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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矿资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之核查意见2019-04-2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之核查意见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
顾问”、“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就上述事
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赞比亚共和国(以下简称“赞比亚”)国防部
签署了《陆军第七团级军营及地区总部融资、设计及建设项目合同》(以下简称
“《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 MOD/RFP/03/2016,合同金额为 247,291,522 美
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
拟以赞比亚财政部为借款人对上述项目提供中长期贷款,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以下简称“中信保”)拟为该笔贷款提供出口买方信贷保险,根据项目需要,
公司拟为赞比亚财政部向工商银行、中信银行、江苏银行申请的上述贷款分别提
供 151 万美元、750 万美元、150 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合计 1,051
万美元,担保期间为自中信保保单生效之日起至赞比亚财政部的还款义务完全合
法有效的履行完毕之日为止。

二、《总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双方
    业主方:赞比亚国防部
    承包商: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内容
    公司将作为总承包商,在赞比亚 Choma 建设赞比亚陆军第七团级军营及地
区总部,包括新建军官(士兵)住房、办公楼及相应的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
20 万平方米。公司负责该项目的融资、设计及合同项下各类物资和设备采购、
施工承包等工作。
    (三)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固定价格 247,291,522 美元(大写:贰亿肆仟柒佰贰拾玖万壹仟
伍佰贰拾贰美元整),合同金额不含增值税。
    (四)合同生效
    1、双方签订合同协议书;
    2、赞比亚财政部与中国金融机构签署的本项目贷款协议生效。
    以上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视为合同正式生效。
    (五)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为 36 个月。

二、被担保方情况

    被担保方为赞比亚财政部。

三、担保协议内容

    (一)工商银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公司拟为赞比亚财政部向工商银行申请的上述项目贷款提供
总金额不超过 151 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担保期间:自中信保保单生效之日起至赞比亚财政部的还款义务完全合
法有效的履行完毕之日为止。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中信银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公司拟为赞比亚财政部向中信银行申请的上述项目贷款提供
总金额不超过 750 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担保期间:自中信保保单生效之日起至赞比亚财政部的还款义务完全合
法有效的履行完毕之日为止。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江苏银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公司拟为赞比亚财政部向江苏银行申请的上述项目贷款提供
总金额不超过 150 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担保期间:自中信保保单生效之日起至赞比亚财政部的还款义务完全合
法有效的履行完毕之日为止。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此次对外提供担保是为了赞比亚军营项目落地实施,有利于公司国际工
程业务积极拓展,项目实施采用出口买方信贷,可保障公司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按
时收到项目款项,项目未来收益稳定。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将提供项目出口买
方信贷保险,公司为项目出口买方信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符合商业惯例。本次担
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2018 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行为。截至 2018 年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0,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了该项对外担保的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决议等资料;核查
了独立董事意见;与上市公司高管就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交流。经核查,独立财
务顾问对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上市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取得了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意
见,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对外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
进行的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事项之核查意见》签字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杜   鹃                  罗   春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