,及时推出符
合产业和技术发展趋势的新产品。

    通过“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公司将不断开发新产品、新工艺,进
行技术革新,以顺应行业技术趋势。如随着 5G 时代的到来,公司拟布局 5G 通
信基站射频器件如以陶瓷为基材的介质滤波器、嵌入式或者标贴式的环形器、隔
离器射频模块的研发;随着新能源汽车和无线充电的普及,公司拟布局电动汽车
动力电池无线充电设备如车载无线充电接收端、地面无线充电发射端、电源控制
装置等的前瞻性产品研发。

    ④合作研发和吸引研发人才的需要

    公司现有的研发场地、设施、设备分散在公司本部或各家子公司,通过建设
“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有利于研发资源的有效整合,加强与国内外相关研究


                                  138
机构、高校和企业的合作,有利于公司开展广泛的学术交流和成果交流,创造新
的对外合作机会。同时,通过提升研发条件、改善研发和办公环境,更有利于吸
引和招募国内外学者、研发技术人员到总部研发中心研制开发新产品、新工艺、
新技术。因此,“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将有利推
动公司各板块业务的发展。

    综上,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2、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公司在技术、人员和客户资源等方面具备
明确的实施基础

    公司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具备充分的可行性,在技术、人员和客户资源等方面
具备明确的实施基础,具体情况如下:

    (1)技术储备

    公司经过二十余年的行业积累,在为主要客户配套研发、生产的过程中,研
发和制造能力不断增强,积累了丰富的模具开发和设备运用经验,掌握的多项关
键技术和自主研发能力以及精密制造实力获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

    智能终端零组件扩产项目产品生产过程中所需的主要技术包括模切及多层
材料复合技术、精密金属加工技术、自动贴合技术、自动化柔性生产技术、AOI
检测技术、LCR 检测技术、模流分析仿真技术、造型仿真技术等,与原有的产
品技术存在互通性,并且部分产品已经过客户认证、通过打样或者正在进行批量
生产。

    新能源汽车及信息存储设备零组件扩产项目产品包括高压连接线组件、新能
源汽车电池盖板等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信息储存设备零组件,如钛合金垫片等硬
盘的核心金属结构件等。公司将利用大型结构件冲压技术,以及丰富的冲压、分
切、数控整形、清洗检测等技术经验,以及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与现代化的管理
手段,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相关产品与原有的产品技术存在互通性,并且
部分产品已经开始打样或者已通过客户打样。

    (2)人员储备




                                  139
       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人力资源的开发和优化配置。经过多年发
展,公司已经汇聚了一批熟悉技术和市场、执行力强的管理团队、研发团队、生
产团队和销售团队,主要业务骨干具备行业长期工作经验。近年来,公司大力加
强人才建设,着力培养和建设骨干队伍,为公司未来经营业务的发展及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奠定了人才基础。

       (3)客户资源储备

       公司已经与苹果、华为、微软、谷歌、联想、OPPO、VIVO、小米、希捷、
博世及新能源汽车全球知名企业等客户建立并保持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下游与公司现有的客户群体相同。其中“智能终端零组件
扩产项目”产品的目标客户群为:苹果、华为、微软、谷歌、联想、OPPO、VIVO、
小米等国内外中高端消费电子品牌厂商和新能源汽车全球知名企业;“新能源汽
车及信息存储设备零组件扩产项目”的目标客户群为:希捷等信息存储设备厂商,
博世及新能源汽车全球知名企业等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整车厂商。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与以上客户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本募投项
目的成功实施提供了客户资源保障。

       3、结合现有产能利用率、产销率、在手订单等说明并披露新增产能的消化
措施

       (1)智能终端零组件扩产项目新增产能的合理性分析

       由于本项目购置的主要设备属于智能终端零组件产品通用型设备,公司将根
据市场情况、客户需求及行业发展趋势,进行柔性化生产。根据现有市场情况,
智能终端零组件扩产项目主要产品的达产年度产能计划如下:

               产品名称                       产品设计产能(万片)
               散热模组                                              4,000.00
             内外部功能件                                            7,500.00
             无线充电模组                                            3,000.00

       ① 募投产品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空间巨大

       i 智能终端产业受益于消费升级,受国家相关政策大力支持

                                    140
       国务院 2018 年发布了《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 年)》,
提出:“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加大网络提速降费力度。加快推进第五代
移动通信(5G)技术商用。支持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突破核心技术,带动
产品创新,提升智能手机、计算机等产品中高端供给体系质量。支持可穿戴设备、
消费级无人机、智能服务机器人等产品创新和产业化升级。利用物联网、大数据、
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各类应用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智能终端产业由
于与居民的生活密切相关,年产销量巨大,同时辐射的上游零部件种类多、产业
链条长,对国民经济的拉动效应明显,属于国家政策大力支持的行业。

       ii 5G 商用为智能终端相关零组件企业带来发展机遇

       我国于 2019 年发放了 5G 商用牌照,5G 商用正式启动。据 Counterpoint 预
测,5G 手机的渗透率将从 2019 年的约 1%增加到 2020 年的 15%以上。一方面,
中国作为全球最大 5G 智能手机消费市场,未来几年有望迎来 5G 手机换机热潮。
5G 到来也将推动各种智能终端的发展,比如 AR/VR 穿戴设备,家庭使用的高清
摄像头及各种智能家居产品。另一方面,5G 终端设备的不同特性也为零组件厂
商带来了新的需求,如 5G 设备的电子元器件更多、功率更大、通讯频率更高,
为 5G 智能终端设备带来了发热大、电子元器件之间电磁干扰高的问题,因而需
要嵌入相应具有发热管理、抗电磁干扰和屏蔽功能的模组、材料等,保障 5G 设
备的正常运行。因此,5G 智能终端设备区别于 4G 的特性,也给产业链上相关
零组件厂商带来了新的业务增长点。根据 Yole 预测,智能手机散热器组件 2020
年市场规模将达到 36 亿美元。

       iii OLED 和无线充电在智能终端的运用和普及为零组件厂商带来更多市场
机会

       根据 IHS 的统计调研,2019 年全球 OLED 出货量约 7 亿片,2025 年将达到
10 亿片。OLED 未来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显示领域,根据 IHS 的调研,预计 2025
年 OLED 面板的渗透率将提升至 73%。我国企业近年来在 OLED 领域不断发力,
发展势头稳步向好,已成为继韩国之后,第二个拥有柔性 AMOLED 面板大规模
生产能力的国家。OLED 显示无需偏光片、背光板等组件,但 OLED 自身发热量
大、电子元器件之间电磁干扰强的问题,使其需要搭配新一代具备屏蔽和散热功


