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鹰信质: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07-02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长鹰信质
股票代码:002664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长鹰云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301 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知春路致真大厦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执行法院裁定)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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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
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
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五、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
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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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备查文件 ................................................................................................................. 12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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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长鹰
指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质
本报告书/本权益变动报
指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鹰
指 西藏长鹰云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云启
长鹰大航 指 西藏长鹰大航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长鹰天际 指 长鹰天际(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中信证券中信信托中信
中信证券 指
总营股票质押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资管计划管理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中信银行信托组合投资
中信银行
项目 1701 期单一资金信托”的受益人
根据北京金融法院(2021)京 74 执 315 号之一《执行裁定
书》,将被执行人长鹰云启持有的 104,005,200 股“长鹰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质”股票(不包括股息、红利等孳息)作价人民币
1,571,830,587.60 元,交付申请执行人中信证券抵偿等额债
务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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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西藏长鹰云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195MA6T1Y053Q
法定代表人 王军文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7-01-09
注册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301 室
无人机自动控制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推广;销售计算机及
软件与辅助设备;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农业科学研究与
经营范围
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企业管理;经济信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7-01-09 至 2046-01-0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
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职务 国籍 曾用名 长期居住地
地区居留权
王军文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 中国 无 中国 否
石磊 董事 中国 无 中国 否
白致铭 董事 中国 无 中国 否
龚劲铭 监事 中国 无 中国 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均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
处罚、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在境内、境
外直接或间接持股超过5%的其他上市公司及金融机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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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法院裁定以物抵债。
2022 年 5 月 5 日,北京金融法院出具(2021)京 74 执 315 号之一《执行裁
定书》,将被执行人长鹰云启持有的 104,005,200 股“长鹰信质”股票(不包括股
息、红利等孳息)作价人民币 1,571,830,587.60 元,交付申请执行人中信证券抵
偿等额债务;并扣划被执行人长鹰云启持有的 104,005,200 股“长鹰信质”股票相
应的红利 16,640,832.00 元至申请执行人中信证券。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长鹰信质股份。截至本报
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已完成股份变更过户登记。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处置其在上
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暂无计划在
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
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届时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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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公司总股本 占公司总股本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长鹰云启 无限售条件股份 104,005,200 25.75 0 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法院裁定以物抵债。
裁定法院:北京金融法院
裁定日期:2022 年 5 月 5 日
执行裁定书:(2021)京 74 执 315 号之一
裁定书的主要内容:申请执行人中信证券(代表“中信证券中信信托中信总
营股票质押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与被执行人西藏长鹰云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仲
裁一案,北京仲裁委员会(2021)京仲裁字第 3162 号裁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因长鹰云启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中信证券(代表“中信证券中信信
托中信总营股票质押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申请强制执行,北京金融法院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 10 时至 2022 年 3 月 17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
拍卖网络平台上对标的股份进行公开拍卖,因无人竞拍而流拍。2022 年 5 月 5
日,北京金融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
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
定》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裁定解除长鹰云启持有的 104,005,200 股
“长鹰信质”股票及红利的冻结及质押登记,将 104,005,200 股“长鹰信质”股票作
价人民币 1,571,830,587.60 元交付申请执行人中信证券(代表“中信证券中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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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中信总营股票质押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抵偿等额债务,并扣划被执行人长鹰
云启持有的 104,005,200 股“长鹰信质”股票相应的红利 16,640,832.00 元至申请执
行人中信证券。裁定书自送达之日起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2 年 5 月,北京金融法院出具(2021)京 74 执 315 号之一《协助执行通
知书》,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协助解除上述
104,005,200 股“长鹰信质”股票以及相应的红利 16,640,832.00 元的冻结及质押登
记,并扣划至中信证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已完成股份变更过户登记。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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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不存在通过深交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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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
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
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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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西藏长鹰云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王军文
2022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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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法院执行裁定书;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6、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以备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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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西藏长鹰云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王军文
2022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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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所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
上市公司名称
司 在地 路 28 号
股票简称 长鹰信质 股票代码 002664
信息披露义务人 西藏长鹰云启信息科技有 信息披露义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柳
名称 限公司 务人注册地 梧大厦 1301 室
增加 □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 有无一致行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 无
数量变化 动人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务人是否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 是 □ 否
上市公司实
第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务人是否拥
是 □ 否
是否对境内、境 有境内、外 是 □ 否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
外其他上市公司 两 个 以 上 上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数
持股 5%以上 市公司的控
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种类:人名币普通股(A 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104,005,200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25.75%
本次权益变动 持股种类:人名币普通股(A 股)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的 持股数量:0
股份及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0%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 否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
上市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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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下内容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 存 在 侵 害 上 市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 偿 其
对 公 司 的 负
债 , 未 解 除 公 司 不适用
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他
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不适用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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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西藏长鹰云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王军文
2022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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