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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宏科技: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斌2021-04-20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斌 2020 年度的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现
将 2020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1、2020 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开了 2 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召开了 6
次会议,出席会议情况如下表:

          应出席   现场出    通讯表决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刘斌      6        1           5           0          0             否


   2020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6 次。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
负责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
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2、2020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大会,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如下:

         姓名            应列席次数      亲自列席次数         未列席次数

         刘斌                1                   1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汇总表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事项内容                     独立意见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委员会委员;聘任公
             第六届董事会
2020.5.22                 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以及内部审计负责人
               第一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
                            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
2020.8.24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第二次会议

                            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 皆 投 赞 成
                            意见                                           票,无异议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
2020.12.6
               第四次会议
                            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
2020.12.24                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六次会议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适当的时间,
主动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交流与沟通,认真审阅公司报送的文件,及时了解
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生产经营、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信息,对有效监督起到了积
极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0 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
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以专门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
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具体情况如下:

    1、 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按照相关规定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
会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
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安排与进度及审计过程中发
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切实履行了职责。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准时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认真审
议了 2019 年度绩效考核及年终奖金发放、公司 2020 年独立董事的津贴,切实履
行了职责。

   五、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0 年度,本人对于需经董事审议的议案,认真的审核有关材料,深入
了解有关议案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的披露信息。

    2、2020 年度,本人与公司管理人员保持良好沟通,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公司
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获取作
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作出独立、客观的判断,
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和内部制度建设
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对公司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
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
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
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
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
众股东权益 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董事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1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积极学习法律、法
规,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认真履行
职责,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独立董事:刘斌
                                                      2021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