                                      141
能的模组来解决上述问题,这为以公司为代表的注重技术积累和新产品开发的智
能终端设备零组件生产厂商带来了新的市场机会。

    近年来,无线充电技术开始在智能终端实现应用,苹果、三星引领了智能手
机品牌中无线充电的潮流,华为等国内手机大厂也纷纷迅速跟进。根据 WPC 的
数据统计和预测,2017 年全球无线充电接收器出货量达 3.25 亿台,发射器出货
量达 0.75 亿台,预计到 2025 年将拥有 20 亿台接收器和 8 亿台发射器。随着无
线充电应用领域和渗透率的不断提升,市场规模将呈现持续快速增长,为整体产
业链带来更多的机遇。

    ② 新增产能占预计市场需求比例较低

    本募投项目产品散热模组设计产能 4,000 万片,占预计总市场容量比例为
2.24%;无线充电模组主要应用于无线充电接收端,设计产能 3,000 万片,占预
计总市场容量比例为 1.5%;内外部功能件设计产能 7,500 万片,占预计总市场容
量比例为 0.11%。因此,本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占预计市场需求比例较低,产能消
化可行性较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片
  产品名称          下游应用           市场容量       产品设计产能        占比
  散热模组      智能手机+PC+平板         178,200.00        4,000.00           2.24%
内外部功能件    各类智能终端产品       6,707,500.00        7,500.00           0.11%
无线充电模组   智能手机等无线充电        200,000.00        3,000.00           1.50%
     注 1:根据 IDC 的统计,2019 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达 13.71 亿部,全球 PC 出货量
达 2.67 亿台,平板电脑全球出货量达 1.44 亿台。上述每部智能终端需 1 片散热模组产品,
合计市场容量 17.82 亿片;
     注 2:根据 WPC 预计 2025 年有 20 亿只无线充电接收端和 8 亿只无线充电发射端;
     注 3:根据 IDC 的统计,2019 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达 13.71 亿部,全球 PC 出货量
达 2.67 亿台,平板电脑全球出货量达 1.44 亿台,可听穿戴设备全球出货量达 1.7 亿件,其
他可穿戴设备 2019 年全球可穿戴设备出货量达 1.67 亿件,全球智能家居产品出货量达 8.33
亿台。平均每部智能手机需要内外部功能件 40 片、平均每台 PC 需要内外部功能件 5 片、
平均每台平板电脑需要内外部功能件 50 片、平均每台可听穿戴设备需要内外部功能件 10
片、平均每台其他可穿戴设备需要内外部功能件 2 片、平均每台智能家居需要内外部功能件
2 片。综上,运用在各类智能终端产品的内外部功能件 2019 年的市场容量为 670.75 亿片。

    ③ 现有相关产品产能利用率、产销率均较高,主要相关产品报告期产量增
长较快,新产品已经取得部分通知订单




                                        142
       智能终端零组件扩产项目主要产品内外部功能件、无线充电模组属于现有产
品的升级或扩产,散热模组属于新增产品。2017-2019 年,相关产品产能利用率
情况如下:

                                                                     单位:小时
  产品名称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产能             268,000           212,000           164,000
智能终端内外    产量(设备实
                                     249,725           210,628           151,713
部功能件产品    际工作时间)
                 产能利用率          93.18%            99.35%            92.51%
                    产能              24,000                 -                 -
                产量(设备实
无线充电模组                          22,489                 -                 -
                际工作时间)
                 产能利用率          93.70%                  -                 -
注:公司采用柔性化生产线设置,不同大类产品主要设备通用,且根据客户的订单情况安排
生产,各种不同产品生产的工时不尽相同,故产品按件数难以统计产能,故公司选用核心瓶
颈设备的工时来计算产能,按相应设备年实际运行时间相应计算产量。产能=核心瓶颈设备
台数*日工作时间 16 小时*年法定工作日数,产量根据相应设备实际工作时间得到,产能利
用率=产量/产能。

       2017-2019 年,内外部功能件产品相关设备的产能利用率为 92.51%、99.35%、
93.18%,2019 年产能利用率略有下降,主要是由于 2019 年新增了设备,产能较
2018 年增长了 26%以上所致。无线充电模组是公司 2019 年新增产品,产能利用
率为 94%。

       由上表可见,本募投项目主要产品内外部功能件、无线充电模组涉及核心设
备在报告期的产能利用率达到了 90%以上,相关设备已经得到充分利用。散热模
组属于新增产品,报告期无相关设备。

       2017-2019 年公司内外部功能件、无线充电模组产量、销量及产销率情况如
下:

  产品名称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产量(万片)      228,761.86        191,859.61        190,842.82
智能终端功能
                销量(万片)      227,608.71        192,476.30        181,398.64
件及模组类产
品(不含无线    销售收入(万
                                  118,775.22        137,459.86        128,406.28
  充电模组)        元)
                   产销率            99.50%           100.32%            95.05%



                                      143
  产品名称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产量(万片)         202.02              -                -
               销量(万片)         127.52              -                -
无线充电模组   销售收入(万
                                    872.85              -                -
                   元)
                  产销率           63.12%               -                -

    公司产品以定制化为主,采用“以销定产”模式。公司内外部功能件产品(对
应以上分类中的智能终端功能件及模组类产品(不含无线充电模组))的产销率
较高,2017-2019 年产销率均在 95%以上。无线充电模组 2019 年产销率较低,
产量超过销量的部分是已经接到智能手机国内知名客户的无线充电产品订单未
发货或已发货尚未确认收入导致。

    2017-2019 年,公司内外部功能件产 品的销量分别为 181,398.64 万片、
192,476.30 万片和 227,608.71 万片,复合增长率为 12.02%。按照近三年复合增长
率进行预测,预计到达产年(2024 年)公司内外部功能件产品的销量将达到
401,398.77 万片,增长 173,790.06 万片。本项目预计达产后将年产内外部功能件
产品 7,500.00 万片,在公司未来内外部功能件的增量中占比较小,具备产能消化
的可行性。

    无线充电是近年来智能手机的新趋势,公司的无线充电模组产品从 2019 年
开始给国内智能手机客户供货,新增产品主要是在目前的客户基础上,进行现有
产品的升级和扩产。

    随着 OLED、5G 等技术的运用,智能手机对散热的需求日益提升,散热模
组属于公司新增产品,目前已通过智能手机知名国际客户的打样认证,并已取得
智能手机知名国际客户的批量生产预测通知订单。

    综上,智能终端零组件扩产项目新增产品符合智能终端产品发展趋势,新增
产能与市场需求相比占比较小,本项目产品涉及的现有相关产品产能利用率、产
销率均较高,主要相关产品报告期产量增长较快,新产品已经取得部分通知订单。
凭借公司现有的竞争优势、多年的行业积累、良好的客户资源,预计能充分消化
本募投项目的设计产能。

