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鹰信质: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4-16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21-030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支持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
要,解决子公司筹、融资问题,2021 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子公司:信质电机(长
沙)有限公司、浙江信戈制冷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台州市信质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和浙江大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为保证全资子公司信质电机(长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质长沙”)、浙江信戈
制冷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戈科技”)、台州市信质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信质物资”)以及控股子公司浙江大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行
科技”)的经营和业务发展,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其中为信质长沙提供担保额度为 8,000 万元,为信戈科技提供担保额度为 20,000
万元,为信质物资提供担保额度为 10,000 万元,为大行科技提供担保额度为
12,000 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均为新增担保,具体条款以公司与授信银行签订的担
保协议为准。
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在上述
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
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本次预计担保的基本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例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前 本次提供 担保额度占上 是否关
近一期资产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市公司最近一 联担保
负债率 (万元) (万元) 期净资产比例
公司及 信质长沙 100% 44.30% 8,000 2.94% 否
子公司 信戈科技 100% 79.97% 20,000 7.34% 否
信质物资 100% 98.55% 10,000 3.67% 否
大行科技 51% 77.00% 12,000 4.40% 否
合计额度 50,000 18.35% 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信质电机(长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浏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泰路20号
法定代表人:尹巍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10月30日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制造);普通货物运输;
电机、模具、新能源汽车零配件的制造。
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信质长沙100%的股权。
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7,347.59万元,总负债7,685.78
万元,净资产9,661.81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295.90万元,营业利润
1,832.34万元,净利润1,630.48万元。(经审计数据)
2、浙江信戈制冷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尹巍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9月16日
经营范围:压缩机电机、机电产品、水泵电机及机械零部件的研发、制造、
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信戈科技100%的股权。
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40,013.59万元,总负债31,999.78
万元,净资产8,013.81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238.03万元,营业利润
1,872.81万元,净利润1,482.59万元。(经审计数据)
3、台州市信质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尹强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3月27日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销售。
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信质物资100%的股权。
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91,957.86万元,总负债90,622.98
万元,净资产1,334.88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8,012.43万元,营业利润
446.51万元,净利润334.88万元。(经审计数据)
4、浙江大行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尹巍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9月16日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起重设备、机电设备、电子电器产
品(以上产品不含汽车电机及定转子)、智能卫浴研发、制造、安装、销售,货物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公司关系: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大行科技51%的股权。
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9,324.20万元,总负债7,179.47
万元,净资产2,144.73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314.24万元,营业利润
171.22万元,净利润125.60万元。(经审计数据)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授信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
商确定。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基于对担保对象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进
行全面评估,认为信质长沙、信戈科技、信质物资和大行科技均为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故上述子公司未提供
反担保。公司为其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控股
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公司为上
述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为支持
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解决子公司筹、融资问题,2021 年度公司为合并范围
内的信质长沙、信戈科技、信质物资和大行科技提供合计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
银行授信担保。公司为其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担保风险可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信质长沙、信戈科技、信质物资和
大行科技提供上述担保,并同意将该项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提供担保(仍处于担保期内)
的累计金额为8,800.10万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信戈科技提供3,816.01万元担
保,为控股子公司大行科技提供4,984.09万元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
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