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鹰信质: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2021-02-19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21-006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6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中列示的激励对象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1 年 2 月 9 日至 2021 年 2 月 18 日;
3、公示方式: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文件,并于同日在公司内部公示栏公布了《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4、反馈方式: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员工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进行反馈;
5、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有
关的异议。
二、监事会的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1、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
公司及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激励对象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情况、
公司向激励对象支付薪酬的资料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2、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次公示情况,公
司监事会就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本激
励计划规定的具体条件。
(2)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任
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技术核心人员、技术(业务)骨干及子
公司负责人,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
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