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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宏科技: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6-04-27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8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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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胡士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大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曹吾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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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83,180,545.34              62,845,180.28                      191.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4,792,186.67               2,533,302.78                      483.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3,006,646.24                778,682.14                      1,570.34%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9,147,635.84              -5,445,096.4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06                     0.0162                      335.8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06                     0.0162                      335.8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9%                     0.37%                         0.62%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723,737,308.44           1,744,820,905.54                       -1.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505,397,438.79           1,490,500,388.69                        1.0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49,675.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330,109.5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79,459.79

减:所得税影响额                                                          382,269.9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8,565.98

合计                                                                    1,785,540.4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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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1,887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江苏华宏实业集
                 境内非国有法人        49.69%        104,067,293        13,392,293 质押                 67,235,000
团有限公司

周经成           境内自然人             8.64%         18,090,371        18,090,371

胡士勇           境内自然人             4.36%          9,126,000         6,844,500

郑宇             境内自然人             3.02%          6,317,119         6,317,119

周世杰           境内自然人             2.93%          6,132,329         6,132,329

南通苏海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1.76%          3,679,397         3,679,397
伙)

胡品龙           境内自然人             1.68%          3,510,000         2,632,500

胡士法           境内自然人             1.68%          3,510,000

胡士清           境内自然人             1.68%          3,510,000         2,632,500

胡士勤           境内自然人             1.68%          3,51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江苏华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90,675,000 人民币普通股         90,675,000

胡士法                                                                   3,5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510,000

胡士勤                                                                   3,5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510,000

胡士勇                                                                   2,281,500 人民币普通股          2,281,500

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033,289 人民币普通股          1,033,289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11,300 人民币普通股          1,011,300

胡品龙                                                                    877,500 人民币普通股             877,500

胡士清                                                                    877,500 人民币普通股             877,500

王坚宏                                                                    647,000 人民币普通股             647,000

王大启                                                                    593,300 人民币普通股             593,30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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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胡士勇、胡士清、胡士法、胡士勤四兄弟;周经成、周世杰、南通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苏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说明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王坚宏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647,000 股。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报表合并了江苏纳鑫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及江苏威尔曼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3月31日资产负债表、

2016年1-3月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致使公司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发生重大变化。

    资产负债表科目分析

(1)应收票据较上年度期末上升163.31%,主要是因为公司业务结算方式变化所致。

(2)预付款项较上年度期末上升188.40%,主要是因为子公司开展废钢贸易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度期末下降30.88%,主要是因为购买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度期末下降52.87%,主要是因为发放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所致。

(5)应交税费较上年度期末上升111.37%,主要是因为公司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1、经华宏科
                                                            技聘请的具
                                                            有证券期货
                                                            从业资格的
                                 周经成、周世
                                                            会计师事务
                                 杰、顾群、史                             2015 年 06 月 2017 年 12 月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业绩承诺    所审计的标                                  正在履行
                                 爱华、苏海投                             01 日         31 日
                                                            的公司 2015
                                 资
                                                            年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
                                                            实际净利润
                                                            不低于人民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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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币 7,600 万
                            元,2016 年及
                            2017 年实现
                            的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
                            实际净利润
                            合计数不低
                            于 18,400 万
                            元。

                            1、本人/本单
                            位在作为华
                            宏科技股东
                            期间,本人/
                            本单位及本
                            人/本单位控
                            制的其他公
                            司、企业或者
                            其他经济组
                            织将不从事
                            任何与华宏
                            科技、威尔曼
                            及其控制的
周经成、周世 关于避免同
                            其他公司、企 2015 年 06 月
杰、苏海投     业竞争的承                                 长期            正在履行
                            业或者其他      01 日
资、华宏集团 诺
                            经济组织相
                            同或相似且
                            构成或可能
                            构成竞争关
                            系的业务, 亦
                            不从事任何
                            可能损害华
                            宏科技、威尔
                            曼及其控制
                            的其他公司、
                            企业或者其
                            他经济组织
                            利益的活动。

                            周经成、周世
                            杰、顾群、史
周经成、周世
                            爱华、苏海投
杰、顾群、史 关于股份锁                     2015 年 06 月 2018 年 12 月
                            资通过本次                                    正在履行
爱华、苏海投 定期的承诺                     01 日         7日
                            交易获得的
资
                            华宏科技股
                            份自本次发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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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结束之日
                            起 36 个月内
                            不得转让;

