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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一心堂: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报问询函》的复函2019-03-12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 2018 年年报问询函》的复函

                                                                        众环专字(2019)160022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对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

第 5 号),其中要求年审会计师说明的事项,我所回复如下:

    事项:

    2、你公司 2018 年期末货币资金为 13.52 亿元,理财产品及利息 6.14 亿元,而一年内到期的

应付债券 7.99 亿元,为你公司发行的两期中期票据,利率分别为 3.98%、3.50%。

    (4)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货币资金项目执行的审计程序以及相关审计程序是否充分。



    一、年审会计师对货币资金项目执行的审计程序

   (一)、2018 年合并报表货币资金的年初和年末余额及构成

                                                                                      单位: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现金:                                            488,220.31                                 476,551.46
    -人民币                                       488,220.31                                 476,551.46
银行存款:                                    960,124,905.73                            1,938,500,438.44
    -人民币                                   954,124,423.70                            1,937,152,870.77
    -美元           874,298.00   6.8632          6,000,482.03   206,233.00   6.5342         1,347,567.67
其他货币资金:                                391,241,059.17                              256,999,552.73
    -人民币                                   391,241,059.17                              256,999,552.73
         合计                                1,351,854,185.21                           2,195,976,542.63
其中:存放在境外
                                                 6,000,482.03                               1,347,567.67
的款项总额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情况
           项目              期末余额(元)         期初余额(元)         受限制的原因

其他货币资金                       391,241,059.17         256,999,552.73    票据保证金

           合计                    391,241,059.17         256,999,552.73

   (二)、年审会计师对货币资金项目执行的审计程序

       审计师编制了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货币资金明细表,与报表金额核对一致。

       1、库存现金

   (1)核对库存现金日记账与总账的金额是否相符。

   (2)监盘库存现金:

       根据制定的监盘计划,确定不可预见的时间(2019 年 1 月 7 日)对公司的库存现金进行监

盘。

       将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金额一致。并根据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

月 7 日的库存现金收付金额,倒扎至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库存现金核

对一致。

       2、银行存款

   (1)编制银行存款余额明细表,与总账数和日记账合计数核对相符。

   (2)检查美元存款的折算汇率选取正确,折算金额计算正确。

   (3)取得并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①取得一心堂的银行存款余额对账单,并与银行询证函回函核对,确认一致,抽样核对账

面记录的已付票据金额及存款金额是与对账单记录一致,未见异常;

       ②获取资产负债表日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检查调节表中加计数正确,调节后银行存款

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一致;公司的未达账极少存在,对于期末少量存在的未达账,审

计师逐笔检查了原始凭证及对账单和明细账,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经授权审批的支付,未见异

常。

   (4)取得公司的基本信用信息报告,检查是否存在担保、抵押、诉讼导致的银行账户查封

等情形,未见异常。

   (5)取得公司的银行账户开户清单,核对账面反映的银行账户是否完整,作为审计师发函

的核对清单。

   (6)审计师对公司所有银行账户(包括零余额账户、保证金账户和账户已结清的银行及当
期已销户的银行账户)进行函证,并全程控制发函和收函的过程,编制银行函证结果汇总表,

检查银行询证回函,未发现不符事项。

   (7)抽查大额银行存款收支的原始凭证,检查原始凭证是否齐全、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是

否相符、账务处理是否正确、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等项内容。从银行对账单抽取大额的

收支记录追查至明细账,检查交易是否记录完整;从银行存款明细账抽取大额的收支记录追查

至银行对账单,检查记录的交易是否真实发生。均未发现异常事项。

    3、其他货币资金

   (1)编制其他货币资金明细表,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存款期末余额加计正确,并与总账数

和日记账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符。

   (2)取得并检查被审计单位银行对账单,确定银行对账单金额的正确性,并与银行回函结

果核对一致,抽样核对账面记录的已付款金额及存款金额是否与对账单记录一致。

   (3)获取资产负债表日的其他货币资金存款余额调节表,检查调节表中加计数正确,调节

后其他货币资金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一致。

   (4)函证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账户的期末余额,并全程控制发函和收函的过程,编制银行

函证结果汇总表,检查银行询证回函,未发现不符事项。

   (5)检查其他货币资金存款账户存款人为被审计单位。

   (6)是否相关交易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等项内容。

   (7)对于使用权受限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条件的银行存款在审计工作底稿中予以列明,

并考虑对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检查货币资金,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附注已按库存现

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分别列示货币资金情况。因使用权受限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定义的货币资金已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二、年审会计师执行的相关审计程序是否充分

    年审会计师在执行的相关审计程序时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审计质量要求,对重要

的审计程序已执行充分,能够证实货币资金期末余额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页无正文,仅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 年年报问询函的复函》签章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