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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联科技:董事会关于2022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2023-04-21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
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2 年
度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意见相关内容

    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荣联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达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42023004 号),荣联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接受中国证监会对其立案
调查。由于截至本审计报告日立案调查尚无最终结果,我们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结
果对财务报表整体可能产生的影响。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
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
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
荣联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
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针对保留意见所涉及的立案调查事项,公司会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
争取尽快完成调查工作;同时,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
关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将与管理层保持沟通,进一步加强
内部控制建设,积极推动公司采取各项措施,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努力消除
审计报告中所提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上述事项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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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认为,上述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揭示了公
司面临的风险,董事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
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表示理解,并提请投资者在充分关注保留意见
相关信息的同时,充分关注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期后情况及影响消除情况。

    2、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鉴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
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对此事项进行了充分关注,
经过认真审阅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并就有关内容与注册会计
师、公司管理层等进行交谈沟通,我们尊重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保留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度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相关说明,并将高度重视、支持并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
层落实相应措施的执行,尽快消除审计报告中所提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做
出的专项说明,该说明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
客观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揭示了公司面临的风险。
公司监事会将持续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和消除
所涉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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