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信旅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2021-06-29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旅业”)拟以发行 A 股股份方
式换股吸收合并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信旅游”)并募集配
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众信旅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
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进行了审慎判断。经判断,众信旅游董事会认为:
1、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
报批事项。众信旅游已在《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众信旅游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已经履
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众信旅游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凯撒旅业
或其全资子公司将承继及承接众信旅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
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本次交易前,凯撒旅业及众信旅游均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
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亦不存在其他限制、禁止本次交易的情形。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存续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本次交易完成后存续
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其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
4、本次交易完成后,存续上市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规模等将
进一步扩大,行业地位将进一步提升,长远来看有利于存续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
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存续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本次
交易完成后所产生的关联交易将在公允性和必要性的基础上开展;本次交易不会
导致存续上市公司新增同业竞争。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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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之盖章页)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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