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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荣联: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2020-05-29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ST 荣联                公告编号:2020-047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能否被撤销退
市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 2017 年、2018 年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开市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二、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20]京会兴审字第03020006号),公
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56,586,981.8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5,607,167.93 元 ; 截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归 属 于上 市 公 司 股 东的 净 资 产 为
2,829,254,531.83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
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本规则第13.2.1条第
(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已消除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
销退市风险警示。”

     经公司董事会初步核查后认为,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及公司2019年度经营情
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同时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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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5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
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的申请。

   三、风险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
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为《证券时报》 、《中国 证券报》、 《上海证券 报》及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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