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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鹰信质: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2022-07-01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22-054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是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通过法院裁
定方式取得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上市公司”)104,005,2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5.75%,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尹兴满先生。

    3、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信银行信托组合投资项目 1701 期单
一资金信托”的受益人)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 6-30 层、32-42 层

    法定代表人:朱鹤新

    注册资本:48,934,796,573.00 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690725E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
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
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
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
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成立日期:1987 年 4 月 20 日

    经营期限:1987 年 4 月 20 日至长期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 6-30 层、32-42 层

    邮政编码:100020

    联系电话:+86-10-66638188

    传真:+86-10-65559255

    中信银行股权结构图如下:
注:截至本公告日,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含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中信银行 32,284,227,773
股股份,占中信银行股份总数的 65.97%,其中包括 A 股股份 28,938,928,294 股,H 股股份 3,345,299,479 股。中国中
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中 信银行股份 31,988,728,773 股, 占中信银行股份 总数的 65.37% ,其中包括 A 股股份
28,938,928,294 股,H 股股份 3,049,800,479 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西藏长鹰云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长鹰云启”)关于北京金融法院《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2021)
京 74 执 315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收到《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8)。

     2、2021 年 12 月 2 日,长鹰云启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纠纷
被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3、2022 年 2 月 9 日,公司查询淘宝网获悉长鹰云启持有的公司 104,005,200 股股份
被北京金融法院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 10 时至 2022 年 3 月 17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0)

     4、2022 年 3 月 17 日,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本次网上拍
卖无人报名 参与竞 拍,本 次拍卖已 流拍。 具体内容 详见公 司披露 于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2-028)。

     5、2022 年 4 月 13 日,公司收到长鹰云启发来的北京金融法院(2021)京 74 执 315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
(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
条、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1)解除对被执行人长鹰云启持有的 104,005,200
股“长鹰信质”股票及红利(股票性质:无限售流通股;证券代码:002664)的冻结及
质押登记(质权人名称及质押冻结序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180020170426EL022994)。(2)扣划被执行人长鹰云启持有的 104,005,200 股“长鹰
信质”股票相应的红利 10,400,520.00 元至北京金融法院执行案款账户。(3)将被执行
人长鹰云启持有的 104,005,200 股“长鹰信质”股票(不包括股息、红利等孳息)作价
人民币 1,571,830,587.60 元,交付申请执行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4403001017814402)抵偿等额债务。(4)上述财产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
自本裁定送达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时起转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到相
关 登 记 管 理机 构 办 理登 记 变 更手 续 。具 体 内 容详 见 公 司披 露 于 巨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2-040)。

    截至《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
登记手续(但尚未收到过户登记通知书),待公司收到标的股份过户登记通知书后将第一
时间对外公告。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法院裁定方式取得上市公司 104,005,200 股
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5.75%,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及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承诺的情况。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中信银行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