    (2)新能源汽车及信息存储设备零组件扩产项目新增产能的合理性分析

                                    144
    由于本项目购置的主要设备属于新能源汽车、信息存储设备通用型设备,公
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客户需求及行业发展趋势,进行柔性化生产。根据现有市场
情况,新能源汽车及信息存储设备零组件扩产项目的主要产品的达产年度计划产
能如下:

      产品名称                   产品介绍               产品设计产能(万片)
                       新能源车供电系统中,电柜中总制
    高压连接线组件     开关与各分路电路中的开关的连接                   80.00
                                 铜排或铝排
  新能源汽车电池盖板     用于连接电池,给汽车供电                      470.00
                       硬盘内部运动机构件的一种,起到
      钛合金垫片       机械硬盘内部储存盘之间隔断相对                2,000.00
                                 运动的作用

    ① 募投产品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空间巨大

    i 新能源汽车产业受到国家政策支持发展迅速

    自“十二五”进入七大战略新兴产业以来,新能源汽车产业一直是我国政策
引导的持续发力点。根据工信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 年)》
(征求意见稿),到 2025 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 25%左右。

    随着国际知名新能源车企在国内设厂并逐步扩大产能,有望带动国内新能源
汽车产业链进一步发展。目前该厂产能正在爬坡,根据该厂的生产目标计划,未
来完全达产后临港超级工厂产能将达到 50 万台纯电动汽车。2019 年底,该厂下
线车辆的零部件国产化率为 30%,根据该厂的计划,未来该厂的新能源汽车有望
实现接近 100%国产化。根据汽车之家报道,随着美国弗里蒙特工厂、中国上海
工厂和德国柏林工厂的产能提升,2020 年国际知名新能源车企的纯电动汽车总
产能预计将达到 137 万辆。新能源车企供应链企业有望受益于国际知名新能源车
企在国内工厂的产能及国产化率的双重提升,未来将迎来良好的发展前景。

    ii 云计算和云存储的普及提振了信息存储设备行业的市场需求

    信息存储设备是云计算和云存储不可或缺的主要硬件,云计算和云存储的迅
速发展拉动了信息存储设备的市场需求,根据 IDC 发布的 2020 年中国云计算市
场十大预测,到 2024 年,由人工智能自动化、物联网和智能设备需求驱动的数
据量将超过 30ZB。

                                   145
      IDC 行业的发展对信息存储硬盘相关精密金属件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公司在
硬盘顶盖、磁盘夹具、磁盘分离器等精密金属零件等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公司
将抓住市场机会,稳步推进信息存储硬盘相关核心金属结构件业务发展,在未来
的市场竞争中抢占有利的位置。

      ② 新增产能占预计市场需求比例较低

      新能源汽车及信息存储设备零组件扩产项目中高压连接线组件设计产能 80
万片、新能源汽车电池盖板设计产能 470 万片,占预计市场总容量的比例分别为
6.67%、9.79%,占比不大。同时以上两个产品均已获得了国际新能源汽车知名
企业的部分预测通知订单,因此产能消化的路径明确,产能消化的可行性较大。
另外,本项目钛合金垫片设计产能 2,000 万片,占预计总市场容量比例为 1.25%。
因此,本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占预计市场需求比例较低,产能消化可行性较大。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片
       产品名称              下游应用       市场容量         产品设计产能         占比
     高压连接线组件      新能源汽车               1,200.00              80.00         6.67%
新能源汽车电池盖板       新能源汽车               4,800.00             470.00         9.79%
      钛合金垫片              HDD             160,000.00           2,000.00           1.25%

    注 1:研究机构 EVTank 联合伊维经济研究院发布了《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中长期发展
展望(2025)》,报告预测到 2025 年,全球新能源乘用车的销量将增长到 1,200 万辆。平
均每辆新能源汽车需要高压连接线组件 1 片,新能源汽车电池盖板 4 片。则高压连接线组件
市场容量达 1,200 万片,新能源汽车电池盖板市场容量达 4,800 万片。

    注 2:根据 Techno Systems Research 的统计数据 ,预计在 2023 年之前,HDD 的年出
货量将一直保持在 2 亿片以上。每个 HDD 中的钛合金垫片个数为 8 片,因此钛合金垫片的
市场容量超过 16 亿片/年。

      ③ 现有相关产品产能利用率、产销率均较高,新产品已经取得部分通知订
单

      本募投项目主要产品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信息存储设备零组件属于现有产品
的升级或品类的进一步丰富,2017-2019 年,相关产品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小时
  产品名称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新能源汽车类          产能                  100,000               92,000              64,000


                                             146
  产品名称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产品        产量(设备实
                                     108,333               96,424         58,207
                际工作时间)
                 产能利用率         108.33%           104.81%            90.95%
                    产能             176,000           152,000           136,000
信息存储类产    产量(设备实
                                     160,160           164,920           139,468
      品        际工作时间)
                 产能利用率          91.00%           108.50%           102.55%
注:公司采用柔性化生产线设置,不同大类产品主要设备通用,且根据客户的订单情况安排
生产,各种不同产品生产的工时不尽相同,故产品按件数难以统计产能,故公司选用核心瓶
颈设备的工时来计算产能,按相应设备年实际运行时间相应计算产量。产能=核心瓶颈设备
台数*日工作时间 16 小时*年法定工作日数,产量根据相应设备实际工作时间得到,产能利
用率=产量/产能。

    由上表可见,本募投项目主要产品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信息存储设备零组件
涉及核心设备在 2017-2019 年的产能利用率均达到了 90%以上,相关设备已经得
到充分利用。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信息存储设备零组件产品产销量、产销率
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产量(万片)         729.89             684.92             119.40

新能源汽       销量(万片)         699.09             741.88             120.86
车类产品     销售收入(万元)    18,762.47          19,644.70           3,494.59

                 产销率            95.78%            108.32%            101.23%
               产量(万片)      19,413.89          25,313.80          22,437.95

信息存储       销量(万片)      19,076.39          24,594.22          22,246.47
  类产品     销售收入(万元)    72,329.17          86,489.05          84,167.99

                 产销率            98.26%             97.16%             99.15%

    公司产品以定制化为主,采用“以销定产”模式,公司新能源汽车类产品和
信息存储设备产品的产销率均较高,2017-2019 年产销率均在 95%以上。

    本募投项目中的高压连接线组件和新能源汽车电池盖板产品中部分型号目
前已通过新能源汽车客户的打样认证,并已取得部分批量生产预测通知订单,其
他一些型号也正在打样认证中;钛合金垫片是公司新开发的信息存储设备精密金
属结构件产品,计划与原主要客户希捷进行配套,目前已经开始给客户送样。

