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信旅游: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9-02-20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原章程 修订后章程
第七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七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848,991,972 元。 885,415,454 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48,991,972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885,415,454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
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 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
份: 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司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购其股份的。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
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 式;
1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
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十四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 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的原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因收购本公司股份,应当经股东大会
议。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 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议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
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公司已 公司股份后,属于该条第(一)项情
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 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 属于第二十四条第(二)项、第(四)
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注
销。属于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
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
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四十七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 第四十七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或通知的其他地址。 的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或通知的其他地
址。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
形式召开。公司还将视情况提供网络或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
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形式召开。现场会议时间、地点的选
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择应当便于股东参加。公司还将视情
的,视为出席。 况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
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
股东身份的确认方式依照本章程
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股东身份的确认方式依照本章程
第六十四条的规定。
2
第六十三条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第六十三条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
的所有股东及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 册的所有股东及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
东大会,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章 股东大会,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
程行使表决权。 章程行使表决权。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
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两者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第八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 第八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
以特别决议通过: 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
清算; 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三)公司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
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30%的; 产 30%的;
(五)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担保金额 (五)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担保金额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的; 的;
(六)股权激励计划; (六)股权激励计划;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 (七)发行公司债券;
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
(八)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
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购本公司股份;
(九)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
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
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
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
职权: 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3
会报告工作; 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
方案; 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因本章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第(二)
公司形式的方案;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
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定公司对外投资、贷款、收购出售资产、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 定公司对外投资、贷款、收购出售资产、
交易等事项;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
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置;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惩事项; 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
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
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
4
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 (十六)对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
其他职权。 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
议;
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
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
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二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 第一百二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
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 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
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 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
过。 过。董事会决定对外担保时,应当取
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
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
议决议。
第 一 百 三 十 四 条 在 公司控股 股 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 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
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 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
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凡涉及新增条款,则其后的条款序号相应顺延,同时
对引用其他条款的序号作相应调整。相关序号的调整情况在本《章程修订对照表》
中不再一一说明。
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议案审议。
众信旅游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19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