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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鹰信质: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4-16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在2020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公司本年度召开的相

关会议,听取公司生产经营汇报,并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现将本人2020年度履

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2020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姓名       董事会召开次数:6次                     股东大会召开次

                                                   数:1次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亲自出席次数

陈元       2          4          0          0      1

       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本人召集并出席2020年度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1次、出

席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共3次、2020年度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并

多次出席公司日常经营汇报会,认真履行了委员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严

谨的态度,独立、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相关重大等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具体情况如下:

    1、在2020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发表

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关于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关

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关于开展2020年度远期结汇业务》、《关于公司使

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新增担保》、《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北航天宇长鹰无人机科技有

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反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

并均明确表示同意,同时对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新增担保》、《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北航天宇长鹰无人机科技有
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反担保》发表事前认可意

见。

       2、在2020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发表

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关于公司累计

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均明确表示同意。

       3、在2020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发

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对《关于

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明确表示同意。

       4、在2020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发

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对《关于

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明确表示同意。

       5、在2020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九次会议上发表

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对《关于拟

变更调整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明确表示同意。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了解和检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

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调研的累计天数为11个工作日,深入了解公司

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与其他董事、公司管理层进

行座谈,听取他们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同时,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等

方式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

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程及进
展情况,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有价值的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0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

进行现场检查,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公司的战略规划情况、

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

务管理、业务发展等相关事宜。

    1.通过及时了解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和报纸相关内容,掌握公司信

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保证公

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2020年对每一个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能够做到事前对

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的审核、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必要时向公

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

慎的行使表决权,从实际行动出发来维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通过不断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相关文件,

加深本人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

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五、自律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能自觉地遵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

息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自律,对公司的商机、以及经营中的

重大事项进行保密,不利用内幕信息在二级市场上买卖公司股票获利。

    六、其它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在新的一年里,为保证董事会的独立和公正,维护中小股东特别

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在任期内继续谨慎、

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

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使公司

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

                                                         陈元

                                             2021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