                                      147
         综上,新能源汽车及信息存储设备零组件扩产项目新增产品符合新能源汽车
  和信息存储设备产品发展趋势,新增产能与市场需求相比占比较小,现有相关产
  品产能利用率、产销率均较高,新产品已经取得部分通知订单。凭借公司现有的
  竞争优势、多年的行业积累、良好的客户资源,预计能充分消化本项目的设计产
  能。

         以上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的具体措施请详见本反馈意见回复之问题 2
  的相关内容。

         三、披露效益测算的过程及谨慎性

         (一)智能终端零组件扩产项目

         1、项目达产期、投产期的产能利用率

         智能终端零组件扩产项目计算期 12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达产期 2 年,即
  T+3 年产能利用率 50%,T+4 年产能利用率 80%;T+5 年开始完全达产,产能利
  用率达到 100%。

         2、预计收入、成本、利润等

         智能终端零组件扩产项目计算期预计收入、成本、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T1 T2      T3     T4     T5         T6   T7   T8     T9    T10    T11    T12
一、营业收入         -     - 33,932 53,251 65,263 64,612 63,962 63,962 63,962 63,962 63,962 63,962
减:主营业务成本     -     - 23,945 36,778 45,333 45,333 45,333 45,333 45,333 45,333 45,333 45,333
二、毛利             -     - 9,987 16,473 19,930 19,279 18,629 18,629 18,629 18,629 18,629 18,629
三、利润总额                 5,158 8,800 10,268 9,700 9,152 9,152 9,152 9,152 9,152 9,152
减:所得税费用                  774 1,320 1,540 1,455 1,373 1,373 1,373 1,373 1,373 1,373
四、净利润                   4,384 7,480 8,728 8,245 7,779 7,779 7,779 7,779 7,779 7,779
毛利率(%)                  29.43 30.93 30.54 29.84 29.12 29.12 29.12 29.12 29.12 29.12
净利润率(%)                12.92 14.05 13.37 12.76 12.16 12.16 12.16 12.16 12.16 12.16
             达产后年均净利润                                                                 7,956

         3、项目效益测算过程及谨慎性分析

         (1)营业收入测算

                                                 148
              本募投项目主要生产智能终端无线充电模组、散热模组等模组类产品,内外
         部功能件、结构件等产品。由于本项目购置的主要设备属于智能终端零组件产品
         通用型设备,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客户需求及行业发展趋势,进行柔性化生产。
         预计达产后将年产各类零组件 14,500.00 万片/件。本项目预计达产后年均收入达
         64,205.70 万元。营业收入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
       T1 T2      T3       T4       T5       T6         T7          T8       T9       T10      T11       T12
  称
散热模
          -   -   21,874   34,284   41,962   41,515     41,069      41,069   41,069   41,069   41,069    41,069
  组
内外部
          -   -    2,063    3,300    4,125    4,125         4,125    4,125    4,125    4,125    4,125     4,125
功能件
无线充
          -   -    9,996   15,667   19,176   18,972     18,768      18,768   18,768   18,768   18,768    18,768
电模组
 合计     -   -   33,932   53,251   65,263   64,612     63,962      63,962   63,962   63,962   63,962    63,962

              本项目营业收入测算的产品销售数量综合考虑了相应产品整体市场规模、发
         行人潜在客户的订单预测、公司产品销量的增长趋势等多重因素综合确定。产品
         定价方面,本项目拟生产产品的销售价格系公司问询潜在客户购买价格、产品前
         期打样价格及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同时考虑了产品价格波动趋势综合确定。
         因此,以上营业收入的测算是谨慎合理的。

              (2)营业成本测算

              本项目营业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①原材料、直接人工和其他制造费用(其他制造费用:主营业务成本-制造
         费用中除折旧以外的部分)

              本项目拟生产内外部功能件产品和无线充电模组产品系公司已有产品的迭
         代型号,本项目采用公司上述产品历史成本数据中原材料、直接人工和其他制造
         费用在产品销售收入中的占比作为测算依据,并根据项目预计收入测算项目原材
         料成本。




                                                      149
    散热模组系公司新产品,本项目采用散热模组产品进行打样时的成本预测数
据中原材料、直接人工和其他制造费用在产品销售收入中的占比作为测算依据,
并根据项目预计收入测算项目原材料、直接人工和其他制造费用的金额。

    ②折旧

    折旧费用主要系本募投项目新增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按照年
限平均法进行折旧而形成的费用,折旧方式按照公司现有会计政策进行项目折旧
的测算。其中,房屋建筑物按照 20 年折旧,残值率 5%,年折旧率 4.75%;机器
设备按照 10 年折旧,残值为 5%,年折旧率 9.50%。

    计算折旧需先计算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原值是指项目投产时(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按规定由投资形成固定资产的部分。

    年折旧率 =(1-预计净残值率)/折旧年限×100%

    年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值×年折旧率

    (3)税金及附加和所得税

    本项目增值税应纳税额=产品销售产生的增值税销项税税额-生产产品所购
置的原材料产生的增值税进项税税额,销项税和进项税税率均为 13%。根据公司
历史财务数据,项目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税/费率分别采用 7%、
3%和 2%进行计算。

    (4)项目期间费用

    本 项 目 销 售 费 用、 管 理 费用 和 研 发 费用 均 采 用 公司 合 并 口 径审 计 报 表
2017-2019 年销售、管理、研发在收入中的平均占比(1.97%、6.80%和 5.47%)
进行预测。本项目为股权融资,不产生财务费用。

    综上,公司本募投项目费用测算谨慎合理。

    (5)所得税的测算

    安洁科技母公司于 2017 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在之后的三年内享受企
业所得税收优惠,预计安洁科技母公司将继续保持高新技术企业,因此,本项目
所得税率按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率 15%计算。

                                         150
       (6)项目毛利率及谨慎性分析

       本募投项目主要生产智能终端无线充电模组、散热模组等模组类产品,内外
  部功能件、结构件等产品,该类产品的完全达产后的毛利率在 29%左右。

       报告期内,公司同类业务的毛利率如下:

           项 目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平均毛利率
  智 能 终 端 功 能 件及
                                     34.98%         35.31%         32.63%        37.50%         35.11%
  模组类产品

       2017 年至 2020 年 1-3 月,公司智能终端功能件及模组类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37.50%、32.63%、35.31%和 34.98%,该类产品报告期平均毛利率为 35.11%。本
  募投项目的产品毛利率预测为 29%左右,低于报告期毛利率的最低值,预测较为
  谨慎。

       综上,智能终端零组件扩产项目预计效益的测算依据、测算过程合理,与公
  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及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情况相符,具有谨慎性。

       (二)新能源汽车及信息存储设备零组件扩产项目

       1、项目达产期、投产期的产能利用率

       本项目计算期 12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达产期 2 年,即 T+3 年产能利用率
  50%,T+4 年产能利用率 80%;T+5 年开始完全达产,产能利用率达到 100%。

