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21-039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及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一)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0 日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1 年 5 月 1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 28 号 4、 召开方式: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 召集人: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 主持人:董事长尹巍先生 7、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1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38,326,3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012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729,7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16 %。 (2) 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为 125,813,3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1527%。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 221,9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0 %。 (3) 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12,513,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8594%。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 8,507,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66 %。 (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同意238,315,679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10,7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0.0045%;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8,719,079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774%;反对10,700股, 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226%;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238,326,379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8,729,779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反对0股,占该等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238,315,679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10,7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0.0045%;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8,719,079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774%;反对10,700股, 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226%;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238,326,379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8,729,779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反对0股,占该等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38,326,379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8,729,779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反对0股,占该等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38,326,379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8,729,779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反对0股,占该等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238,326,379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8,729,779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反对0股,占该等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238,326,379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8,729,779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反对0股,占该等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238,137,179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206%;反对189,2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0.0794%;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8,540,579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8327%;反对189,200股, 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1673%;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238,326,379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8,729,779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反对0股,占该等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238,326,379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8,729,779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反对0股,占该等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238,326,079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3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0.0001%;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8,729,479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66%;反对300股,占该 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4%;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 13、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238,326,379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8,729,779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反对0股,占该等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同意219,336,429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8,729,779 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反对 0 股,占该等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弃权 0 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 三、 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 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 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