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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鹰信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2-26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21-010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及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2 月 25 日(星期四)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2 月 2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25 日 9:15-15:00。
     3、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 28 号
     4、 召开方式: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 召集人:董事会
     6、 主持人:董事长尹巍先生
     7、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15,037,9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00,020,000    股的 28.7580 %。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   793,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3 %。
    (2) 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14,627,1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6554 %。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数     382,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56 %。
    (3) 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合计为     410,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7 %。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数     410,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7 %。
    (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下列议案均为特
别决议,需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4,915,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939%;反对 12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7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84.6193%;反对 12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15.38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4,915,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939%;反对 12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7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84.6193%;反对 12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15.38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4,915,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939%;反对 12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7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84.6193%;反对 12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15.38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
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
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