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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联科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3-04-21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和信审字(2023)第 000521 号



          目    录                            页   码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11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正文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和信审字(2023)第 000521 号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联科技)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荣联科技

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正文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荣联科技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济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
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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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各分公司、北京昊天旭辉科
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长青弘远科技有限公司、荣之联(香港)有限公司、北京
一维天地科技有限公司、成都荣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荣联数讯(北京)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荣联(北京)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荣联数字科技(山东)有限
公司、吉林荣之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西安壮志凌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泰
合佳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爱豌豆科技有限公司、大连荣联科技集团有限公
司、深圳市赞融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投慕科技有限公司、四川荣联西部科技
有限公司、荣联云生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机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人力资源、内部审计、资金管理、采购业
务、销售业务、财务控制、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信息系
统管理等方面;
    公司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风险、采购业务风险、销售业
务风险、对外投资风险、对外担保风险、关联交易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组织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4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以“三会一层”为主体,并结合公司实际,制
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
事规则》、《资金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
差错责任追究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委
托理财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建
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
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1)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决定公司的经营方
针和重大投资计划,任免董事、监事,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审
议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等重大事项。股东大会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2)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
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建立与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执行,公司董事会由 9 名成员组成,设董事长 1 人,联席董事长 1 人,其中独立
董事 3 名。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公司董事的职权和义务、董事会的职权和
义务、董事长的职权和义务、董事会的召集与通知、 董事会会议决议与记录等,
保证了董事会的规范运作。董事会根据需要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制订了委员会工作细则,专业委员会有效履行职责,
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帮助。
    (3)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由 3 名成员组成,设主席
1 人,其中职工代表 1 名。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监事会职权,监事会主席
职权,监事会会议召集与通知、决议和记录等,该规则的制定,规范了监事会内
部机构的设置及议事程序,有效保证了监事会职权的依法独立行使,提高了监事
会的工作效率和决策的科学性水平。
    (4)经营管理层:以公司总经理为核心的高级管理人员团队行使执行权,
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确保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得以有效实施,
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与风险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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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发展战略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
委员会主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公司以新一代信息技
术集成服务为核心,以云服务和数据服务为两大战略方向,积极布局云服务、数
据服务、自有产品及服务、数据中心建设四大业务板块,深耕金融、运营商、政
府公用、能源制造、生物医疗五大行业,以先进的数字化服务提升竞争力水平,
助力数字中国建设。
    3、企业文化
    公司树立“创造价值、成就客户、服务社会”的价值理念,“以信息技术推
动企业进步”为公司使命,以“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领导者”为公司愿景,确立了
“聚焦云计算和数据业务、加强服务业务、行业与自主创新并举、打造高效管理
体系”的公司战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
作用,公司通过各类企业文化活动,增加员工归属感,提升员工满意度,推动公
司持续健康发展。
    4、人力资源
    公司制定了《员工行为规范》、《新员工入职流程》、《薪酬管理制度》、
《绩效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薪酬福利制度》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在人力资源的招聘、培训、薪酬福利、考勤、绩效管理、激励等方面均建立了较
为完备的管理体系,公司始终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
工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公司高
度重视人力资源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理念,为高素质人才提供发挥才
智、实现价值的机会。
    5、内部审计
    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报告,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工作细则》独立行使职权,不
受公司任何部门或个人的非法干预。公司内审部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内审部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并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本部、各分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控执行等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对其经济效
益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做出合理评价。
