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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矿资源: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2020-11-27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0-081 号
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0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
的规定和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

    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审批程序简述

    1、2020 年 11 月 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0 年 11 月 4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
查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等议案。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2020 年 11 月 9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
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11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
查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

    4、2020 年 11 月 23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
案。

    5、2020 年 11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
报告。

       二、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说明

    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岗位变化自愿放弃拟授予其全部股票期权 10 万份,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其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2 万股。调整后,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38 人变更为 136 人;本次激励计
划拟授予的权益由 1,157.00 万份变更为 1,145.00 万份,其中:拟授予的股票期
权数量由 840.00 万份变更为 830.00 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780.00 万
份变更为 770.00 万份,激励对象人数由 44 人变更为 43 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数量为 60.00 万份不变;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17.00 万股变更为 315.00
万股,激励对象人数由 94 人变更为 93 人。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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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数量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
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监事会核实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
划》对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六、律师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及授予事宜履行了必
要的法定程序,本次调整及授予已取得必要的内部批准与授权。本次激励计划的
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授予的授
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可依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授予。本次授予的授
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
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授权日、授予日、行权价格、授予价格、激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励对象及激励份额的确定、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以及暂缓授予部分限制
性股票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业务办理指南》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公司不存在不符合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6 日