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荣联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进展公告2021-07-08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9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联科技”或“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 年 2
月 2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经达科技
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根据公司与山东经达科技产业
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经达”)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签订的《资金支持框
架协议》的约定,为支持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在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的第
一批股份(合计 26,803,212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4%)转让完成后,且山
东经达作为荣联科技控股股东期间,山东经达在未来三年向公司提供不低于 15
亿元的资金支持,具体实施方式包括通过提供委托贷款、提供担保、股东借款、
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方式,年利息按照不高于 8%计算。其中在公司提供未来
三年(2021-2023 年)利润预测表的前提下,山东经达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提
供 3 亿元的现金支持。

    2021 年 3 月 25 日,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已向山东经达协议转让上述第一
批股份并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山东经达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803,212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4.00%;山东经达在上市公司中拥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合计 145,128,67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66%,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济宁高新区国有资本管理办
公室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山东经达正式签署了《借款合同》,
山东经达将向公司提供人民币 3 亿元的资金支持,分批到账,用于短期流通之目
的,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借款到账日起 1 年期,分批到账分批还款,年利率按照
6.8%计算。首批款项人民币 1 亿元已经到账。


                                     1
    有关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1-007)、《关于签署资金支持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4)、《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关
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并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37)、《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1-067)。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借款合同》约定的余下人民币 2 亿元借款。
前期公司详细制定了 2021 年经营计划及利润预测表,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经达按
协议要求向公司提供了人民币 1 亿元的资金支持,对于公司稳定住经营的基本盘、
克服经营周期性资金缺口起到了重大和关键的支撑作用。公司已根据市场、行业
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制订了未来两年的经营计划及利润预测报告,目
前已提报山东经达,并按照《资金支持框架协议》和《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山东
经达申请剩余人民币 2 亿元资金支持。该借款事宜正在经山东经达的上级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过程中,预计剩余人民币 2 亿元资金支持将于 2021 年 7 月
31 日前到位。

    公司正在与控股股东进行积极沟通,全力配合提供控股股东方面要求的支持
文件,协商推动后续资金支持到位事宜,以利于公司充分抓住市场机遇,进一步
做大做强。本次资金支持虽然未按原计划足额到位,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一定影
响,公司管理层同时也正在积极采取措施,通过盘活现有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
率、拓展融资渠道等多种方式满足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的资金需求。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