    6、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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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企业会计
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制定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
资金实施预算管理,对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制度中明确营
运资金、投资资金和融资资金各控制环节的职责权限、审批标准和程序等,内审
部负责开展相关监督检查,确保公司资金使用合法、合理和安全。
    7、采购业务
    公司制定了《采购控制程序》、《软件服务类产品收货、验收、入库规范及
流程》、《采购付款流程》和《采购退换货流程》等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
的岗位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通过对采购业务全
流程管控,在供应商评估和选择、采购合同签订、采购付款、验收入库等环节层
层把关,保障采购与付款业务均经过严格审批与分层次授权,防范风险。
    8、销售业务
    公司制定了《客户信息管理规范》、《收入确认及预测说明》和《验收文档
管理规范》等制度,对销售业务进行全程控制,通过对客户信用评估、销售合同
签订、销售发货、收入与回款、销售指标考核等环节进行管控,确保公司销售目
标实现。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业务按照公司规定的销售流程和审批权限进行,不
存在重大漏洞。
    9、财务控制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清晰地划分了审批权限,实施了有效
的控制管理。公司通过独立、统一的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对各业务单元及分子公司
进行财务管控,实现了标准流程控制、财务管理操作集中;现有系统审批流程合
理高效,为公司业务持续发展提供了高质量的财务专业服务。公司对采购、销售
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控制,确保会计凭证、核算与记录及其数据的准确性、可靠
性和安全性,确保财务报告的合法合规和真实完整,能够为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
及时提供相关经济信息。
    10、对外投资
    公司制定了《投资管理制度》,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经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按有关规定执行和披露。有必要时,可聘请独立专家或中
介机构组成评审小组对投资事项进行评估和咨询。公司对外投资要符合公司的战
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对公司有积
                                                                     7
极的战略意义。
    11、对外担保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范公司的担保行为,明确规定对外担
保的审查、审批权限和程序、担保合同订立、日常管理和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
事项。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擅自对
外提供担保,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对外担保,
也不得相互提供担保,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报告期内,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违规担保、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12、关联交易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关联人的认定和范围、对关
联交易事项的定价原则、回避表决、实施权限、审议程序和关联交易披露等内容
进行了规范。公司本着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原则,严
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执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内
审部的审核监督作用,加强对关联交易的控制,最大限度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
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未存在违规事项。
    13、信息披露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
关系管理制度》和《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指定董
事会秘书为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执行人和证券交易所联络人,公司证券部为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布了联
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投资者沟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与交流。公司对
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标准、报告流转过程、审核披露程序等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积极贯彻重大事件内部报告制度,要求相关责任人对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的重大信
息事项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加强未公开重大信息内部流转过程中的保密工作,
明确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密级,保证未公开重大信息处于可控状态。
    14、信息系统管理
    公司贯彻完善数字化转型战略,不断优化各核心应用系统功能,进行全流程
管理,促进组织和个人能力提升,充分量化和激励组织和个人的贡献,在部门业
绩核算、部门资金占用和利息计算、人员效率统计等方面开发和优化内部管理报
表,为公司各级管理层提供决策支持依据。后续,公司将持续投入资源对相关信
                                                                       8
息系统优化和完善,不断向外看,学习市场领先的技术、工具和方法,高效使用
资源、不断推进自身数字化应用水平。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事项    评价基准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可能导致或   资产总额    错报金额≥基准1%   基准0.5%≤错报金    错报金额<基准
 导致的损失                                  额<基准1%          0.5%
 与资产管理
 相关
 可能导致或   营业收入    错报金额≥基准1%   基准0.5%≤错报金    错报金额<基准
 导致的损失                                  额<基准1%          0.5%
 与利润表相
 关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
               大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监督无效;


                                                                                    9
               (5)未建立基本的财务核算体系,无法保证财务信息的完整、及时和准
               确。

  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
               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
               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事项    评价基准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可能导致或   资产总额   错报金额≥基准1%     基准0.5%≤错报金   错报金额<基准
 导致的损失                                   额<基准1%         0.5%
 与资产管理
 相关
 可能导致或   营业收入   错报金额≥基准1%     基准0.5%≤错报金   错报金额<基准
 导致的损失                                   额<基准1%         0.5%
 与利润表相
 关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缺陷发生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
               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缺陷发生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
               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缺陷发生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
               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10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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