       2、预计收入、成本、利润等

       本项目计算期预计收入、成本、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T1 T2     T3      T4      T5      T6       T7     T8     T9     T10    T11    T12
一、营业收入         -     - 39,370 62,325 77,082 76,267 75,461 74,664 73,875 73,095 72,324 71,562
减:主营业务成
                     -     - 28,059 42,486 51,757 51,239 50,726 50,220 49,719 49,224 48,735 48,251
本
二、毛利             -     - 11,311 19,839 25,325 25,028 24,734 24,444 24,156 23,871 23,590 23,311
三、利润总额                 5,708 10,969 13,873 13,689 13,515 13,342 13,172 13,003 12,836 12,671
减:所得税费用                 856 1,645 2,081 2,053 2,027 2,001 1,976 1,950 1,925 1,901
四、净利润                   4,851 9,324 11,792 11,635 11,487 11,341 11,196 11,053 10,911 10,770


                                                   151
     项目         T1 T2     T3       T4       T5        T6        T7     T8     T9     T10     T11     T12
毛利率(%)                 28.73 31.83 32.86 32.82 32.78 32.74 32.70 32.66 32.62 32.57
净利润率(%)               12.32 14.96 15.30 15.26 15.22 15.19 15.16 15.12 15.09 15.05
          达产后年均净利润                                                                           11,273

      3、项目效益测算过程及谨慎性分析

      (1)营业收入测算

      由于本项目购置的主要设备属于新能源汽车及信息存储设备零组件产品通
  用型设备,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客户需求及行业发展趋势,进行柔性化生产。
  预计达产后将年产高压连接线组件、新能源汽车电池盖板、钛合金垫片等各类零
  组件 2,550.00 万片。本项目预计达产后年均收入达 74,291.23 万元。具体营业收
  入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T1 T2     T3       T4       T5           T6        T7        T8      T9      T10     T11     T12
高压连接线
              -   - 11,320 17,931 22,189 21,968 21,748 21,530 21,315 21,102 20,891 20,682
  组件
新能源汽车
              -   - 25,740 40,772 50,456 49,951 49,451 48,957 48,467 47,983 47,503 47,028
电池盖板
钛合金垫片    -   - 2,310    3,622    4,437        4,348     4,261     4,176   4,093   4,011   3,931    3,852
   合计       -   - 39,370 62,325 77,082 76,267 75,461 74,664 73,875 73,095 72,324 71,562

      上述产品的销售数量综合考虑了相应产品整体市场规模、发行人潜在客户的
  订单预测、公司产品销量的增长趋势等多重因素综合确定。产品定价方面,本项
  目拟生产产品的销售价格系公司问询潜在客户购买价格、产品前期打样价格及同
  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同时考虑了产品价格波动趋势综合确定。因此,以上营业
  收入的测算是谨慎合理的。

      (2)营业成本测算

      本项目营业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①原材料、直接人工和其他制造费用(其他制造费用:主营业务成本-制造
  费用中除折旧以外的部分)



                                                     152
    本项目产品采用产品进行打样时的成本预测数据中原材料、直接人工和其他
制造费用在产品销售收入中的占比作为测算依据,并根据项目每年预计收入测算
项目原材料、直接人工和其他制造费用的金额。

    ②折旧

    折旧费用主要系本募投项目新增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按照年
限平均法进行折旧而形成的费用,折旧方式按照公司现有会计政策进行项目折旧
的测算。其中,房屋建筑物按照 20 年折旧,残值率 5%,年折旧率 4.75%;机器
设备按照 10 年折旧,残值为 5%,年折旧率 9.50%。

    计算折旧需先计算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原值是指项目投产时(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按规定由投资形成固定资产的部分。

    年折旧率 =(1-预计净残值率)/折旧年限×100%

    年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值×年折旧率

    (3)税金及附加和所得税

    本项目增值税应纳税额=产品销售产生的增值税销项税税额-生产产品所购
置的原材料产生的增值税进项税税额,销项税和进项税税率均为 13%。根据公司
历史财务数据,项目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税/费率分别采用 7%、
3%和 2%进行计算。

    (4)项目期间费用

    本 项 目 销 售 费 用、 管 理 费用 和 研 发 费用 均 采 用 公司 合 并 口 径审 计 报 表
2017-2019 年销售、管理、研发在收入中的平均占比(1.97%、6.80%和 5.47%)
进行预测。本项目为股权融资,不产生财务费用。

    综上,公司本募投项目费用测算谨慎合理。

    (5)所得税的测算

    适新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在之后的三年内享受企业所得税收优惠,预计适新科技(苏州)将继续保持高新
技术企业,因此,本项目所得税率按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率 15%计算。

                                         153
    (6)项目毛利率及谨慎性分析

    本募投项目主要生产高压连接线组件、新能源汽车电池盖板等新能源汽车零
组件产品,该类产品的完全达产后的毛利率在 34%左右;钛合金垫片等信息存储
设备零组件产品完全达产后的毛利率在 17%左右。

    报告期内,公司相关业务的毛利率如下:

      项目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平均毛利率
 信息存储类产品             26.50%        22.30%       29.70%      34.28%        28.20%
新能源汽车类产品            30.02%        31.22%       51.24%      41.11%        38.40%

    2017 年至 2020 年 1-3 月,公司新能源汽车类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 41.11%、
51.24%、31.22%和 30.02%,该类产品报告期平均毛利率为 38.40%。本募投项目
的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产品毛利率预测为 34%左右,低于报告期平均毛利率,但是
高于最近一年一期毛利率,公司新能源汽车类产品毛利率较高,最近一年一期的
下降主要是受产品结构变动等因素影响的暂时性下降,2020 年 1-6 月,公司新能
源汽车类产品的毛利率已经回升到 38%以上。本募投项目生产的高压连接线组
件、新能源汽车电池盖板等产品属于新产品,部分已经通过客户打样,公司根据
客户现有报价单和市场价格情况预测了销售价格,产品定价合理;产品成本预测
是采用产品进行打样时的原材料、直接人工和其他制造费用在产品销售收入中的
占比作为测算依据,成本预测合理,因此毛利率预测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具有合
理性和可行性。

    与同行业相似募投项目产品毛利率对比情况:

                                                                         达产平均毛利
 上市公司名称                         募投项目名称
                                                                             率
   旭升股份        新能源汽车精密铸锻件项目                                      47.59%
                   新能源汽车电机壳体、底盘及车身结构件智能制造项
   文灿股份                                                                      35.22%
                   目
                   新能源汽车类产品(新能源汽车及信息存储设备零组
    发行人                                                                         34%
                   件扩产项目)

