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鹰信质: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03-18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编号:2022-014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下简称“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在公司九号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22 年 2 月 26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陶开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财务状况健康。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 24,232,800.00 元,实际分派的金
额以公司发布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不进
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符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经营状况以及公司的长期
发展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
制度较为完整、合理、健全有效,且不存在重大缺陷,各项制度均得到了有效的实
施,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
分实现;能够较好地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确保公司所有
财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能够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
披露,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投资者,确实保护公司和所有投资者的利
益。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的
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1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并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
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监事会同意公司续
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关于 2021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
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 )2022 年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
38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向
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 2022 年经营管理及发展的规划要求。因此,
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满足下属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质电机(长沙)有限
公司、浙江信戈制冷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台州市信质物资供应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
司浙江大行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对下属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有利
于提高下属子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
合计不超过 46,000 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担保,担保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
闲置资金购买中低风险非保本浮动型短期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为提
高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
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
用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低风险非保本浮动型短期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各厂区及办公室的利用率,拟对原
位于台州市椒江区前所街道椒北大街 115 号厂区及办公室等整体对关联方台州恒
质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出租。从而发生的出租性质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定价价格
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
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
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2022 年度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因营业收入 13%左右为外销,结
算时均以美元和欧元为主,为适应外汇市场的波动,避免汇率对公司经营利益的持
续影响,公司拟通过银行远期结汇产品来规避未来汇率波动的风险。本着慎重的原
则,预计 2022 年公司视需要进行的远期结汇的额度累计不超过 4,000 万美元和
3,000 万欧元。符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经营状况,也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
因此,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
益数量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激励
对象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
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1)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本次获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也不存在不得成为
激励对象的情形;公司未发生《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
形。
(3)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下同)董
事、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均为与公司具有聘用或劳动关系的
在职员工。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批准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4)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关于
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对
象获授股票期权条件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2 年 3 月 16 日为授予日,向 124 名激励对象授予 597.50 万份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决议。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