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信旅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12-06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证上[2020]129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深证上[2020]125 号)以及《众信旅游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众信旅游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后,基于独立判
断立场,我们对终止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公司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如下:
一、我们已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认真审查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
并在充分了解公司终止本次交易背景前提下,针对相关资料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
方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二、本次交易自启动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均积极推进相关工作。鉴于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采取吸收合并的方式,涉及环节较多,且受新冠肺炎疫情以及本次
交易的市场环境变化影响,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可能面临较大不确定
性风险。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各方友好协
商,交易双方共同决定终止本次交易事项。
三、基于上述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十三次会议进行审议和表决。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十三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孙云 丁小亮
张志顺
2021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