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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一心堂: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2019-03-15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9-028 号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
                          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
到公司董事兼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田俊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
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获悉田俊先生已完成股份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田俊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
分公司股份,减持股份共计 488,000 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收到《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获悉
公司董事兼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田俊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
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88,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0.0860%),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18-185 号)。
    2018 年 12 月 13 日至 12 月 14 日期间,田俊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
持了公司股份 244,000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30%,减持数量已达到减持
计划的一半,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
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9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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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3 月 11 日,田俊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相关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18 年 3 月 1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
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 号)。
     2019 年 3 月 14 日,公司接到田俊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的告知函》,田俊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其减持计划具体实施
情况公告如下:
     1.本次减持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数量占公 减持数量占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司总股本比例 前本人持股比例
           集中竞价   2018-12-13     22.34         161,500       0.0284%       8.2736%
           集中竞价   2018-12-14     22.25          82,500       0.0145%       4.2264%
  田俊
           集中竞价   2019-3-13      25.70         244,000       0.0430%       12.5000%
                          合计                     488,000       0.0860%       25.0000%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田俊       无限售条件股        1,952,000          0.3438%      1,464,000       0.2579%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田俊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田俊先生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
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且在计划之内,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田俊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田俊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
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
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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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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