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矿资源: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2019-03-12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
有效性的说明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中矿(香
港)稀有金属资源有限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 Cabot Corporation 及
Cabot G.B. Limited 持有的 Tantalum Mining Corp of Canada Ltd.、Cabot Specialty
Fluids, Inc.及 Cabot Specialty Fluids Limited(以下合称“标的公司”)的全部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以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核,并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一)在筹划本次交易事项期间,公司与各中介机构均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
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公司也与相关各方签署了《保密协议》,
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并与本次交易的相关交易对方进行了沟通。
(二)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与
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独立董事在认真审核了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的基础上,对本
次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中矿香港与交易对方签订了《股份购
买协议》。
(三)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关
于<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拟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综上,公司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
序完备、合规。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公司就本次交易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该等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以及连带
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履行的法定程序完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