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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众信旅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张志顺2021-04-29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张志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本人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当选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作为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0 年任职期间的工作中严格遵照《公司法》《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
[2001]10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权利和义
务,出席公司董事会,对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就 2020 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次数和投票情况
    2020 年任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
项议案,进行了充分、细致的审议,对于公司的重要事项,审慎发表独立意见,
提出合理建议,积极促进了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形。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的审
议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阅的基
础上均表示赞成,没有对议案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
    2020 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2 次,本人亲自出席 2 次,对董事会审
议议案本人均投赞成票。
    2020 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 1 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引入战略投资者、关
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
具体发表意见情况如下:
  披露                                                                      意见
             董事会届次                        事项
  日期                                                                      类型
                          1、 关于公司与浙江阿里旅行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战略
                          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 关于公司与浙江阿里旅行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战略
                          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 关于公司与浙江阿里旅行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设立
             第四届董事
2020 年 9 月              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会第三十六                                                     同意
30 日                     4、 关于公司与浙江阿里旅行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设立
             次会议
                          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6、《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
2020 年 10
             会第三十七   《关于核销公司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31 日
             次会议


    本人认为,2020 年度本人自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公司董
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均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审议和表决重大
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作为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2020 年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
定召集和主持了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进行了解,
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议,听取财务负责人、会计师的汇报。通过听取内部审计工作
计划的汇报,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的落实。
    作为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本人与其他
委员一起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进行核查。
    作为第四届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积极参与研讨董事会架构和合理构成,
为建立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的董事会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作为公司的新任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
务,利用自身从事财务研究的专业能力积极为公司的业务管理、内部控制献计献
策,结合公司旅游板块以外的其他板块业务,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与意
见;利用参加董事会和公司活动的时间,多次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主动与公司
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听取相关专项工作
报告,多次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公司会计师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
业务运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
    此外,本人通过电话、微信与公司董事长、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
切沟通,关注公司所处政策环境、旅游市场的变化、媒体网络报道,及时获悉公
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各类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监督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2、2020 年 12 月,为了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参加了
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通过本次培训,本人认真地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独立董事履职所必备的知识,
不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提升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3、在公司 2020 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作为新任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听取
了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对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经营状况、投资活动、内部控制、
本次疫情对公司的影响情况等方面的汇报,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报审计师进行
充分有效沟通,考虑公司本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及时了解公司 2020 年
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就审计过程中发
现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及年审会计师进行有效沟通,确保年报审计全面、客观地
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20 年任职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和业务类型的增多,对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效率性
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20 年 3 月 1 日新《证券法》实施,进一步加大了对中小
投资者的保护力度。2021 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对新法
规的学习,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切实有效
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本人联系方式:
    张志顺:6072zzs@sina.com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志顺:




日期: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