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9-020 号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 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资金余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1873 号文《关 于核准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向特定投 资者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47,169,811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08 元,股款以人民币现金缴足。截至 2017 年 12 月 13 日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资金总额计为人民币 90,000.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 1,600.00 万元后(含税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2,000.00 万元,发行前已预付人民币 400.00 万元,其中 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金额为 905,660.39 元),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88,400.00 万 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 90,000.00 万元,扣除支付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及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费和保荐费用税费合计 2,000.00 万元(其中可抵扣增值 税进项税金额为 905,660.39 元;发行前已预付人民币 400.00 万元,本次发行东兴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由募集资金总额中主动扣除人民币 1,600.00 万元及其他发行费用税费 379.00 万元(其中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为 214,528.31 元),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87,733.02 万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 A 股普通股非公开发行 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 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7)160025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A 股普通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及购买 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共计人民币 129.02 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人民币 71,599.83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16,766.31 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 存款产生的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及可抵扣增值税进项 税)。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本公司《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筹集资金投入总额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 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 41,263.92 40,000.00 165304242730001 门店建设及改造项目 27,861.97 27,000.00 175301016551001 信息化建设项目 25,000.00 25,000.00 175301016551002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 60,000.00 合计 154,125.89 152,0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中药饮片产能扩建 项目、门店建设及改造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投入的 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 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 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依据公司 2018 年 1 月 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结合本次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具体投向拟作如下安排(金额单位: 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筹集资金投入总额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 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 41,263.92 - 165304242730001 门店建设及改造项目 27,861.97 23,733.02 175301016551001 信息化建设项目 25,000.00 4,000.00 175301016551002 2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 60,000.00 合计 154,125.89 87,733.02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少于项目需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之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 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3.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投资项目,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 额合计 10,903.57 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已完成投资总额 以自筹资金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门店建设及改造项目 10,903.57 10,903.57 10,903.57 合计 10,903.57 10,903.57 10,903.57 以自筹资金投入门店建设及改造项目金额情况(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具体支出项目 以自筹资金投入金额 门店建设及改造项目 云南开设新门店 8,497.83 门店建设及改造项目 云南现有门店改造升级 491.08 门店建设及改造项目 云南收购门店铺面产权 1,914.66 合计 10,903.57 具体情况如下: (1)本期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云南省共开设 270 家新门店, 投入资金总额为 8,497.83 万元。其中:新开门店首次铺货投入资金总额为 4,119.19 万元, 新开门店装修费投入资金总额为 1,319.03 万元,新开门店固定资产投入资金总额为 1,058.98 万元,新开门店第一年房租投入资金总额为 2,000.63 万元。 (2)本期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已营业的 116 家门店进行不 同程度改造升级,投入装修费总额为 491.08 万元。 (3)本期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收购 6 家现有门店的铺面产 权,投入资金总额为 1,914.66 万元。具体如下(单位:万元): 3 面积 商铺名称 地址 规划用途 交易金额 产权证登记号 (平方米) 一心堂弥勒吉山南路连锁 红河州 弥勒市房权证[2017]字第 121.62 商住 247.55 店 弥勒市 00048178 号 红河州 石屏县房权证异龙字第 21084 石屏异龙镇焕文路店 169.92 非住宅 424.47 石屏县 号 云(2017)官渡区不动产权第 昆明水木山居小区店 昆明市 126.91 非住宅 253.82 0018108 号 云(2017)五华区不动产权第 昆明美丽新世界小区店 昆明市 104.73 商铺 261.83 0018105 号 云(2017)官渡区不动产权第 昆明市 53.84 商铺 130.00 0059663 号 昆明妩景园小区店 云(2017)官渡区不动产权 昆明市 48.22 商铺 115.00 0059769 一心堂昆明西丽园连锁店 昆明市 140.3 商业 482.00 合计: 765.54 1,914.66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众环专字(2018)160003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金额合计 10,903.57 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 具了“众环专字(2018)160003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同意置换。置换工作已于 2018 年 3 月实施完毕。 4.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及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募投计划使用资金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万元) 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 - - 门店建设及改造项目 23,733.02 11,356.86 4 信息化建设项目 4,000.00 242.97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 60,000.00 合计 87,733.02 71,599.83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和原因 为更加有效地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与管理,优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布 局,公司拟变更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中门店建设及改造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地点。 项目的原实施情况如下: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具体支出项目 实施地点 云南省、贵州省新建 340 云南省、贵州省区域新开门店 家直营连锁门店(注 1) 预选址 云南鸿翔一心堂 门店建设及改 云南现有门店改造项目 药业(集团)股 云南区域计划改造门店地址 造项目 (注 2) 份有限公司 云南收购 10 家现有门店 云南区域计划收购铺面地址 铺面产权 注:该实施地点为原募集资投向可研报告中规划的特定实施地点。 注 1:公司计划在云南、贵州新建直营连锁门店 340 家,其中云南 326 家、贵州 14 家。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 公司在云南、贵州全省各市县的市场营销网络布局。 注 2:门店改造项目计划改造门店合计 1,707 家。 变更后实施地点情况如下: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具体支出项目 原实施地点 变更后实施地点 云南省、贵州省 云南省、贵州省 新建 340 家直营 区域新开门店预 云南省全境 云南鸿翔一心堂 连锁门店 选址 门店建设及改 药业(集团)股 云南现有门店改 云南区域计划改 造项目 云南省全境 份有限公司 造项目 造门店地址 云南收购 10 家现 云南区域计划收 云南省全境 有门店铺面产权 购铺面地址 注:该原实施地点为原募集资投向可研报告中规划的特定实施地点,变更后的实施地点为在该特定辖区内可行地 点实施。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向和项目基本建设 5 内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入金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投资收益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 的合法、有效。 四、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变更部分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本次变更部分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属于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的投 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的整体利益,且不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 规定,不影响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 们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属于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 更,未改变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有利 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的整体利益,且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影响2017年非公开发 行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普 通股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变更部分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五、监事会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 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及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2017年非公开发 行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投资收益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监事会 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 项。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变更部分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地点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实质改变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的 投资方向及项目基本建设内容,不改变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的投入 金额,不会对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 在变相改变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公司本次变更部分2017年非公 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无异议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因此,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备查文件 1、《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7 4、《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 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25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