    根据上表,与同行业相似募投项目产品的毛利率相比,发行人本募投项目的
新能源汽车零组件毛利率具有谨慎性。



                                         154
    2017 年至 2020 年 1-3 月,公司信息存储类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 34.28%、
29.70%、22.30%和 26.50%,该类产品报告期平均毛利率为 28.20%,本募投项目
的信息存储设备零组件产品毛利率预测为 17%左右,低于报告期毛利率最低值,
预测较为谨慎。

    综上,新能源汽车及信息存储设备零组件扩产项目预计效益的测算依据、测
算过程合理,与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及本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情况相符,具有谨
慎性。

    四、中介机构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执行了下列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其修订稿、募投项目的可行
性报告及募投效益测算工作底稿,核查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明细构成及效益
测算的过程及其谨慎性。

    2、与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并现场查看募投项目相关产品样品等,了解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与现有产品的区别与联系,本次募投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
技术工艺储备、人员储备、客户储备等。

    3、取得并查阅发行人近年来的财务数据和募投相关产品的产能、产量、销
量等数据。

    4、查阅行业研究报告、同行业公司资料、发行人已经取得通知订单的相关
往来邮件资料等,并与发行人相关人员访谈,了解公司现有业务情况、竞争优势、
募投项目产品的行业发展趋势、募投项目市场空间、产能消化情况和措施等。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和投资数额安排合理,投资数额的测
算依据充分、测算过程合理,募集资金规模合理,拟投入的募集资金用于资本性
支出和非资本性支出的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55
       2、本次募投项目属于对目前安洁科技母公司的智能终端功能件及模组类产
品,适新科技(苏州)的新能源汽车类及信息存储产品的主营业务的横向扩充,
与现有业务高度相关;与前次生产型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同、产品类别不同,互
相独立,没有关联关系。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及可行性,在技
术、人员和客户资源等方面具备明确的实施基础。

       3、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品符合智能终端产品、新能源汽车和信息存储设备
零组件行业发展趋势,新增产能与市场需求相比占比较小,本次募投产品涉及的
现有相关产品产能利用率、产销率均较高,主要相关产品报告期产量增长较快,
部分新产品已经取得部分通知订单。凭借公司现有的竞争优势、多年的行业积累、
良好的客户资源,预计能充分消化本次募投项目的设计产能。

       4、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过程中充分考虑了产品前期打样价格和同类产品
市场销售价格、市场空间、设计产能、达产率、公司历史年度相关财务指标等因
素,本次募投项目与现有相似产品的毛利率等指标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募
投项目的效益测算谨慎、合理。



       问题 11:请申请人披露中美贸易摩擦及新冠肺炎疫情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是否对未来生产经营及本次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相关风险披露是否充
分。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中美贸易摩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对未来生产经营及本次募投项目未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美贸易摩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对本次募投项目及对未来生产经营的影响
和相关信息披露情况,请详见本反馈意见回复问题 3 的相关内容。

       发行人直接出口美国的产品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在加征关税的清单之列,
从 2018 年 6 月起,公司直接出口美国的产品分批被加征 7.5%~25%不等的关税,



                                    156
2019 年下半年开始,受中美贸易摩擦进程影响,发行人部分产品陆续又被豁免
加征的关税。中美贸易摩擦对发行人的对美直接出口造成了一定影响。

    但是,总体来说,报告期内公司出口美国的产品产生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
例为 2.45%、5.68%、5.33%、4.22%,占比较小,2019 年以来虽略有下降但仍相
对稳定。且发行人出口至美国产品的客户,为新能源汽车国际知名企业,发行人
为其提供的零部件,大部分为其新能源车型的专供产品,新能源汽车国际知名企
业在上海的工厂也已经正式投产并逐步扩产,未来随着其在上海工厂的产能进一
步扩大,公司出口至美国的产品将逐步转移至内销,直接出口至美国的产品有望
进一步减少。

    本次募投项目中,除“新能源汽车与信息存储设备零组件扩产项目”中,少
量新能源汽车零组件新能源汽车电池盖板产品,因为已经收到客户美国工厂的预
测通知订单以外,不存在计划直接出口到美国的情况,其他绝大多数募投产品为
计划销售给在国内及美国以外的工厂,不受中美贸易摩擦加征关税的影响。

    因此,中美贸易摩擦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生产经营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预期
对发行人、对未来生产经营及本次募投项目亦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已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其修订稿中披露了“中美贸易摩擦风险”,相
关风险披露充分。同时,发行人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如:扩大国内直接交
货客户销售比例,降低出口比重,进行海外生产基地的布局等来降低中美贸易摩
擦的不利影响。

    二、新冠疫情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对未来生产经营及本次募投项目未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

    (一)新冠疫情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新冠疫情对发行人原材料供应的影响

    公司原材料主要为各种型号的金属、双面胶、泡棉、热熔胶、导电布/导电
泡棉、吸波材、网纱、防水透气膜等,从原材料供应来看,原材料种类繁多,选
择面广,市场供应充足。新冠疫情全球蔓延以来,发行人原材料供应稳定,储备
充足,受新冠疫情的影响较小,未出现原材料供应不足导致的停工、停产现象,


                                 157
原材料价格较为稳定,未出现大幅度波动。因此新冠疫情未对发行人原材料供应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新冠疫情对发行人生产的影响

    发行人的生产工厂主要位于苏州、惠州、重庆等国内非疫情严重区域及泰国。
新冠疫情爆发后,公司在国内的工厂按照政府安排,从今年 2 月份开始有序逐步
复工复产,发行人国内各工厂在 2020 年一季度一定程度受到疫情影响,但发行
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快速反应,提前做好充分准备,积极复工复产,在恢复生产
后快速实现生产经营的稳定,总体来说生产受到疫情影响较小。目前我国新冠肺
炎已经得到有效控制,发行人国内生产基地已实现全面复工复产。公司位于泰国
的工厂在 2020 年上半年正常开工生产,未发生停工停产情形。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各生产基地已实现全面复工,产能利用充
分。因此,本次疫情对公司生产活动的影响有限。在中国、泰国的新冠肺炎疫情
基本得到控制的情况下,预计未来发行人生产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影响的可能
性较小。

    3、新冠疫情对发行人销售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发行人 2020 年一季度与去年同期营业收入、净利润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一季度    2019 年一季度       增长率
           营业收入            62,349.73        66,793.05          -6.65%
           营业成本            47,410.52        52,022.21          -8.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7,195.86         1,732.26         315.40%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0 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 6.65%,主要是威博精密
的智能终端精密结构件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滑所致。2020 年一季度公司扣非
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上升 315.40%,主要是公司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同比有所下降,毛利率略有上升所致。

    发行人整体生产经营受新冠疫情影响较小。公司产品配套下游的主要产品包
括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及信息存储设备等。新冠疫情爆发后,国内及国外政府


