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鹰信质: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2021-07-21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回
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为审
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公司激励对象季红军先生已提交辞职文件,该文件自送达行政中心之日起生
效,其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第(二)条第 5 项规定,将激励对象季红军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40,000 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因公司 2020 年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已经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实施完毕,根据《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九章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第二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之 (四)派息“ P P0 V 其中: P 0 为调整前
的授予价格; V 为每股的派息额; 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但若按上述计算方
法出现 P 小于本公司股票面值 1 元时,则 P =1 元/股。)”,回购价格为 6.27 元
/股,该次调整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单价的计算结果准确。董事会
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股份。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