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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联科技: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恒杰2023-04-21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
相关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2 年
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参加,无委托出席或未出
席的情况。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文件,详细了解
审议事项,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
出异议。公司历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
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2022 年度,本人主持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提名的非独立董事人员
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同时,根据自身的专业能力结合公司的经营战略、方针,
为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组成结构提出专业可行的意见。

    2022 年度,公司召开 8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本人认
真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对审议事项
进行详细考察了解;就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年度报告编制情况,听取公司财
务总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展的汇报,与审计会计师积极沟通、交流,
了解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关注会计师审计过程中的重要审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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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提出建议。

    2022 年度,公司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
通过对公司经营方面的资料、被考评人员资料的了解,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及实际
经营情况、绩效情况,对公司薪酬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分配方案进行审核。

    (三)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全部列席参会。

    (四)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忠实、勤勉地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议。经审查,本人认为:审议的议案均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二、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意见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在了解相关情
况、查阅相关文件后,本人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2022 年 1 月 12 日,就《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
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
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关
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2022 年 4 月 20 日,就《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就《2021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方

                                     2
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未解锁的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
予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 年 8 月 17 日,就《关于提名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 年 8 月 25 日,就《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
明》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2 年 10 月 10 日,就《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6、2022 年 10 月 26 日,就《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已授予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2 年 12 月 13 日,就《关于与北京优创联动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于与济宁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
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8、2022年12月27日,就《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就《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多途径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1、2022年度,本人通过电话、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对
公司拟决定的重大项目进行调研,认真核查项目可行性,通过专业判断,形成审
慎表决意见;

    2、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其他的时间,听
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就公司经营情况、对外担
保、内部控制情况、定期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进展情况、财务管理、
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调查,并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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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通过对公司经营活动、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的了解,对董事会、高级管
理人员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资料
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2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事
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
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公
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本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2、2022 年度,本人督促并关注公司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
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3、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勤勉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深规范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通过规范公司的生产经营
活动、提高董事会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2022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
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经自查,本人符合独立性的规定,本人的
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2年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请各位股东审议。
同时感谢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工作的积极配合和支
持!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积极参加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利用自己的专业
知识能力,为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量,维护公司的整体利
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宋恒杰
                                                       2023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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