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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宏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12-07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7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审议情况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宏科技”)于 2021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4 亿元人
民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胡士勇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
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安支行(以下简称“九江银行万安支
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被担保方为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西万弘”),就江西万弘向九江银行万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人民币 5,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 2020 年度股东
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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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名称: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80564450170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夏禹谟
    5、注册资本:14285.71 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2 年 11 月 23 日
    7、住所: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工业园二期
    8、经营范围:综合回收利用废旧磁性材料;矿产品(除混合氧化稀土、钨、
锡、锑、金、银、盐及放射性矿产品)、稀土废料及回收后的矿产品的销售;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公司持股比例:100%
    10、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71,124,970.52                 323,784,675.14

负债总额                        77,137,809.19                   71,434,370.29

净资产                         193,987,161.33                 252,350,304.85

   项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16,561,042.82                 373,772,742.32

利润总额                        19,880,538.10                   61,231,367.73

净利润                          24,827,899.25                   58,394,451.30
    11、江西万弘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安支行
    债务人: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余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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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
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
权的一切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
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
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19,000 万元人民币,占公
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6.41%;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
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安支行)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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