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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联科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4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7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3 日 14:00;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3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6号楼(荣联科
技大厦);鉴于目前北京疫情及相关防控要求,公司同步通过腾讯会议方式线上
召开。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亮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 人,代表股份 177,298,66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5715%,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其中:通过现
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50,375,16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2.5365%。


                                     1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
人,代表股份 26,923,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0350%。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9 人,代表股份 29,523,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424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7,285,8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8%;
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51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566%;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7,285,8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8%;
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51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566%;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7,285,8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8%;

                                    2
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51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566%;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7,285,8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8%;
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51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566%;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7,285,8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8%;
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51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566%;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7,285,8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8%;
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51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3
所持股份的 99.9566%;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已授予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未
达到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
价格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二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
2,430,000 股。上述股票的拟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 2,430,000 股,公
司总股本将由 667,250,313 股变为 664,820,313 股;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
资本减少 2,430,000 元,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667,250,313 元变更为 664,820,313 元。

       表决结果:同意 177,285,8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8%;
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51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566%;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提案已获得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未达到考核目标,公司将回购注销所有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第二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 2,430,000 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
2,430,000 元;公司总股本将由 667,250,313 股变更为 664,820,313 股,公司注册
资本将由 667,250,313 元变更为 664,820,313 元,同步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应条
款内容。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667,250,313元。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   664,820,313元。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

                                         4
      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    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
      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决议后,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本决议后,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并由董事会安排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并由董事会安排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记手续。                              记手续。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67,250,313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64,820,313
 2    股,667,250,313股均为普通股,公司无   股,664,820,313股均为普通股,公司无
      其他种类股份。                        其他种类股份。

     除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 177,285,8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8%;
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51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566%;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提案已获得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7,285,8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8%;
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51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566%;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联股东山东经达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王东辉先生和吴敏女士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2,157,1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2%;
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8%;弃权 0 股(其中,


                                       5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51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566%;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提案已获得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关联股东山东经达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
司、王东辉先生和吴敏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2,157,1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2%;
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8%;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51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566%;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提案已获得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白拂军、许嘉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人员资格、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
书。
                                     6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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