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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之联:关于公司董事辞职与选聘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2018-09-27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2018-066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与选聘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之联”或“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收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光明先生、张然女士与非独立董事张
春辉先生的书面辞职文件。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的规定,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任光明先生在公司连续任
职将满六年,因任职期限将届满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张然女士由于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公
司与公司存在业务往来,为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申请辞去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职务;根据公司(甲方)于 2013 年 5 月 24 日与上海翊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
称“翊辉投资”)、上海奥力锋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简称“奥力锋投资”)
(上述两方统称“乙方”)及黄翊、张春辉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
产重组协议》第八条 8.2 款:各方同意,如果乙方持有甲方的股权比例低于 10%,
通过乙方提名的董事应辞任。目前翊辉投资和奥力锋投资合计持股比例为
9.44%,因此张春辉先生申请辞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辞职后,任光明先生与张然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张春辉先生将继
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此外,为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拟将董事会由十一
名董事组成改为九名董事组成,并提供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任光明先生与张然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
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张春辉先生在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期间,勤勉
尽责,为公司的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公司董事会对任光明先生、张然女士与张
春辉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由于任光明先生与张然女士两位独立董事辞职,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
比例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任光明先生与张然女士的辞职将在公司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任光明先生与张然女士仍将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在
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的议案》,拟补选伍利娜女士为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候选人,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补选后,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伍利娜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
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2
附件一:

                           伍利娜女士简历
    伍利娜,女,1972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
究生学历,副教授。1988 年 9 月至 1992 年 6 月就读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获
经济学学士学位; 1993 年 9 月至 1996 年 6 月就读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0 年 9 月至 2003 年 6 月就读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获管理学博士学位。1992 年 7 月至 1993 年 8 月,任北大方正集团公司职员;
1996 年 7 月至今,历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博士生
导师。
    伍利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及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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