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董事、总经理王兆三先生辞职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王兆三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 略与决策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在公司及其子分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经 核查,王兆三先生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其辞职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公司将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尽快按照法定程序聘任新的总经理。 因此,我们同意王兆三先生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 独立董事:方文彬、王德良、吴非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