                                    158
积极推进网络课堂教学、居家远程工作等非接触式学习、办公,短期内对发行人
下游产品有一定的刺激作用,因此新冠疫情对发行人下游产品的不利影响较小。
目前公司在手订单充足,未发生订单重大萎缩情形。因此新冠疫情对发行人销售
和经营成果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新冠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有限,发行人生产经营未受到新冠疫
情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新冠疫情对发行人未来生产经营的影响

    1、国内疫情得到基本控制,公司生产经营有序推进

    随着国内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公司上游供应商、下游客户均已实现复工复产。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原材料供应充足,采购渠道顺畅;公司生产及
研发活动正常进行;国内下游客户需求及在手订单稳定,物流恢复正常,各项工
作有序推进。

    2、海外市场可能受到一定影响

    新冠疫情在海外的持续蔓延,对整体行业会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可能会对发
行人海外市场销售造成短期影响。具体影响幅度取决于疫情持续的时间及发行人
主要外销国家能否对疫情进行有效的防控。从长期来看,市场对智能终端等消费
品的需求不会因疫情等原因出现萎缩,公司深耕行业二十余年,与终端品牌客户
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因此本次疫情预计不会对发行人未来的生产经营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良好,受到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公司产品主要是为中高端智能终端产品专门定制的精密功能件、结构件及模
组件及信息存储类产品。近年来,国家出具了《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
指导目录》《关于推动 5G 加快发展的通知》《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信息
产业发展指南》等一系列支持政策,未来公司所处产业将会因此受益。

    2011 年上市以来,安洁科技通过募投项目建设,不断增强研发和制造实力,
并积累了丰富的模具开发和设备运用经验,其掌握的多项核心技术、自主研发能
力、精密制造实力获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并在消费电子世界顶级企业的供应链

                                  159
中长期保持了稳定的市场份额。公司已与苹果、华为、微软、谷歌等大客户建立
并保持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拥有核心而稳定的客户群体。

    因此,目前公司下游领域客户较为稳定,所处行业未来前景良好,新冠肺炎
疫情不会导致未来公司产品市场需求出现大幅下降的情形。

    (三)新冠疫情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48,9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智能终端零组件扩产项目                    43,800.00               40,000.00
新能源汽车及信息存储设备
                                          61,800.00               40,000.00
零组件扩产项目
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5,000.00               25,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43,900.00               43,900.00
           合计                          174,500.00              148,900.00

    本次新冠疫情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及达产期相对较长,完全形成生产能力时预计疫情已
经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控制

    本次生产型募投项目“智能终端零组件扩产项目”、“新能源汽车及信息存
储设备零组件扩产项目”建设期 2 年,第 3 年产能利用率 50%、第 4 年产能利用
率 80%并计划于第 5 年全部达产,项目完全达产时间相对较长。在项目建设至达
产的时间内,预计本次疫情将得到有效控制。同时伴随云课堂、非接触办公、虚
拟现实等远程生产、生活方式的发展和汽车消费的恢复以及各国针对上述行业推
出的扶持政策的落地实施,预计智能终端、新能源汽车、信息存储设备在内的相
关行业也将持续发展。

    2、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对智能终端、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支持政策未发生不
利变化




                                   160
    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中国制造 2025”、“十三五”规划等政策,大力
支持智能终端及其上下游产业的发展。国务院 2018 年发布了《完善促进消费体
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 年)》,提出:“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加
快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5G)技术商用。支持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突破核
心技术,带动产品创新,提升智能手机、计算机等产品中高端供给体系质量。支
持可穿戴设备、消费级无人机、智能服务机器人等产品创新和产业化升级。利用
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各类应用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

    同时,自“十二五”进入七大战略新兴产业以来,新能源汽车产业一直是我
国政策引导的持续发力点。信息存储设备作为数据存储交换的承载实体,其产能
扩张有利支撑着云存储和云计算的快速发展。

    新冠疫情以来,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对智能终端、新能源汽车、云存储云计
算行业的支持政策未发生不利变化,且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2020 年 2 月工
信部召开加快推进 5G 发展做好信息通信业复工复产工作电视电话会,决定加快
5G 组网建设,深化 5G 与工业、医疗、教育、车联网等行业融合发展,释放新
兴消费潜力,扩大网络消费,促进信息消费;各地也纷纷继续推出对新能源汽车
的支撑政策。这有利于智能终端、新能源汽车、信息存储设备行业的景气度提升,
进而带动上游零部件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3、新冠疫情未影响公司客户资源及客户开拓

    公司在行业内经过 20 余年深耕细作,特别是以提供全面解决方案的业务模
式为依托,与一批领先的国内外知名智能终端产品制造商建立了稳固的客户关
系,拥有一批稳定的核心客户群。公司已成功进入了苹果、华为、微软、谷歌、
联想、OPPO、VIVO、小米及国际新能源汽车知名企业等全球知名企业的供应链
并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进而使公司拥有了相当稳固的客户资源。同时,
充分发挥自身的技术优势,主动参与客户的前期研发,与客户之间的合作不断深
化。本次疫情虽然短期内对公司部分客户的生产造成一定影响,但公司长期合作
客户一般规模较大、资金实力较强,受疫情的影响有限,公司目前在手订单充足,
并将凭借优质的产品和长期合作的稳固客户关系持续获得订单。同时,公司目前




                                  161
仍在积极与相关潜在客户保持持续有效沟通,确保不因疫情放缓新客户开发进
度。

       三、相关风险披露充分

       公司已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其修订稿之“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
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之
“(一)市场与技术风险”中披露风险如下:

       “3、中美贸易摩擦风险

       2019 年以来,中美之间发生了贸易摩擦。在中美贸易摩擦的背景下,公司
2019 年及 2020 年一季度的营业收入较为稳定,主要客户在手订单量保持平稳,
公司的业务暂未受到中美贸易摩擦的重大不利影响。

       虽然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直接向美国出口的金额较低,但公司部分下游客户的
终端产品存在销往美国的情形。因此,中美贸易摩擦可能会影响到公司下游客户,
继而可能沿产业链间接影响至公司。若未来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升级,可能对公司
下游客户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变化,从而有可能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4、新冠疫情风险

       2020 年 1 月至今,我国爆发新冠病毒疫情,公司及上下游企业落实各地政
府对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春节后复工复产进度整体延后,公司 2020 年
第一季度的生产经营受到一定的不利影响。

       目前,新冠疫情已经在全球范围内蔓延,疫情的延续时间及影响范围尚不明
朗。若疫情进一步持续或加剧,可能会影响终端产品的市场需求,导致下游客户
减少产品订单,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为充分提示风险,保荐机构已在保荐人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及保荐人出
具的《发行保荐书》中披露了上述内容。