                            通过本次交
                            易获得的华
包丽娟、辰融                宏科技股份
               关于股份锁                    2015 年 06 月 2016 年 12 月
投资、嘉慧投                自本次发行                                     正在履行
               定期的承诺                    01 日         7日
资                          结束之日 12
                            个月内不得
                            转让

                            通过本次交
                            易获得的华
                            宏科技股份
华宏集团及     关于股份锁                    2015 年 06 月 2018 年 12 月
                            自本次发行                                     正在履行
郑宇           定期的承诺                    01 日         7日
                            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得转让。

                            华宏科技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发布了
                            《江苏华宏
                            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
                            维护公司股
                            价稳定的公
                            告》(公告编
                            号
                            2015-061),华
               本次交易前   宏集团及其
华宏集团及
               持有的上市   一致行动人       2015 年 07 月 2016 年 12 月
其一致行动                                                                 正在履行
               公司股份锁   胡士勇、胡士 30 日             7日
人
               定期安排     法、胡士清、
                            胡士勤承诺
                            自公告之日
                            起未来 6 个月
                            内不减持其
                            所持有的公
                            司股票。2015
                            年 7 月 30 日,
                            华宏集团及
                            其一致行动
                            人胡士勇、胡
                            士法、胡士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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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胡士勤出
                                                           具《关于本次
                                                           交易前持有
                                                           股份锁定承
                                                           诺函》,承诺
                                                           在本次交易
                                                           完成后 12 个
                                                           月内,其将不
                                                           以任何方式
                                                           转让其在本
                                                           次交易前持
                                                           有的华宏科
                                                           技股份,包括
                                                           但不限于通
                                                           过证券市场
                                                           公开转让或
                                                           通过协议方
                                                           式转让该等
                                                           股份,也不由
                                                           华宏科技回
                                                           购该等股份。
                                                           如因该等股
                                                           份由于公司
                                                           送红股、转增
                                                           股本等原因
                                                           而增加的,增
                                                           加的公司股
                                                           份亦遵照前
                                                           述 12 个月的
                                                           锁定期进行
                                                           锁定。

                                                           (1)公司控
                                                           股股东华宏
                                                           集团及实际
                                                           控制人胡士
                                                           勇、胡士清、
                                                           胡士法、胡士
                                 发行时所有   关于股份锁                  2011 年 12 月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勤承诺:自公                   长期   正在履行
                                 股东         定期的承诺                  20 日
                                                           司首次公开
                                                           发行的股票
                                                           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
                                                           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


                                                                                                            9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
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
司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
份。 (2)公
司股东胡品
龙、睿华投
资、朱大勇承
诺:自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
的股票在深
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日
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持有
的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3)
除前述承诺
外,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胡
士勇、胡士
清、胡品龙、
朱大勇还承
诺:在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
的公司股份
不得超过其
所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
五;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


                                                10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其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且
                                                       离职半年后
                                                       的十二个月
                                                       内通过证券
                                                       交易所挂牌
                                                       交易出售的
                                                       公司股份不
                                                       得超过其所
                                                       持有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五十。

                                                       关于同业竞
                                                       争的承诺:无
                                                       论是否获得
                                                       华宏科技许
                                                       可,不直接或
                                                       间接从事与
                                                       华宏科技相
                                                       同或相似的
                                                       业务,并将采
                                                       取合法、有效
                                                       的措施,促使
                                                       本人拥有控
                                                       制权的公司、
                                          关于避免同   企业与其他
                             华宏集团及
                                          业竞争的承   经济组织及               长期        正在履行
                             实际控制人
                                          诺           本人的其他
                                                       关联企业不
                                                       直接或间接
                                                       从事与华宏
                                                       科技相同或
                                                       相似的业务;
                                                       保证不利用
                                                       华宏科技实
                                                       际控制人的
                                                       地位进行其
                                                       他任何损害
                                                       华宏科技及
                                                       其股东权益
                                                       的活动。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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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不适用
一步的工作计划


四、对 2016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3,217.30%   至                       3,631.96%
动幅度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4,000   至                           4,500
动区间(万元)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120.58
元)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主要是因为江苏威尔曼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所致。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