       四、中介机构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62
    1、查询美国贸易代表署等官方网页、查询近期中美贸易摩擦进展相关文件、
加征关税清单等,并将发行人出口产品清单中的 H.S 编码进行比对,了解发行人
直接出口美国产品被加征关税情况。

    2、了解发行人销售地域分布以及报告期内公司直接出口至美国产品的销售
情况;对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报告期和未来生产
经营及本次募投的影响情况及公司应对措施。

    3、查询国内及泰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持续情况及防控进展情况,了解公
司 2020 年一季度经营成果与去年同期的比较情况和 2020 年上半年产品生产复工
情况。

    4、访谈发行人相关人员关于新冠疫情对报告期内生产经营、未来生产经营
及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能影响。

    5、查阅了发行人关于中美贸易摩擦风险和新冠疫情风险披露的相关公告和
文件。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直接销往美国产品的收入占比较低,为 5%左右,发行
人生产经营未受到中美贸易摩擦的重大不利影响;由于发行人所在的智能终端产
业链范围较广,如中美贸易摩擦长期持续,在行业上下游相互影响下,对发行人
未来长期经营可能产生一定影响,但由于发行人产品和终端产品以国内市场为
主,且发行人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来降低中美贸易摩擦的不利影响,预计
中美贸易摩擦不会对发行人未来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中美贸易摩擦及新冠疫情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各生产基地已实现全面复工,产能利用充分,因此,新冠疫情对公
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有限,发行人生产经营未受到新冠疫情的重大不利影响;在中
国、泰国的新冠疫情基本得到控制的情况下,预计发行人未来生产经营不会受到
新冠疫情的重大不利影响。



                                   163
             4、针对中美贸易摩擦及新冠疫情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可能影响,发行人已
       进行了充分的风险披露。



             问题 12:请申请人披露公司是否存在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等事项,如存在,
       披露是否充分计提预计负债。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公司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的情况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发行人作为原告的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的情况
       如下: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
        序号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案金额
                                                                                  复出具日的状态
                               星星精密科                                       一审威博精密胜诉;
         1      威博精密       技(珠海)   买卖合同纠纷       151.77 万元      被告提起上诉,二审
                                 有限公司                                             尚未开庭
                                                               2,636.27 万元
                                                                 (现金)
         2      安洁科技         练厚桂       合同纠纷                          一审开庭,尚未判决
                                                                7,268,154 股
                                                             (发行人股数)
                               广东劲胜智
         3      安洁科技       能集团股份   买卖合同纠纷       67.04 万元        一审安洁科技胜诉
                                 有限公司
                               重庆业顺科
         4      重庆安洁                    买卖合同纠纷        1.00 万元        已受理,尚未开庭
                               技有限公司
                               重庆朗铂光
         5      重庆安洁                    买卖合同纠纷        3.58 万元        一审重庆安洁胜诉
                               电有限公司

             上表中,发行人作为原告的未决诉讼案件不会导致发行人承担现时义务并导
       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因此,无需计提预计负债。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发行人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的情况
       如下:

                                                           截至本反馈意      计提预计
                                             涉案金额
序号    原告            被告         案由                  见回复出具日      负债金额         备注
                                             (万元)
                                                             的状态          (万元)

                                                  164
                                                     截至本反馈意   计提预计
                                          涉案金额
序号     原告          被告       案由               见回复出具日   负债金额          备注
                                          (万元)
                                                       的状态       (万元)
       惠州市正集                                                              发行人已经计入账面
                                 加工合              一审开庭,尚
 1     源实业有限    威博精密              160.04                    24.49     的应付款项 135.54 万
                                 同纠纷                  未判决
         公司                                                                          元
                                                                               发行 人经过审 慎分
                                                                               析,认为公司败诉的
                                                                               可能性较低,且发行
                                                                               人聘请的诉讼律师也
                                                                               出具回函,认为练厚
                                                                               桂的主张不应得到法
                                                                               院的支持。因此,截
                    安洁科技、威 合同纠              法院已受理,
 2       练厚桂                           6,275.95                     -       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
                      博精密       纷                一审尚未开庭
                                                                               具日,练厚桂诉威博
                                                                               精密、安洁科技案未
                                                                               导致发行人承担现时
                                                                               义务,且相关经济利
                                                                               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
                                                                               不超过 50%,无需计
                                                                               提预计负债.

             二、公司是否充分计提预计负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规定,“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
        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一)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
        义务;(二)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三)该义务的金额能
        够可靠地计量。”

             发行人作为原告的未决诉讼案件不会导致发行人承担现时义务并导致经济
        利益流出企业,因此,无需计提预计负债。

             惠州市正集源实业有限公司以威博精密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模具制作及加
        工等款项,请求威博精密支付模具款、加工款及违约金 160.04 万元并承担诉讼
        费用。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该案处于一审开庭,尚未审结的阶段,经咨
        询发行人聘请的诉讼律师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发行人已经计入账面的应付款
        项 135.54 万元,另外确认该案的预计负债为 24.49 万元。

             练厚桂与安洁科技、威博精密的合同纠纷的具体案情及分析详见本反馈意见
        回复问题 1 的相关内容。

                                               165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应用指南》的规定,“本准
则第四条规定了或有事项相关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应当同时满足的条件:(一)
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企业没有其他现实的选择,只能履行该义务,如
法律要求企业必须履行、有关各方合理预期企业应当履行等。(二)履行该义务
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通常是指履行与或有事项相关的现时义务时,导
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超过 50%。……(三)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
量。……”

    发行人经过审慎分析,认为练厚桂诉威博精密、安洁科技的案件于法无据,
公司败诉的可能性较低,且发行人聘请的诉讼律师也出具回函,认为练厚桂的主
张不应得到法院的支持。因此,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练厚桂诉威博精密、
安洁科技案未导致发行人承担现时义务,且相关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不超
过 50%,发行人无需计提预计负债。

    三、中介机构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执行了下列核查程序:

    1、访谈了发行人相关负责人,获取了发行人未决诉讼或仲裁的台账;获取
了发行人相关案件的起诉状、答辩状、法院应诉通知书、裁定书、判决书等诉讼
资料;登录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企查查对发行人的诉讼情况进行网络核查。

    2、咨询了发行人聘请的诉讼律师,获取了诉讼律师对相关案件的意见或者
回复,核查了相关诉讼对发行人的影响。

    3、访谈了发行人财务负责人,复核了发行人预计负债相关的会计政策、会
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发行人已披露未决诉讼及仲裁情况;发行人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
规定对相关案件充分计提预计负债。


                                   166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之盖章页)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30 日




                                 167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雷晓凤              谢吴涛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30 日




                                 168
                 关于本次反馈意见回复报告的声明



    本人作为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的董事长,现就本次反馈意见回复报告郑重声明如下:

    “本人已认真阅读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反馈意见回复报告的全
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
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反馈意见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30 日




                                   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